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 辽阳刘艳荣等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刘艳荣、安永芝、张丽霞、生秀芹、刘艳丽、赵德林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绑架,曾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白塔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第二次非法庭审定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地点在辽阳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庭审中,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
第一,本庭对本案依法不具有司法管辖权,而应当释放当事人。信仰及保障信仰的权利是被明确列在宪法里面的。既是一种宪法权利,更是一种基本的公民权利,同时也是人的尊严的体现。在没有充分证据,特别是没有物证及原始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从事确定性的危害社会之行为的情况下,就擅自对其进行不恰当地追责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更是违反宪法的行为,也是破坏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为。
第二,当事人的实质是思想层面的问题,思想活动本身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行为无关,作为一种信仰和思想层面的权利,当事人的信仰应当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有些法律人始终在强调遵照上级的指示。但作为法律人,我们的共同上级只有宪法和法律,尊重宪法和法律就是我们的最大上级。只要我们学会了用宪法和法律来思考问题,来对待事情,一切都会变得很和谐很稳定,我们所做的一切就一定会经得起子孙后代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去学会尊重和理解他人的信仰,也一定要去学会用宪法和法律去捍卫和保护每一个信仰宗教者的权利。
从古至今的历史事实不止一次的向我们证实着一个道理:靠强迫和压制来对待宗教问题只能是适得其反。历史上任何一次对宗教的打压,不但没有将真正的信仰和宗教强压下去,相反却锻炼了信仰者的坚强意志。而最终失败者往往是压制一方,同时这样的决不明智的打压也给整个民族和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伤害。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第三,公诉机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错误。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什么机关有权来确认什么样的宗教属于邪教,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认定什么是正教什么是邪教。尽管执政党的一些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存在过一些关于邪教言论,但当它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意志和法律层面时,它就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和定案依据。否则就会出现过去那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破坏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危险局面。这显然与提倡民主与法治的当今中国是背道而驰的、更与国际文明主流相背。
律师最后呼吁:“我们必须清楚,一个追求真善忍的人何罪之有?!一个一心救度他人的人何罪之有?!为此,我郑重提请审判机关及合议庭能够在当事人无罪释放的判决书上写下你们光辉的名字!”
第一次非法庭审从下午2:00持续到晚上8:15宣布休庭,后案卷被法院退回。白塔区分局610成员马文博(电话: 18241958569 15041979993)等人继续凑材料构陷大法弟子,马文博还把本案中正念闯出黑窝的大法弟子上报定为“网逃”人员,继续实施迫害。
此次第二次庭审不在法院,而改到看守所,彰显邪恶一方面胆怯,一方面肆意践踏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4/辽阳刘艳荣等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284416.html
2013-05-30: 辽宁省辽阳市刘艳荣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被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绑架的刘艳荣、安永芝、张丽霞、生秀芹、刘艳丽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将于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时在白塔区法院(在解放路原辽纺文化宫旁)面临非法庭审。有两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辩护,受理此案的法官是刘力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0/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74670.html
2013-04-11: 辽宁省辽阳市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辽阳市被绑架的刘艳荣、安永芝、生秀芹、刘艳丽、孙敏、赵德林和张丽霞夫妇(两位年过七旬)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有两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辩护,案卷已送交白塔区法院,受理此案的法官是刘力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1/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1931.html
2013-04-09: 辽宁省辽阳市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辽阳市被绑架的刘艳荣、安永芝、张丽霞、生秀芹、刘艳丽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有两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辩护,案卷已送交白塔区法院,受理此案的法官是刘丽华。其中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辽阳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9/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1886.html
2013-04-07: 辽宁辽阳毕明琴、王金萍被诬判 七人面临非法起诉
二零一二年九、十月被绑架的辽宁省辽阳市法轮功学员中,毕明琴、王金萍二人被非法判刑,先后被劫持到监狱。目前仍有刘艳荣、安永芝等七人面临非法起诉,有二人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案卷已送交白塔区法院。据受理此案者为一刘姓女法官。
在此案中,辽阳市公安局长邱金表现极其邪恶,此人从省厅调到辽阳,欲借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之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7/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1798.html
2012-12-06: 辽宁辽阳市公安局局长邱金多次绑架法轮功学员
邱金自从辽宁省省厅调入担任辽阳市公安局局长几年来,在他的操控下,多次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辽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闯入辽阳市168大院刘艳荣家,强行抄家,非法抄去两车私人财物等。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艳荣、生秀芹、赵德林、安永芝、刘三。后到市二医院被强行体检。每人强行交体检费八十元。赵德林因血压高等反应,于二十五日晚家属接回家。
九月二十五日中午,继续绑架法轮功学员毕明琴、李海珍、小马。绑架毕明琴时,先有一人窜入其家,此人走后,警车就到。到李海珍家时,同时把李海珍的儿子也绑架走,后把她儿子放回。小马是由北门派出所在东四小区绑架的。有人质问警察凭甚么抓人?恶警扬言“再说话,连你也抓走”,表现极为嚣张。李海珍因身体出现病态,现回到家中。毕明琴被诬判,已送走。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左右,赵德林妻子张丽霞外出下楼后被警察绑架,家中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抄。另,法轮功学员李凤、高某和一年轻女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
部份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现劫持在辽阳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6/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6264.html
2012-11-12: 辽宁省辽阳被绑架的十馀名学员情况补充
九月二十四、二十五日,被恶警绑架的十馀名学员,除赵德林当晚被放回,陆续又有刘秀芝、李海珍、周凤娟、马艳君回到家中;
现在班秀兰、毕明琴、安永芝、刘艳荣、王金萍、生秀芹仍被关押,据说毕明琴被诬判二年,现去向不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2/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5355.html
2012-10-01: 辽宁辽阳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补充电话)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辽宁辽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闯入辽阳市163大院法轮功学员刘艳荣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艳荣、生秀芹、赵德林、安永芝、刘三等,并非法抄家,抄走二车物品等。下午二点,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拉到市二医院强行体检 (每人强行交体检费八十元)。晚七时被劫持到辽阳看守所。赵德林因血压高等反应,于二十五日晚由家属接回家。
九月二十五日中午,法轮功学员有毕明琴、李海珍、小马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绑架毕明琴时,先有一人窜入其家,此人走后警车就到。警察上门绑架李海珍时,把李海珍的儿子也抓走了,后把她的儿子放回。小马是在东四小区被北门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当时有人质问警察凭甚么抓人,恶警扬言“再说话连你也抓走”,极为嚣张。据悉,冶建一名四十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也被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朝光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3533.html
2012-09-29: 辽宁辽阳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辽宁辽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闯入辽阳市163大院法轮功学员刘艳荣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艳荣、生秀芹、赵德林、安永芝、刘三等,并非法抄家,抄走二车物品等。下午二点,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拉到市二医院强行体检 (每人强行交体检费八十元)。晚七时被劫持到辽阳看守所。赵德林因血压高等反应,于二十五日晚由家属接回家。
九月二十五日中午,法轮功学员有毕明琴、李海珍、小马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绑架毕明琴时,先有一人窜入其家,此人走后警车就到。警察上门绑架李海珍时,把李海珍的儿子也抓走了,后把她的儿子放回。小马是在东四小区被北门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当时有人质问警察凭甚么抓人,恶警扬言“再说话连你也抓走”,极为嚣张。据悉,冶建一名四十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也被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朝光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9/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3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