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1:云南石林县残疾人高翠莲一家四人同入冤狱
大妹妹高翠芳三次被非法判刑入狱(共七年零三个月)
高翠芳,女,43岁,从小就不爱读书,没有文化,小小的年纪就跟着父母干体力活劳动。1996年,高翠芳嫁到宜良县金家营村,她丈夫十四岁时母亲就得癌症死了,还欠了四千元的医药费,还没有成年,就出去学房屋建筑,挣钱还债。有一次,包一家盖了一半的房屋建筑,因不知道这家房主不讲道德。高翠芳的丈夫接手盖这房子是第三个建筑者了,前两个老板一分工钱也没有拿到,就被撵走了。高翠芳的丈夫也是如此,这次又欠下一笔债,人家的工钱也还不上。
结婚后,为了还债,高翠芳不顾身体的劳累,借钱买了几头奶牛,割草喂牛,每天出去割草都是七八十斤的背,有时后背背着草,前边背着孩子。2007年,年纪轻轻的她全身是病,头晕的厉害,经医生检查患美尼尔综合症。最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疼的她什么也干不动,整天睡在只有两颗档的小推车上,疼痛才减轻一点。医生告诉她,准备七万元手术费,还不保证手术会不会成功。七万元,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真是天文数字。加上婚前丈夫钱的债,真是天都塌下来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以前,姐姐高翠莲送给她一本宝书《转法轮》,她因邪党电视上的谎言,不敢要。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高翠芳也走进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中。通过学法炼功,她一身的病也好了,身体康复了,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1、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身心受益高翠芳就想去告诉更多的人,2008年,高翠芳去赶集,就带了一些真相护身符想送给那些有病治不起的农民,就被古城派出所绑架构陷,被昆明市中级法院冤判三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2009年3月19日,高翠芳被非法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责任警刘娅婷,第一天就开始逼迫高翠芳做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保持一个姿势,一动就被骂,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不准洗澡,连续五个半月坐小板凳。这期间,头昏,神志不清。
2009年9月8日,高翠芳又被送到三监区,责任警王艳,郭琼生。到了三监区,高翠芳身体越来越弱,眼睛疼,肚子胀,脸,手脚麻木,做到地上都动不了。
2010年6月,高翠芳因眼睛疼痛难忍,到监狱医院检查,才发现她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馒头都咽不下去。警察王艳还逼她吃。写申请要求不吃馒头,王艳不同意,医生也不同意,监狱也不同意。一直拖到2011年四月十二日回家。
当时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过着艰苦的日子,孩子只有七岁,家里除了有点米,什么东西都没有。高翠芳从监狱回到家中,看到这些,就把做手术的事埋在心里,心想只有法轮大法能给我一条出路了,于是每天学法炼功,努力修好自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脖子上的包块奇迹般的小了,最后消失了。
2、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4年4月19日,高翠芳看望哥哥高夸柒被十多个警察打倒,打的打,然后十多人倒拖着脚,拖了100多米。外裤,鞋子拖掉了,内裤拖破,内裤上千疮百孔。当晚,高翠芳被送到石林县刑警大队,把手卡在老虎凳上非法审讯两天,恐吓,不让睡觉,警察戚焊新打了高翠芳一个耳光。4月21日,高翠芳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多次非法审讯,非法抄家,后被石林县法院冤判三年。
高翠芳再次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七监区三个月,九监区二年九个月。责任警夏昆丽。包夹:杨杰,王方琼,桂芬,曾玉亭,李兴朵,邓建英,白小虾,徐顺英,陈桂芬,普麻鲁。恶警利用这些包夹折磨她,逼迫她背监规,不让出监室,不给和其他人说话,不让上厕所,吃饭由包夹打。好吃的饭菜打一小点,不好吃的饭菜打一大碗,致使她有时饿着,有时胀的难受,又不给倒掉,又加上监狱不给买吃的东西。这样使她营养不良,头晕,吃不下东西,经监狱医生说要吃营养品,监狱才给她买东西吃。
一次警察叫高翠芳和一些犯人去‘开会’。来到一个大厅,看见墙上挂着姐姐高翠莲,哥哥高夸柒,妹妹高琼芳,马玲和她女儿张稷和自己,共六名法轮功学员的照片,进行诽谤和污蔑。高翠芳看后随即倒在地上放声大哭,才知道不会走路的哥哥姐姐都在被迫害,从此后,警察就不叫她去开会了。
3、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2017年4月19日,高翠芳从监狱回到娘家。在监狱里时,高翠芳就听到她丈夫另娶的消息。家里房子被丈夫拆了,出去租房子住。丈夫欠了很多债,女儿考上高中,没有办法交学费,21岁的儿子东借西凑才把妹妹的学费凑齐交了,丈夫出车祸把人给撞伤了,又借了很多钱才交上医药费。那女人看到家里没有钱了,就偷偷地跑了。儿子哭着喊着要离家出走,高翠芳看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决定回家,用真善忍的心态处理好家庭。
2018年,为了养家糊口,高翠芳一家来到了寻甸县承包盖房子,给一家盖扶贫房。她对这家善良、穷苦的人家生出了同情心,并告诉这家人诚心敬念九字真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得到上天的护佑,这家人很是感激。高翠芳还送了一张“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不干胶,并告诉他们要贴到干净的地方。这家人把救命的护身符贴在了刚刚盖好的新房里。不料,上面的人来验收扶贫房的工程,恶人看见了护身符。
2018年4月29日,高翠芳回娘家看望老人,正在帮妈妈用缝纫机做包包。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国保大队及金锁派出所的警察,用手铐把高翠芳的手反铐起来,勒的紧紧的强行拖走。警察李学华还骂高翠芳,回去再收拾你。
在金锁派出所警察打她、辱骂她、恐吓她、用手铐把她的手铐的很紧很疼,送到看守所她的手还肿得高高的。由于警察的折磨,高翠芳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吃不下东西,头晕目眩,站不住,说不出话来,经常昏倒在地上。看守所的警察和寻甸县法官章云江都说高翠芳是装病、演戏。看守所的一个犯人告诉警察高翠芳身体真实情况,看守所才带她去延安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甲状腺癌症晚期。看守所怕她死在里面,警察才改变了对她的态度,打电话给检察院和公安放人,但寻甸县法官章云江坚决不放人。
2018年8月10日那天,章云江非法开庭,由于高翠芳身体非常虚弱,不能站立,处于昏迷状态,寻甸法院叫“120”急救车到现场,急救医生李文专却配合邪党说:高翠芳身体没问题。章云江诬蔑高翠芳装病,坚持开庭,非法判高翠芳一年零六个月。
2018年12月20日,高翠芳被送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责任警:王爱军。
由于高翠芳得甲状腺癌症晚期,身体非常虚弱,说不出来话,吃东西非常困难,头不敢动,浑身上下疼痛难忍,奄奄一息。高翠芳的妈妈(高凤英)写信给监狱长:救救我女儿,请监狱办理保外就医,出来治病。监狱不肯放人,但又怕她死在监狱里,警察每天给她录像,以便以后推卸责任。2018年7月19日那天,高翠芳只有一小点气息,监狱来了很多警察看她,都想着她活不成了,叫犯人把她抬云医院“抢救”。
高翠芳心里明白,只有师父能救自己,坚决不去医院。高翠芳在心里一遍接一遍的喊师父的名字,师父救我!不停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慢慢的好起来了。
章云江把高翠芳银行卡上二千元钱给冻结了,什么东西也买不到,生活上很是困难,上厕所只能用水洗。
2018 看11月28日,高翠芳出狱时,身体好多了,虽然虚弱,但能正常的走路、说话了。看到她死里回生过程,每个目睹的警察都心知肚明。出狱那天一个警察问她:法轮功真的有那么神吗?高翠芳说:如果不是师父救我,我早就送进火化厂了,还有回家的这一天吗?
那天宜良县610与国保人员去了7人,只听到监狱的一个警察跟610的人谈话:回去你们不能堵她的路,她的命就是这条路(指修法轮大法)救活的。你们没有我们了解她的身体情况。
高翠芳回家后发现存在邮政储蓄卡上的1800元钱也被寻甸县法院给冻结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11/云南石林县残疾人高翠莲一家四人同入冤狱(图)-411654.html
2018-12-18: 云南石林县高翠芳被迫害病危 母亲控告法官
最近云南省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的母亲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知法犯法的行为,要求释放处于病危的女儿高翠芳。
在检察院和律师都建议取保释放的情况下,法官章云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看守所对病危的农妇高翠芳开庭,并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四千。对章云江的违反法律、违反天理人性的行为,家属们愤怒地向寻甸县法院和昆明中级法院控告,并继续请律师上诉。
关于高翠芳遭受的迫害等情况,请参考明慧网文章《高翠芳被迫害病危 云南寻甸县法院拟强行开庭》、《被迫害致重病 高翠芳坚持上诉 律师要求放人》等。
下面是高翠芳的母亲在控告信中的诉述: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我女儿高翠芳被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从家中带走,指控她在寻甸打工时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随后被起诉到寻甸县法院。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法官章云江第一次在寻甸县法院对我女儿高翠芳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拒绝我和小女儿等亲属旁听,我聘请了律师为女儿作无罪辩护(律师多次指出法官章云江的违法行为),在庭审中由于女儿身体出现了不良反应(她进看守所后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症状)。后经过昆明市延安医院检查诊断为:甲状腺癌。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疗,高翠芳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法官章云江不顾我女儿的严重病况,第二次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开庭(也是不让亲属旁听),这次开庭因为女儿的身体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庭审而休庭。根据女儿的情况,当时律师就向法官章云江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根据高翠芳的病况,律师给看守所写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希望根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建议寻甸法院“变更强制措施”。律师在看守所时也向看守所左所长汇报了此事,左所长对律师说:我刚了解到高翠芳患“癌症”的诊断结论,我已经向寻甸法院的章云江递交了书面“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第二天(十月十一日)我女婿接到寻甸县检察院通知,于是他于十月十二日去寻甸县检察签字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可是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毫不理会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及律师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申请和寻甸县检察院对高翠芳“取保候审”的决定,更不顾我女儿高翠芳病危的实际情况,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在昆明市第一看守进行了第三次强行开庭,因为律师此日不能来出庭,我们解聘了律师,准备重新聘请律师,但是章云江法官根本不管这些,仍然固执的照常开庭,在法庭上我女儿提出:我要另请律师为我辩护,还要委托我妹妹为我辩护,法官章云江根本不理会我女儿的合法要求。就这样在没有律师辩护和我女儿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强行开庭,草草结束了庭审,第二天就下达判决书:刑期一年半,罚金四千元。
我女儿年轻时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腰椎间盘突出、头晕等病症。经过很多方法治疗都无济于事,面对当时的巨额医药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无力承担,她的身体每况愈下,病重得农活也干不动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简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是修炼法轮功使女儿的身体康复了,她又能够下地干活了。
因为修炼法轮功,女儿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被判刑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期间,监狱为了逼迫高翠芳“转化”,进入九监区的第一天就在两个“包夹”(重刑犯)的监控下,强迫她每天十六小时坐在小板凳上(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还不许动,保持一个姿势,稍微动一下,就会被“包夹”谩骂。而且规定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还限制时间,不准洗澡,不准和别人说话等。女儿连续坐了五个半月小板凳后,身体出现头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胀等症状。二零一零年六月,高翠芳的眼睛又开始疼痛难忍,经监狱医院检查,发现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最后吃饭吃馒头都咽不下去。监狱拒绝为她手术治疗,就这样一直拖到高翠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被释放回家。
从监狱回到家里,高翠芳开始恢复炼法轮功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脖子上的包块奇迹般的变小,最后消失了。
这次女儿再次被关押进看守所后,身体出现了不适,经昆明市延安医院检查诊断为“甲状腺癌”,如今女儿身陷恶劣环境,不能得到有效治疗,作为母亲的我知道这一情况后,心如刀绞,我十分担心她的病况。
章云江作为一个人民的法官本应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可是他却事事对我女儿进行阻挠和刁难。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六十四条第(三)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取保候审”的规定。我认为:
1、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对我女儿的整个庭审中不公开开庭,就连我这个当母亲的也不让旁听,他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法官章云江在没有律师为我女儿辩护的情况下开庭,他侵犯了宪法法律赋予我女儿的合法辩护权利。
3、法官章云江毫不理会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无视律师维护当事人的生命健康的合理要求及寻甸县检察院对高翠芳“取保候审”的处理决定以及延安医院“甲状腺癌”的病情诊断。并且亲眼目睹高翠芳罹患严重疾病的状态视而不顾强制开庭,他明显的侵犯了我女儿的生命健康权益。
根据以上事实,我要求上级机关秉公执法,纠正并追究法官章云江的违法责任,还我女儿的公正和合法权利,立即释放我的女儿,使她得到良好的治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8/云南石林县高翠芳被迫害病危-母亲控告法官-378574.html
2018-12-03: 被迫害致重病 高翠芳坚持上诉 律师要求放人
在检察院和律师都建议取保释放的情况下,昆明市寻甸县法官章云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看守所对病危的农妇高翠芳开庭,并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四千。对章云江的违反法律、违反天理人性的行为,家属们愤怒的向寻甸县法院和昆明中级法院控告,并继续请律师上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师会见了在昆明看守所关押上诉中的高翠芳,高翠芳说,昆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赵勇劝她放弃上诉,到监狱去接受治疗。高翠芳不接受有罪的判决,坚持上诉。
高翠芳的家属也联系二审法官表示不放弃上诉。
高翠芳,昆明市石林县人,年轻时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腰椎间盘突出、头晕等病。用过很多方法治疗但都无济于事,面对当时巨额医药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无力承担,她的身体每况愈下,沉重的农活也干不动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简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高翠芳通过修炼法轮功,她的身体康复了,又能够下地干活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高翠芳女士也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高翠芳向人们赠送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关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零九年高翠芳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时,第一天就被要求长时间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保持一个姿势不许动,还限制上厕所,不准洗头洗澡等,监狱持续五个月用违反人性的虐待行为,逼迫高翠芳认罪,导致原本因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的高翠芳生病了,在狱中经常眼睛疼、肚子胀、脸、手、脚麻木,严重的时候坐在地上都动不了,但是每天还被逼做奴工。有一次高翠芳昏倒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去监狱医院的路上,在监狱医院治疗多次没有好转,监狱就将高翠芳送到云南省劳改局医院住院八天,但是仍然没有效果,依然是头昏、眼睛疼、肚子胀。
到二零一零年六月,因为高翠芳的眼睛疼痛难忍,到监狱医院检查,才发现她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最后导致吃饭吃馒头都咽不下去。她对监狱的医生说要去做手术切包块,费用自理,医生也不同意,监狱也不让,就这样一直拖到高翠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回家。
高翠芳不在家的这两年九个月的时间里,她的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过着很艰苦的日子,家里除了一点米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出狱后根本没有钱做手术。高翠芳每天学法炼功,努力按照真善忍修好自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脖子上的包块奇迹般的变小,最后消失了。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把高翠芳从家中强行抬走。家人几天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据称,高翠芳在寻甸打工时,只因为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寻甸国保李学华看到墙上的不干胶后,费尽心机在村里到处打听是谁贴的,还叫没有文化的三个村民做笔录,然后陷害高翠芳。
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的高翠芳,又一次被中共迫害成病危,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徘徊在死亡的边缘线上。希望相关公检法人员,以生命为重,将在危难中的高翠芳解救出来,重获健康。请昆明中级法院法官赵勇依法无罪释放高翠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律师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给昆明中级法院的标题为“救命!救命!救命!”的取保申请书中写道:
“本着人性、法律应有的基本良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137条,申请立即对高翠芳女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出监治病。
理由是:
高翠芳罹患癌症严重疾病,需要尽快就医。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看守所、检察院提出高翠芳不适于羁押;
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在昆明中院复制案卷阅读后,心情沉重和愤怒。
【医生建议手术、看守所建议取保】案卷中,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给云南省寻甸县法院《关于提请对在押人员高翠芳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中说,八月九日、九月二十六日二次带高翠芳出所到医院检查,确诊其罹患癌症,医生建议手术治疗。该所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以及昆明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向寻甸法院建议对高翠芳变更强制措施或判处监外执行。
【辩护律师建议取保就医】案卷中,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寻甸法院章云江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在昆明看守所开庭的《法庭审理笔录》显示,一审辩护人开庭时提出高翠芳罹患癌症,请合议庭处于人道考虑,变更强制措施,便于其治疗,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章云江未依法答复。
【检察院建议取保释放】案卷中,寻甸县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给寻甸县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中说,根据《刑诉法》九十三条规定,对高翠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了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高翠芳,理由是高翠芳身患重病,不适合继续羁押,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章云江推诿】案卷中,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寻甸县法院回复寻甸县检察院的函:高翠芳一案,我院十月十六日作出了宣判,高翠芳不服口头提出上诉,现一审程序结束,对于高翠芳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建议你院向二审法院提出。
寻甸法院承办人章云江莫视人的生命、违反法律,把应该取保候审的农妇高翠芳继续关押在看守所里,让其在死亡边缘挣扎。
如果延误了高翠芳治疗,导致其死亡。家属一定要章云江承担法律责任!
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在昆明看守所,我见到了高翠芳,她忍受着癌病的折磨,说话困难。艰难的表达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同时表达取保候审出院治病的要求。
同样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李文波先生,二零零九年十月被昆明中级法院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五年,二零一四年四月刑满释放。二零一八年五月因同样罪名被昆明公安局晋宁分局拘留,六月逮捕,羁押在昆明晋宁市看守所。因肠胃疾病,看守所向办案单位西山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走出看守所就医。辩护人认为晋宁看守所、西山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和领导尊重了人的生命价值。与寻甸法院的章云江相较,天地之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被迫害致重病-高翠芳坚持上诉-律师要求放人-377976.html
2018-11-02: 被强行开庭判刑 云南高翠芳上诉
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多病又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的高翠芳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获得健康,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警察从家里绑架、关押得了癌症。在两次开庭均以身体患病虚弱无法站立而休庭的情况下,被云南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强行第三次开庭,冤判一年半,罚款四千。
高翠芳及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于十月二十三日继续聘请一审的辩护律师做高翠芳二审上诉的辩护人,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对一审法官章云江多处违法行为向寻甸县法院那云翔院长进行了投诉,题目是“罹患癌症,该不该取保就医?”投诉书详细描述了法官章云江三次开庭的无理傲慢和违法过程,以及当事人高翠芳的病危状态,呼吁法院尽快让高翠芳回家获得救治。
律师和家属还向寻甸法院和昆明市中级法院邮寄了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或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审以章云江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完全不顾程序规则,走过场,非法剥夺上诉人获得辩护的权利;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违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违背对定罪量刑有决定影响的证人出庭规则、无理拒绝上诉人调取证据申请。
前两次开庭,由于上诉人罹患癌症身体虚弱不能坚持而休庭,十月十五日在上诉人身体虚弱无法正常说话、看守所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第三次强行开庭。这不是依法审判,而是野蛮以权力审判。
十月二十三日下午,高翠芳见律师时说:“十五日上午在看守所的法庭,章云江他们凶巴巴的,说家里解除了律师,我说我要另请律师为我辩护,还要委托我妹妹为我辩护,他们不理我,强制开庭,一会就开完了,第二天就把判决书送来了。判一年半,罚金四千元。我当时表态不服,要上诉,也未签字领取判决书,也未在开庭笔录上签字。后来看守所的警察建议我撤回上诉,答应给我办理监外执行。”
高翠芳,昆明市石林县人,年轻时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腰椎间盘突出、头晕等病。用过很多方法治疗但都无济于事,面对当时巨额医药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无力承担,她的身体每况愈下,沉重的农活也干不动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简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高翠芳通过修炼法轮功,她的身体康复了,又能够下地干活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高翠芳在向人们赠送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抓,被非法判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曾经被强制连续坐小板凳五个半月,出现头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胀。到二零一零年六月,高翠芳的眼睛疼痛难忍,经检查才发现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最后吃饭吃馒头都咽不下去。监狱拒绝为她手术治疗,就这样一直拖到高翠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高翠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家人几天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据称,高翠芳在寻甸打工时,只因为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寻甸国保李学华看到墙上的不干胶后,费尽心机在村里到处打听是谁贴的,还叫没有文化的三个无知村民做笔录,然后陷害高翠芳。
如今高翠芳在不能炼功的环境中,身体又失去了健康。希望相关公检法人员,以生命为重,将在危难中的高翠芳解救出来,重获健康。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善恶必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被强行开庭判刑-云南高翠芳上诉-376540.html
2018-10-31: 云南病重妇女被法官强行开庭判刑 律师投诉
云南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不顾高翠芳女士病危,不顾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不回应辩护律师取保候审的申请,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在看守所强行非法开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一会就走过场结束庭审,第二天就在送来判决书:刑期一年半,罚金四千元。
十月二十三日下午,高翠芳见律师时说:“十五日上午在看守所的法庭,章云江他们凶巴巴的,说家里解除了律师,我说我要另请律师为我辩护,还要委托我妹妹为我辩护,他们不理我,强制开庭,一会就开完了,第二天就把判决书送来了。判一年半,罚金四千元。我当时表态不服,要上诉,也未签字领取判决书,也未在开庭笔录上签字。后来看守所的警察建议我撤回上诉,答应给我办理监外执行。”
家属得知情况后非常愤怒,决定举报和上诉,并继续请律师维权。律师对无视高翠芳生命的法官章云江进行了投诉。律师认为,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作为担任承办人、审判长的章云江多处违反刑诉法律制度,尤其是违反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坚持将罹患癌症的高翠芳羁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家人几天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据悉,高翠芳在寻甸打工时,只因为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寻甸国保李学华看到墙上的不干胶后,费劲心机在村里到处打听是谁贴的,还叫没有文化的三个无知村民做笔录,然后陷害高翠芳。
家属一直不能送钱给被关押中的高翠芳,看守所说寻甸县国保警察不同意送。家属多次跟看守所和寻甸警察李学华沟通,双方互相推诿,造成高翠芳在看守所无法买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身体严重虚弱,情绪不稳,脖子发炎,四肢无力。
八月十日,高翠芳第一次被非法开庭,看到她的身体情况,律师要求法官休庭,待高翠芳身体恢复后再继续开庭,法官拒绝,后来看高翠芳身体实在不支,律师又提出休庭,法官叫来医生检查,说高翠芳是装病。寻甸法院就在高翠芳生病站立不稳的情况下,继续开庭。下午三点多因律师要求看同步录音录像而休庭。
十月七日律师会见高翠芳,看得出她表情痛苦、身体极度虚弱。她费力地告诉律师,从八月十日开庭后身体就没有好过,脖子、脸部、眼眶、头部都痛,呼吸困难,九月五号开始吃不下饭,只能吃水泡饭,没有力气,躺了五天。看守所带去昆明延安医院检查了,医生说可能是恶性肿瘤。但所方说最终的报告未得到,自己的感觉很不好。
会见了二十五分钟,她以身体难受为由提出结束会见。律师立即把情况告诉了她的亲属,同时与看守所左所长沟通,希望他们对此高度重视。左所长表示,一旦最终报告出来,确定是癌症,看守所会立即书面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
十月九日上午九时,在昆明看守所的法庭开庭,高翠芳是被搀扶着到法庭的,无力直坐在没有靠背的被告席上,弯着背,手扶着围栏,头枕着手臂,有气无力的说要求打开手铐,章云江吩咐法警打开了手铐,律师忙搬动身边多余的一把有靠背的椅子给她,被法官制止,让她坐在旁听席上,法警赶紧搀扶她坐过去,于是,她半躺着在椅子上,闭着眼。
章云江说现在继续上次开庭,辩护人是否有问题发问。律师说有,在发问前有事向合议庭报告:我七号会见了高翠芳,她说身体很不好,看守所带去医院检查了。昨天下午,高翠芳的家属说延安医院的医生告诉她高翠芳患了甲状腺癌,问题很严重,现在看上去状态很不好,我提出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尽快就医治病,希望合议庭考虑。
章云江说你写书面的申请来再说,现在你有问题就发问。
于是,律师转向高翠芳,说有问题要问你,你注意听。高闭着眼睛不语,律师连问两遍,都不语。律师转向章云江说,无法进行。
公诉人李永辉对着高翠芳说,你坚持一下好吗,高仍闭眼不语。于是,全场沉默中空耗着时间。
大约十点半,律师说这不是办法。也许有人不相信我刚才的说法,怀疑她是在装病,我们都不是医生,看守所有医生,也带她出去就医检查,合议庭可以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建议暂时休庭。章云江说好吧。
然后,公诉人和章云江向昆明市检察院住看守所检察室方向走去,四、五十分钟后回到法庭,说鉴于高翠芳身体原因,现在休庭,另择日期开庭,将高翠芳押解回看守所监室。
律师也赶紧将书面取保候审申请递交给法庭。这时高翠芳已不能行走,不能站立,寻甸县法院的两位年轻女性法警搀扶她出法庭,高翠芳一度双膝跪地,书记员和陪审员加入,四人搀扶高翠芳挪步七十~八十米到监区门口,等待收押,高翠芳无力站立,坐在地上。
高翠芳被收押入监室了,章云江和他的临时团队及公诉人离开了昆明看守所。
律师给看守所写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希望看守所根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建议寻甸法院变更强制措施。在院子里碰到左所长,他对律师说我刚了解到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拿到了医院的癌症诊断结论,我刚才已经向寻甸法院的章云江递交了书面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律师和家属都以为,寻甸法官章云江会立即对高翠芳取保候审,让其家属立马带她到医院手术治疗。结果错了。十月十一日上午,书记员电话告诉律师来拿一下出庭通知,章云江决定十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再一次在看守所再次开庭。律师回答三个星期前,河北昌黎县法院就通知开庭,日期有冲突,不能参与,希望改变时间。请转告章云江,按照最高院规定,后者须将就前者。书记员说告诉章云江再行通知,挂了电话。
十月十二日周五下午五点钟左右,律师看到一条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陌生电话发的短信,大意是要律师于十一号下午三点钟将律师在外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以及承办法院部门的联系方式传真过去,如不在前述时间传真,就在十五号开庭。
律师说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法官可以以这样随便的方式向辩护律师送达出庭通知,司法实践中也没有这样的例子,除非有明确的告知。当时律师刚从成都双流区看守所会见出来,河北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不在身边也没有传真机,无法传真。为工作计,律师立马联系河北秦皇岛当事人亲属,要到了案号,法官姓名。用短信回复。
十月十四日周日夜里,律师看到同个手机号码回复,大意是我们已在开庭前三日告知了开庭时间及地点,你未按照我们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在河北昌黎法院开庭的依据,我们视为没有开庭情况,将在十五号开庭。
看完短信,律师心里明白,章云江不会去核实,发个短信不过是为自己留下已通知的证据,尽管这样的通知方式是不合法的。后来,律师在河北昌黎法院开庭,从张秋生法官处得到证实,没有云南寻甸法院法官向他求证。
十五号上午,章云江率领他的团队在昆明市看守所强行非法开了庭,仍然不允许家属旁听。同十月九号非法开庭一样。尽管法庭设有旁听席,看守所也有协助法院办理旁听人员登记的规定,只要来开庭的法院工作人员说哪些是来旁听的出示身份证登记即可。
但章云江不准,没理由,就是不准。任凭从外地赶来的母亲兄妹儿女及其他亲友在看守所的铁门外焦急的等待。
章云江终于把他的一审程序“走”完了,完成了一件“工作”。高翠芳仍然被非法羁押在看守所里,挣扎在死亡线上。
那一天上午,不知道罹患癌症的高翠芳一个人是怎么经历的。
高翠芳年轻时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腰椎盘突出、头晕等病。用过很多方法治疗但都无济于事,面对当时巨额医药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无力承担,她身体每况愈下,沉重的农活也干不动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简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高翠芳通过修炼法轮功,她的身体又好了,又能够下地干活了。高翠芳兴奋的告诉亲朋好友法轮功的好处,希望身边的人们能像她一样得到大法的恩惠。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高翠芳在向人们赠送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抓,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三年。在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期间,监狱为了逼迫高翠芳认罪,在高进入九监区的第一天就开始逼迫她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不许动,保持一个姿势,稍微动一下,就会被骂。还有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监控她,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还要在所谓的规定时间,不准洗澡,不准和别人说话。高翠芳连续坐五个半月后小板凳,出现头昏,神智不清、眼睛疼、肚子胀。到二零一零年六月,高翠芳的眼睛疼痛难忍,经监狱医院检查,才发现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最后吃饭吃馒头都咽不下去。监狱拒绝为她手术治疗,就这样一直拖到高翠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回家。
从监狱回到家,看到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过着很艰苦的日子,家里除了一点米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根本没有钱做手术。于是高翠芳每天学习法轮功的书籍并坚持炼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脖子上的包块奇迹的般变小,最后消失了。
如今高翠芳在不能炼功的环境中,身体又失去了健康。高翠芳修炼法轮功才能获得健康,不炼法轮功就得了癌症,如果强迫她放弃,就等于要她的性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31/云南病重妇女被法官强行开庭判刑-律师投诉-376467.html
2018-10-15: 高翠芳被迫害病危 云南寻甸县法院拟强行开庭
云南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不讲法律,也没有人性,在第二次(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因高翠芳身体衰弱休庭后,不顾高翠芳病危,不顾看守所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不回应辩护律师取保候审的申请,强行决定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第三次在昆明看守所秘密开庭。
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律师会见了高翠芳,高翠芳精神欠佳,头低垂或偏向一边无力说话。律师得知,看守所已经带她去延安医院做了检查。之后律师又了解到,高翠芳在延安医院的检查结果很不好,有生命危险。
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高翠芳在昆明看守所被非法秘密开庭,法官章云江以借用看守所地点为理由,不让包括家属在内的任何人旁听。
在看守所的法庭上高翠芳身体虚弱得不能保持稳定的坐姿,也说不出话来。
法官章云江让律师对高翠芳发问,律师看着抬头都吃力的高翠芳,说她病成这样我无法发问。然后高翠芳被带出法庭休息。
在休庭等待过程中,律师向法官提出了高翠芳已经病重到有生命危险,应该立刻取保候审,看守所也提议变更强制措施。
直到十二点左右,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寻甸检察院让高翠芳的丈夫签了一份担保书,说过两天放人。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寻甸法院书记员杨晓琦突然用(13619607104)短信通知高翠芳的律师,高翠芳案将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昆明看守所第三次开庭。
辩护律师说,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罪与非罪,看守所和律师都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希望法官章云江能变更强制措施,让高翠芳尽快住院治疗,案子可以延期审理。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高翠芳家属从石林赶到寻甸法院要求法官章云江放人,章云江说去昆明很晚回来,拒绝见家属。
高翠芳家属强烈抗议章云江违反法律、违反人性的做法。
高翠芳修炼法轮功,多年医治无效的疾病因炼功而恢复健康,警察把高翠芳关押到看守所后,又把获得健康的高翠芳折磨成病危状态,法院还要三番五次地开庭打算非法判刑。
高翠芳无非就是把在法轮功修炼中获得健康的感受通过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表达了出来,根本就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更达不到犯罪。
章云江法官,请你不要再开庭折磨高翠芳了,她的身体已经不能承受第三次开庭了,请尽快取保候审,让高翠芳回家治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5/高翠芳被迫害病危-云南寻甸县法院拟强行开庭(图)-375816.html
2018-10-02: 云南昆明高翠芳第二次被非法庭审即将开始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法轮功学员高翠芳仅仅因为国保警察李学华发现了其房间内张贴了二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就认定高翠芳是嫌疑人。高翠芳第一次在寻甸县法院开庭休庭后,即将第二次被非法庭审。
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继第一次开庭时限制亲朋好友旁听,还打算在第二次开庭时继续违反公开开庭原则
高翠芳的妹妹在得知第二次开庭的消息后,打电话给章云江法官要求旁听,章云江法官说,开庭是借看守所的地盘开庭,他说了不算,是看守所说了算,然后不耐烦地挂断电话。
高翠芳妹妹告知了律师。律师认为,法官可以选择开庭地点,但是不管在哪里开庭都要保证当事人公开开庭的权利,准备足够多的座位以便于公民旁听,不是看守所允不允许旁听的问题,是你法官选择了在看守所开庭,你就应该提供旁听的条件,(比如足够的座位和喝水的条件等)保证公民旁听的权利。这是法官必须的责任。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违法限制和阻止公民旁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云南昆明高翠芳第二次被非法庭审即将开始-375258.html
2018-08-28: 高翠芳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
云南昆明石林法轮功学员高翠芳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上午十一点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后,下午三点多因律师要求看同步录音录像而休庭。
限制亲属旁听,寻甸法院违反公开开庭原则
之前法官章云江告诉律师可以给家属八个名额旁听,结果到法院门口只给高翠芳的丈夫、母亲和一双儿女进去,高翠芳的父亲,妹妹等都在验明身份证后被禁止进入法庭旁听。
法庭旁听席上除几个家属外,还有十来个不明身份的人。律师对法官反复说法轮功案件是属于可以公开开庭的案件,应该让高翠芳的父亲和妹妹等亲朋好友进来旁听,法官始终不同意,也说不出合法的理由。
昆明看守所和寻甸县国保警察违法,导致高翠芳开庭身体严重不适
高翠芳被带入法庭时就头昏身体状态不佳,开庭时间不长就开始站立不住。高翠芳在四月二十九日被寻甸县国保警察李学华绑架到昆明看守所到开庭近四个月的时间,一直不能送钱给她,看守所说寻甸县国保警察不同意送。家属多次跟看守所和寻甸警察李学华沟通,双方互相推诿,造成高翠芳在看守所无法买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身体严重虚弱,情绪不稳,脖子发炎,四肢无力。
见此情况,律师要求法官休庭,待高翠芳身体恢复后再继续开庭,法官拒绝,后来看高翠芳身体实在不支,律师又提出休庭,法官叫来医生检查,说高翠芳是装病。寻甸法院就在高翠芳生病站立不稳定情况下,继续开庭。
寻甸国保诱供村民做伪证
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方说有三个证人笔录证实高翠芳贴了两张法轮功不干胶,律师要求证人出庭,被拒绝后,律师又要求看同步录音录像。因此法院休庭,等律师在法院看完录音录像后,择日开庭 。
律师看完同步录音录像已经六点钟。录像上明显看到笔录是警察在写,村民茫然的看着,然后警察让签字就签字。
目前经律师跟看守所所长反映,高翠芳家属已经可以送钱给她了。
高翠芳在寻甸打工时,只因为贴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寻甸国保李学华看到墙上的不干胶后,费劲心机在村里到处打听是谁贴的,还叫没有文化的三个无知村民做笔录,然后陷害高翠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8/高翠芳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373027.html
2018-08-05: 昆明石林法轮功学员高翠芳面临非法开庭
昆明石林法轮功学员高翠芳,定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
另,昆明安宁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原定于2018年8月10日,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被非法开庭,现因法官有事,取消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5/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72059.html
2018-07-17: 高翠芳被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家人送生活费受阻
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
几天后家人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家人从一百多公里之外的石林县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探视高翠芳,同时送一些换洗衣服及购买生活用品的现金。
但是,看守所的警察不接收,说是高翠芳的经办(寻甸县国保警察)书面交代看守所不准高翠芳通信、接物,要送也必须由经办同意后才可以送,而且经办来了也要写书面交代。
家人打了12345市长热线电话后,看守所的孙所长出来解释,还是跟看守所接待的警察一样的说法。
家人只好到离昆明一百多公里的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经办。经办答应与看守所联系。
五月八日家人再次来到看守所送东西,看守所接待的警察仍坚持说经办没有同意。
家人又与经办交涉后,说可以去送东西了。五月十四日家人又到看守所探视并送东西。但这次只接收了衣物,却不收钱,说这也是经办书面交代的,可以送银行卡,但必须由经办亲自送来。
家人接着又与经办联系,经办说他到看守所就去送。
就这样家人来回跑了多次,至今两个半月过去了,看守所仍不让送钱,经办也没有联系家人去送银行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7/高翠芳被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家人送生活费受阻-371169.html
2015-02-17: 多位云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申诉无门
2014年4月19日下午,石林鹿阜街道办事处北大村,一家人与亲友正在吃饭,警察闯入,暴力抓走十四人。
其中马玲、张稷母女分别被昆明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零六个月;高琼芳、高翠芳被石林法院非法各判有刑徒刑三年。高夸柒、高翠莲、杨自强三名残疾人被非法各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马玲、张稷在2014年11月28日前曾被五华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法院为她俩指定了两位援助律师。秘密开庭那天,律师才与她们见面,从未接见过她们,没有与律师的见面沟通,律师对当事人情况什么都不了解,如何辩?如何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她们问律师能不能作无罪辩护?回答是不能。所以她们当庭抵制、拒绝了律师,庭没开成。
后来,家人为她们请的律师作了各方争取,才在2014年11月28日开庭。开庭后,张稷回想律师庭上所述,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被更大的剥夺,就写了控告书,寄给昆明市中级法院控告中心。她认为,家人给她们请的律师,从公安阶段就介入了,但当局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是严重的违法,剥夺了当事人聘请律师辩护的合法权利等。
之后,中级法院作了“回复”,内容是,控告书已收到,但所反映情况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将原件返回给当事人。
过去法轮功学员也写过多少“控告”和“申诉”,可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一样的投诉无门,老百姓只有被迫害被折腾的份儿。
为什么执法人员想方设法要秘密开庭、匆忙判决、送监狱;阻止家属和当事人请外地律师,诱导当事人和家属配合开庭,劝说不要上诉等等。就因为,只要一顺利开庭,把人送进监狱就完事了,申诉也无用了,也不存在抄家清单的追究与核实等等问题了。
马玲、张稷母女俩被抄家时不在场,是警察自行进出,抄家清单到开庭时也未看到。她们在看守所超时做着奴工的活,所长孙艳美、副所长左立春、主管干警陆赞很凶,不让炼功,逼迫她们做农工生产劳动。
2015年1月27日与30日,两位律师到看守所分别与张稷、马玲签了《刑事申诉委托书》,以便到监狱继续接见,完成申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7/多位云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申诉无门-304725.html
2012-02-02: 修炼法轮功健康善良 云南农妇遭冤狱迫害
高翠芳女士,今年三十五岁,家住云南省宜良县蓬莱乡金家营村,因繁重的农活,年纪轻轻的高翠芳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这些疾病不治而愈。为了让家乡人得到法轮大法的福音,象她一样受益,高翠芳在家乡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多次遭中共长期非法关押,并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历经两年迫害,被迫坐“小板凳”、奴工,出现眼疾和身体麻木等症状。
法轮功使高翠芳变得健康和善良
今年三十五岁的高翠芳年纪轻轻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腰椎盘突出、头晕等病。高翠芳用过很多方法治疗,但都无济于事,面对当时巨额医药费,高翠芳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无力承担,这导致高翠芳身体每况愈下,沉重的农活也干不动了,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简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一九九八年底,高翠芳通过修炼法轮功,以前的多种疾病都不治而愈,心情轻松、开朗。高翠芳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道德回升,精神升华。
以前, 高翠芳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泼妇,骂人是最厉害的,很多人都很怕高翠芳。修炼了法轮功以后,高翠芳感到了时刻都被真善忍法理约束着,再也不骂人了。有一次,高翠芳在大街上被人冤枉是小偷,周围的人都因误解而骂高翠芳,高翠芳心里想自己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即使被误会也不应该和别人发生矛盾,要找自己的原因,所以高翠芳一直忍着,没有发火也没有过多解释。如果高翠芳没有修炼法轮大法,她是做不到的,是法轮大法改变了高翠芳,给了高翠芳新的人生观。
二零零八年被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早上,高翠芳在宜良县古城镇向人们赠送法轮功真相传单,突然身边停下了一辆黑色轿车,从车上下来了五个人,其中一个拧住高翠芳的手。当时高翠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他们都没穿警服。他们把高翠芳绑架上车,劫持到宜良县古城派出所。
到了那里,警察叫高翠芳脱光衣服,对高翠芳非法搜身,然后将高翠芳带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弄了一地,又非法审讯,追问高翠芳是哪里人,资料从哪里来。随后,宜良县国保大队的警察史永琪、官建兵、速飞、杨敏等五人也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高翠芳,给高翠芳照相。
当天中午,宜良县国保大队警察就带着高翠芳一起去她家抄家。高翠芳家很多私人财物被他们抢去了,没有给留下任何字据。非法抄家之后,高翠芳被带到宜良县国保大队,在那里,警察官建兵对高翠芳非法审讯。当天晚上,高翠芳被非法送到宜良县南门山看守所一整天,高翠芳连一口饭都没吃,警察吃饭的时候就叫高翠芳去旁边坐着,不给高翠芳吃饭。这次高翠芳在南门山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被关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和昆明市检察院的一个公诉人来到宜良县法院,当天高翠芳也被带到宜良县法院,秘密对高翠芳开庭,连家里人都不知道。当庭未做出判决。二月二十三日高翠芳收到了对她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
三月十九日,高翠芳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专管迫害高翠芳的狱警叫刘娅婷。从高翠芳进入九监区的第一天,就开始被逼迫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不许动,保持一个姿势,稍微动一下,就会被骂。还有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监控高翠芳,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还要在所谓的规定时间,不准洗澡,不准和别人说话,在这种迫害下还要逼迫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高翠芳连续五个半月被逼坐小板凳,这期间,高翠芳每天都是头昏的,神智不清。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高翠芳被送到三监区,专管迫害的警察是王艳、郭琼生。到了三监区以后,高翠芳经常眼睛疼、肚子胀、脸、手、脚麻木,严重的时候,坐在地上都动不了,但是每天还是要做奴工。有一次,高翠芳昏倒了,醒来的时候高翠芳发现自己在去监狱医院的路上,在监狱医院治疗多次也无好转,监狱就将高翠芳送到云南省劳改局医院住院八天,但是仍然没有效果,回到监狱后,依然是头昏、眼睛疼、肚子胀。
到二零一零年六月,因为高翠芳的眼睛疼痛难忍,到监狱医院检查,才发现高翠芳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包块,这个包块越长越大,最后导致高翠芳吃饭吃馒头都咽不下去,但是狱警王艳还是逼迫高翠芳要吃。高翠芳写申请要求不吃馒头,王艳不同意,叫高翠芳找医生,高翠芳就写申请给医生,医生也不同意。高翠芳和医生说要去做手术切包块,费用自理,医生也不同意,监狱也不让,就这样一直拖到高翠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回家。
在高翠芳回家前的一个月,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王丽美让一个叫陈斌的人来监狱招摇撞骗,诽谤大法,监狱要求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都必须到场参加,听其胡言乱语,看完之后,逼迫每个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
中共迫害给家人带来痛苦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高翠芳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回到家,看到她不在家的这两年九个月的时间里,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过着很艰苦的日子,家里除了一点米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因被迫害脖子上带着肿块的高翠芳知道只有法轮大法才能给她一条希望的路,于是高翠芳每天学法炼功,在真善忍中努力修好自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高翠芳脖子上的包块奇迹般的变小,最后消失了。高翠芳又用自身的经历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2/修炼法轮功健康善良-云南农妇遭冤狱迫害-252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