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30: 2002年2月,锌厂法轮功学员联名给全国人大写上访信,被锌厂公安处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将锌厂法轮功学员李玉娴、陶山、陈志国、成建伟、张淑清、宋振全、闫立霞等7名大法弟子非法行政拘留15天,并对他们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停发工资或退休金一年的处分.
2002-05-16:葫芦岛市葫芦岛锌厂16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锌厂5月9日晚10点接到市委抓捕大法弟子的命令。总厂将指标下达到各分厂、车间,并规定“抓不到大法弟子轻则处份,重则撤职。”5月 10日上午10点,葫芦岛市龙港公安分局、锌厂保卫部、派出所、街道联合采取行动,绑架大法弟子16人。有的大法弟子在工作单位被绑架,有的在家中被绑架,有夫妻二人在家中被绑架,家中剩下正在读初中的孩子和病重不能自理的年迈的老人。另有夫妻二人,妻子在家中被绑架,丈夫正巧不在家,被迫流离失所,家中剩下91岁、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一女大法弟子在家走脱,恶警将其不修炼的丈夫关押,第二天又撬开门,抢走现金上万元、电脑、大法资料等。
5 月10日被绑架的大法学员有:赵柴华(女,28岁,5月12日被送往马三家)、陈志国(男,40岁)、张慧(女,38岁,陈、张系夫妻)、闫丽霞(女, 41岁)、刘玉梅(女,40岁)、王凤云(女,50岁)、田克勤(41岁)、田利荣(52岁)、高桂华(35岁)、王永红(34岁),其他六人姓名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