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4: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陈显芳、唐朝勋、黄弟素被非法判刑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法院二庭,于2月2日上午9点20分开庭,对3名法轮功学员,陈显芳、唐朝勋、黄弟素非法判刑。陈显芳冤判3年缓期3年,罚款3000元,唐朝勋冤判1年缓期1年,罚款1000元,黄弟素冤判2年缓期2年,罚款2000元。开庭仅用半个小时。
法轮功学员陈显芳,女,78岁,唐朝勋,男,69岁,黄弟素,女,65岁。
2016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安岳县6郡小区7栋18楼2号屋内,安岳县国安大队长蒋明权、副大队长袁勇(现大队长),带几十个警察包围小区,闯进屋内,绑架了正在学法的19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下午放了14人回家,13日又放1人,余下4人送到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迫害14天,以取保候审1年回家。在期满后,即2017年7月26日,安岳县检察院又对其中的3名,陈显芳、唐朝勋、黄弟素,非法起诉,在2017年8月16日,安岳法院非法开庭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4/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