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 赤峰监狱(赤峰四监狱,内蒙古第四监狱,男,女) >> 李文志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
有关恶人: 恶警布仁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2-11-18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电击/电刑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李文志 纪淑荣
交叉列在: 内蒙古 > 赤峰 红山区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1-22:内蒙古赤峰监狱狱警郑英军的恶行 …… 有一个叫李文志的法轮功学员,因为郑英军对他强行转化,李文志不转化,也被郑英军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 无论哪一个法轮功学员,一被绑架进入监队,不需要问什么,立即严管。严管就是把你弄到一间空屋子,与其它环境隔绝,上厕所、吃饭、一切行动都有犯人紧紧贴身,严密监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

2015-01-22: 内蒙古赤峰监狱狱警郑英军的恶行
……
有一个叫李文志的法轮功学员,因为郑英军对他强行转化,李文志不转化,也被郑英军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

无论哪一个法轮功学员,一被绑架进入监队,不需要问什么,立即严管。严管就是把你弄到一间空屋子,与其它环境隔绝,上厕所、吃饭、一切行动都有犯人紧紧贴身,严密监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内蒙古赤峰监狱狱警郑英军的恶行-303500.html

2013-04-20:内蒙古赤峰市610和法院阻挠律师为李文志、纪淑荣上诉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二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中受到恶警的威胁。一审结束后,赤峰市610和法院继续对辩护律师進行骚扰,阻挠他们为李文志、纪淑荣上诉,导致二人无法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9/二零一三年四月

2013-04-20: 内蒙古赤峰市610和法院阻挠律师为李文志、纪淑荣上诉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二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中受到恶警的威胁。一审结束后,赤峰市610和法院继续对辩护律师進行骚扰,阻挠他们为李文志、纪淑荣上诉,导致二人无法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9/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2271.html

2013-04-18: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被非法判刑七年 内蒙古赤峰市大法弟子李文志、纪淑荣二人都已被赤峰市红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上诉期已过,二人没有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8/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2200.html

2013-04-18: 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被非法判刑七年

内蒙古赤峰市大法弟子李文志、纪淑荣二人都已被赤峰市红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上诉期已过,二人没有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8/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2200.html

2013-04-13: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的律师遭威胁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二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中受到恶警的威胁,但是,辩护律师仍尽力为两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控诉邪党的恶行。目前,二人还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3/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2013-04-13: 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的律师遭威胁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二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中受到恶警的威胁,但是,辩护律师仍尽力为两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控诉邪党的恶行。目前,二人还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3/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2012.html

2013-03-30:赤峰法院对善良夫妇开庭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非法庭审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辩护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李文志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李文志夫妇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在法庭上说:宣传品的内容,一部份是关于法轮功修炼的,比如《转法轮》《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等,这部份内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

2013-03-30: 赤峰法院对善良夫妇开庭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非法庭审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辩护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李文志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李文志夫妇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在法庭上说:宣传品的内容,一部份是关于法轮功修炼的,比如《转法轮》《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等,这部份内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甚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另外还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或者 “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之类的话,还有《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和神韵光盘等。说“法轮大法好”当然没有甚么问题,被告人是为了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的好处,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律师说:至于“真善忍” 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当然也没有甚么问题。关于“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从法律层面上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喊这句口号,也没有法律规定说喊这样的口号是违法的,从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的角度上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人们就可以做,而且是一种天然的权利。

律师说:至于神韵晚会和部份新唐人电视节目光盘等是一些歌舞节目,是没有阶级性的,是中立的。虽然晚会是有法轮功学员编导和演出的,但它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律师说:关于《九评共产党》,辩护人认为,这不过是抨击时政,批评执政党而已,其目的是为了敦促当局反省历史,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执政为民,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为百姓造福,为人民谋福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九评共产党》等宣传品行使的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有了过错就要允许别人批评,改正了就好,就怕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每个人都在写自己的历史,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未来,执政党也是如此。

辩护人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甚么共产党这么害怕批评,这么害怕人民提意见呢?像法轮功这么一个和平的宗教修炼团体,他们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诉求,法轮功学员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他们不反对政府,也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可以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我们为甚么要大规模的迫害他们呢?为甚么要用刑法来处罚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呢?

从另一个角度看,法轮功学员要这样做也是万不得已,他们是在遭到无端诬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成资料,向世人讲清事实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并向世人介绍法轮功好处,有甚么过错呢?你除了看中央电视台里的自焚和杀人,在日常生活中,你看到过哪个法轮功学员采取过暴力行动或者其他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了?而我们的司法机关却要因为李文志仅仅因为持有法轮功资料就再一次的把他送到审判席上试图对他处以刑罚,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辩护人认为:我的当事人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必须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辩护人认为,我的当事人的行为即使属实,也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从客观后果来看,从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来看,我的当事人仅仅是持有了法轮功资料。其次,我的当事人的行为也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从主观恶性来看,我的当事人是没有主观恶性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我的当事人所做的事只是为了向别人介绍法轮功,并讲真相给人们听,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从手段上看,我的当事人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从情节上看,我的当事人也就是持有了他自己信仰的资料,这个证据的真实性本身也值得质疑。希望合议庭明察。

辩护人认为:“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唯一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而不是维护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藉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即使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辩护人认为:检察官和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当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目前在我国,某些法律和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在某些人那里存在着与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的情形,比如在本案中,司法部门借用《刑法》第三百条来构陷、打压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和谐社会应该以良知和道德作为我们每个人最高的行为准则,谁也不能藉口自己是服从命令而对自己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开脱,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就是有罪。

司法是人类良知和道德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面临国家法律与人类道德良知的两难选择时,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作出正确的选择,还我的当事人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辩护人认为: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

最后,辩护律师指出:在本案审判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发回重审、判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作出其他处理的范例,说明理论界和很多司法工作人员的良知在觉醒,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最好的选择,希望司法机关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并且听从内心的召唤、听从良知的召唤对本案作出裁决。并请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在宣判李文志无罪的判决书上写上光辉的名字!

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被红山区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东看守所。纪淑荣的妹妹看不下姐姐一家所遭的不白之冤,对他们因为做好人却被抓被关不理解,在微博上为姐姐一家呼吁鸣冤,被红山区的警察找上门命令她立即删除,否则就要对她下手。

十四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一直没有停止过,无论这个邪党如何残暴,永远阻挡不了真善忍的传播和存在。北京律师为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做的无罪辩护,给人很多启发,让人清楚的认识到:这场对善良人的迫害最终会以失败而告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30/赤峰法院对善良夫妇开庭-律师要求无罪释放-271520.html

2013-03-28:内蒙古赤峰市法院庭审好人心虚 大门上锁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红山区法院因非法庭审好人心虚,竟将法院大门上锁,专人把守。而在北京律师为俩人做无罪辩护及李文志夫妇陈述时,书记员不做记录,而是充当法官频频发声阻止,而所谓法官对此却默不做声。 法院还在对面的胡同,安插了车辆及便衣。说是公开审理,可仅限四位直系亲属旁听。李文志的儿

2013-03-28: 内蒙古赤峰市法院庭审好人心虚 大门上锁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红山区法院因非法庭审好人心虚,竟将法院大门上锁,专人把守。而在北京律师为俩人做无罪辩护及李文志夫妇陈述时,书记员不做记录,而是充当法官频频发声阻止,而所谓法官对此却默不做声。

法院还在对面的胡同,安插了车辆及便衣。说是公开审理,可仅限四位直系亲属旁听。李文志的儿子拿着身份证進去没几分钟,还没见到父母就被警察赶出来,理由是未成年。李文志的妹妹想补上侄子空下来的旁听席,但无论怎样请求,警察都不许。最后只有三位家属旁听。

没進去的家属只好守在门口等消息。其中也有村民前来打算旁听,有一村民说:我看到了我小孙子从外面拿回来的邀请信,特意前来听听,法院要把他们夫妻怎么样?他们可都是好人、老实人。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出现怪现象,当律师为李文志夫妇做无罪辩护、宣读辩护词时,多次被书记员杜聪明打断;在李文志夫妇为自己做陈述时,杜聪明也多次做出无理打断行径,并且不做书面记录。书记员的本职是做好当庭记录,根本无权干涉律师及当事人的辩护,可法官却没有制止杜聪明。

另外,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为了达到迫害李文志夫妇的目的,夸大他们对从李文志家中非法抄走的真相资料等物品的数目。当律师提出异议时,法官让律师和书记员去清点所谓的证物,结果发现起诉书上说的是15000件,清点后是1300个,还有不是李文志夫妇家的书籍。

法轮功学员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修炼法轮功无罪,拥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合法,无论拥有一件或15000件都是合法的,但这暴露了出红山区公安局伪造证据、罗织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迫害的违法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内蒙古赤峰市法院庭审好人心虚-大门上锁-271461.html

2013-03-28: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已被非法庭审 2013年3月25日下午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一下午连续两次非法庭审。检察院的公诉人提出对二人非法判刑七至十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1454.html

2013-03-28: 内蒙古赤峰市李文志、纪淑荣已被非法庭审

2013年3月25日下午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一下午连续两次非法庭审。检察院的公诉人提出对二人非法判刑七至十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1454.html

2013-03-24: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李文志、纪淑荣夫妇 内蒙古赤峰市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构陷,红山区法院将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对李文志、纪淑荣夫妇非法庭审。地点在红山区法院一楼大厅左侧审判大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1304.html#1332401239-1

2013-03-24: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李文志、纪淑荣夫妇

内蒙古赤峰市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构陷,红山区法院将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对李文志、纪淑荣夫妇非法庭审。地点在红山区法院一楼大厅左侧审判大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1304.html#1332401239-1

2013-03-22: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李文志夫妇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在红山区东看守所至今。赤峰市红山区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构陷,欲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在红山区法院对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家住红庙子镇聂胡地村的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一家三口被红山区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抄家,他们的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

2013-03-22: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李文志夫妇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在红山区东看守所至今。赤峰市红山区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构陷,欲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在红山区法院对李文志、纪淑荣非法庭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家住红庙子镇聂胡地村的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一家三口被红山区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抄家,他们的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 目前孩子孤伶一人在家,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

纪淑荣的妹妹看不下姐姐一家所遭的不白之冤,在微博上为姐姐一家呼吁鸣冤,红山区的警察找上门威胁她立即删除,否则就要对她下手。

红山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见亲属营救心切,便狮子大开口要勒索家属六、七万放一人。恶徒们没有勒索到更多的钱,便阴谋加重构陷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准备非法判刑。
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故遭警察绑架、构陷。呼吁社会正义力量关注此事,同时希望赤峰市有关公、检、法人员停止构陷好人,因为追随中共迫害好人而遭恶报的例子太多了,希望相关人员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凭良知行事,帮助李文志、纪淑荣夫妇早日获得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2/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欲非法庭审李文志夫妇-271226.html

2012-12-31:赤峰市红山区善良夫妇被绑架 七旬老父和年幼孩子无人照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赤峰市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绑架 ,现在依然被非法关押在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当日中午,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也被布仁等恶警带走被非法审问后放回,警察的暴行给幼小的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灵伤害。现在他们年幼的孩子寄居在他姨家,李文志的七旬老父也无人照管。 http://www.minghui.o

2012-12-31: 赤峰市红山区善良夫妇被绑架 七旬老父和年幼孩子无人照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赤峰市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绑架 ,现在依然被非法关押在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当日中午,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也被布仁等恶警带走被非法审问后放回,警察的暴行给幼小的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灵伤害。现在他们年幼的孩子寄居在他姨家,李文志的七旬老父也无人照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31/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7232.html

2012-12-20:刽子手当公安局长 新官上任先行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0/刽子手当公安局长-新官上任先行恶-266742.html

2012-12-20: 刽子手当公安局长 新官上任先行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0/刽子手当公安局长-新官上任先行恶-266742.html

2012-12-16: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长梁占廷继续作恶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原局长梁占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调任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长后,使红山区又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被红山区公安局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守

2012-12-16: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长梁占廷继续作恶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原局长梁占廷,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调任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长后,使红山区又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被红山区公安局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中旬,翁牛特旗法轮功学员李烨和红山区法轮功学员马金萍、丛蕊被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在此前梁占廷任翁牛特旗公安局长期间,该旗也曾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件,其中任素英遭受非人的酷刑折磨就发生在他在任期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6/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6619.html

2012-11-30: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被红山区公安局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守所。他们的被绑架给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现在家人正在多方营救要人。 http://www.minghui.org/mh

2012-11-30: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迫害情况的补充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被红山区公安局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守所。他们的被绑架给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现在家人正在多方营救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0/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6029.html

2012-11-25: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仍劫持数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5/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仍劫持数名法轮功学员-265865.html

2012-11-25: 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仍劫持数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5/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仍劫持数名法轮功学员-265865.html

2012-11-17: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绑架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被红山区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送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7/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2012-11-17: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绑架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志、纪淑荣夫妇及他们十六岁的孩子,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被红山区恶警布仁等人绑架,恶警抢走大量个人财产,孩子被非法审问后放回,李文志、纪淑荣夫妇被非法关在红山区看送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7/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5573.html

赤峰监狱(赤峰四监狱,内蒙古第四监狱,男,女)联系资料(区号: 476)

2015-01-22: 赤峰第四监狱入监队的部份电话:
入监队一中队 钱主任(名字:钱有存和刘刚做洗脑转化):13500665081
入监队一中队 李科长:13947688582
教育科长 宋文涛
大队长 曾凡文
副大队长 恩克图 赵桂林
内蒙古第四监狱一大队队长 纪队长:办8441255
内蒙古第四监狱入监队秦队长:13947688524
内蒙古赤峰监狱主要人员:
康正行,办电:0476-8421866,手机:13847646677
段新文,办电:0476-8424498,宅电:0476-8441899,手机:13704760103
闫建中,办电:0476-8424958,宅电:0476-8228026,手机:13327168166
王洪彬,办电:0476-8420576,宅电:0476-8462066,手机:13327168899
曲宝峰,办电:0476-8422880,宅电:0476-8336865,手机:13304768315
信息指挥中心:0476-8420575
第四监狱两名副监狱长分别为: 姓严的(全名不详)、张士新
电话:
0086-476-8424-454
0086-476-8426-991
0086-476-8425-662
0086-476-8426-338(刘志国的电话,说找刘教)
正监狱长  康正行  办8421866 8425601
副监狱长   曲宝峰  办8426991 手机13904768315 宅 8336865
副监狱长   王洪林  宅8423959 办8422880
副监狱长   张 辉  办8424542
政委     段新文  宅8441899
政治处主任  李超势  宅8345166
监狱长    闫进中  办8424542
监狱长    庞 波  宅8231171 手机13104760079
监狱长    刘珍军  宅836699
管教干部   于长坤  宅8451537
管教干部   李学儒  宅842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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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76)

2013-03-24:
主审法官刘艳杰,电话:15604766829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2-11-30:
赤峰市地区邮政编码:024000
赤峰市地区电话区号: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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