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5: ◇2011年被非法判刑5年的辽宁朝阳市王萍珍已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5/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34602.html#1691521132-2
2013-10-20: 中共法庭现形记(四)
靠拦截律师办案的法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0/中共法庭现形记(四)-281496.html
2012-03-03: 惧怕正义辩护 辽宁朝阳市法官咆哮驱逐律师
现在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对中共的法院都有一个共识:没有最黑的,只有更黑的;没有最无耻的,只有更无耻、更流氓的。
日前,辽宁朝阳市中级法院就上演了这样一起无耻闹剧:所谓法官公然要求辩护律师按照他的口径辩护,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问。当律师坚持要依法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时,该法官立即大叫:“把他撵出去!”
这个所谓法官就是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学昌。所谓案子是法轮功学员王萍珍被非法判刑五年的上诉案。以下是案情经过。
朝阳市妇女王萍珍,只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被朝阳市公安分局胡晓川、田丰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四个多月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龙城区法院对王萍珍非法判刑五年。
据龙城区法院的人透露,在对王萍珍非法判决之前,龙城区法院正在开会,与会者接到大量有关要求释放王萍珍的真相电话,院长王学、主管副院长魏国霞分别说:“这案子我们管不了啦,这么多人说话,一定是大案要案。”于是将王萍珍案报给朝阳市“六一零”(专事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朝阳市“六一零”随后下口头指令:判王萍珍五年徒刑。
王萍珍上诉。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在王萍珍的律师追问下,龙城区法院将案卷转到朝阳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学昌给王萍珍的律师打电话说:“你马上把辩护词交上来,不开庭,我们领导说二十日之前结案。”律师说:“命令代替法律不合法,应该依法开庭。”曹学昌见自己说的话违法出漏,便约律师面谈。
二月二十四日,律师和曹学昌在朝阳市中法二楼小会议厅见面,谈话有书记员记录,谈了一个多小时,曹学昌当场同意开庭。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五十分,朝阳市中级法院在西大营子北山法庭开庭。王萍珍的家属和亲友约二十人参加了旁听。
面对正义律师,曹学昌一开庭便表现出极度的紧张和恐惧,说话语无伦次,一会儿说:“法轮功可以炼,要炼在家炼。”一会儿又说:“国家(中共)不让炼,炼也不行,信也不行。”随后又大耍流氓,要求律师按照他的意图辩护,他不允许说的,律师就不能讲,甚至向受害人提问都得他让怎么问才能怎么问。
律师说:“我要依法做无罪辩护。”刚说了两句话,曹学昌就象发疯一般叫喊:“他宣传法轮功!把他撵出去!”一群“法警”蜂拥而上,连推带搡,把正义律师赶出法庭,拉扯到一边,野蛮辱骂并且威胁要动手殴打,在强行对律师搜身搜包时,一法警趁机偷拿了律师的提包。律师被推搡到法庭外,发现丢了提包,又转回法庭索要,法警才不情愿地归还了提包。
朝阳市中级法院最近干了不少坏事。辽宁朝阳县有四位善良农民被诬判案:
朝阳县六家子乡的施秀清、陆桂芬及朱国田、朱平父女,因为把法轮大法的真相告诉乡里乡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朝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接着,朝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将四人非法判刑,陆桂芬被非法判刑八年、朱平五年、施秀清四年、朱国田三年。四人同时上诉。又是这个朝阳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二年月一月十八日草草走了过场,非法维持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惧怕正义辩护-辽宁朝阳市法官咆哮驱逐律师-253776.html
2011-10-21: 辽宁省朝阳法轮功学员王平珍被非法判刑七年
辽宁省朝阳法轮功学员王平珍,于十月十八日在朝阳市龙城区法院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王平珍在家中被朝阳市新华分局指导员胡晓川、副大队长田丰等人绑架,在朝阳市看守所已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被朝阳市新华分局、龙城检察院、法院合谋陷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1/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8152.html
2011-06-27: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平珍面临被非法判刑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平珍面临被非法判刑,需更多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7/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3017.html#11626231217-1
2011-06-25: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平珍面临被非法判刑
六月九日,王平珍在家中被朝阳市新华分局指导员胡晓川、副大队长田丰等人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朝阳市龙城检察院预谋判刑。家属呼吁早日释放王平珍,因上诉无门请了律师只做有罪辩护。
炼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在被迫害中都是被用“莫须有”的罪名陷害,而那些参与者包括有罪辩护的律师都是在助纣为虐。做好人何罪之有,把好人送进监狱更是罪恶滔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4/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2914.html
2011-06-12: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平珍被绑架
六月九日下午五点,家住豪德后身法轮功学员王平珍(音)被朝阳市新华分局绑架。家中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抄,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2/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42331.html#11611235128-1
2011-06-11: 辽宁朝阳同修王平珍(音)六月九日下午五点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1/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一)-242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