2014-03-31: 成都市中院枉法 维持对徐玉清、徐玉琳、江昭秀的诬判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徐玉清、徐玉琳、江昭秀非法开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打断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随即休庭,直至下午三点再次开庭,直接宣判徐玉清、江昭秀各三年,徐玉琳一年零一个月。
随即,法轮功学员徐玉清、江昭秀上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徐玉琳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回家。在经过近三个月的上诉后,成都中院仍然对徐玉清、江昭秀、徐玉琳作出了枉法的诬判,维持原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徐玉清、徐玉琳、江昭秀在青白江区城厢镇讲真相时,被城厢派出所恶警构陷后,徐玉琳、江昭秀被非法关押在青白江区看守所,徐玉清被关押在金堂县看守所。同时,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也都被非法抄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31/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9362.html#1433023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