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3: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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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芬,女,五十六岁,草市镇草市村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证实法。在沈阳被恶警劫持到五里河体育场,下午被抚顺恶警送到抚顺武警学校,半夜被清原恶警关到清原的一个大车库遭洗脑迫害。次日被送到草市镇政府办洗脑班七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李艳芬又去北京证实法,到北京就遭警察绑架。被清原恶警送到大沙沟拘留所迫害,被非法关押二天后,清原“六二一”(即现在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和恶警用白色轿车将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拉回草市开了现场批斗会进行迫害。随后又被送回清原大沙沟拘留所继续关押洗脑迫害四十一天。家人去接她时被政法委和“六二一”人员以保证金为名勒索了七千元。每天白水,三个豆腐渣样的窝窝头就要收取十元,四十一天共收了四百一十元,这才把人送回家。次日清原“六二一”要求必须有抚顺精神病院的手续才能放人,所以又被家人送到抚顺精神病院迫害,五天花费一千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草市镇委员会以邪恶的株连政策对李艳芬进行迫害,要由五个保人,每人交一千元的保证金给政府。保人分别是朱长和、许东武、杜月、王海波及清原的杨淑贤,也不开任何收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草市镇政府以违犯了清原“六二一”文件为名再次勒索三千元。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至今,李艳芬共被勒索去一万六千四百一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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