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辽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前期遭迫害案例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以下是辽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7月20日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遭当地中共人员迫害的案例。
一、程桂英遭受的迫害
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程桂英,女,1951年3月出生,原工作单位是龙港区运输公司。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1999年7月23日龙港区交通局局长刘玉和、办公室主任李雅丽强制办洗脑班;还有运输公司陈新生、街道共建社区主任陈书艳、街道司法助理魏雅文、派出所才智等人多次到她家骚扰,逼迫写放弃修炼大法的保证书、交大法书等。一次在海边炼功,被望海寺边防派出所指导员陈某某等人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2000年11月1日,程桂英被社区主任陈书艳带到龙港区公安局,被李军、辛某某等人非法审问5、6个小时。12月23日去北京依法上访,被非法劳教2年,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近半年,后家人花钱托人保出。
2002年五一前后,社区书记--聂淑艳、主任--陈书艳等四人带龙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马清波等5、6个人,到程桂英家非法搜家。2002年6月10日当地派出所所长才智等人把程桂英绑架到兴城市西飞宾馆洗脑班非法关押20天。主要迫害人:市政法委陈丕志、市610陈维志、区政法委书记杨超、区610李思玉、共建社区金子丹等人。
2002年10月7日九点多钟(十六大前夕)当地派出所指导员修某某等人带着市公安局及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人来程桂英家骚扰,说看看去没去北京。当地派出所多次让按手印、要照片等。几年来给程桂英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及单位:
龙港区交通局:刘玉和--局长、李雅丽--办公室主任给办转化班;运输公司--陈新生。
街道共建社区:主任--陈书艳、街道司法助理--魏雅文、社区书记--聂淑艳、金子丹等人
派出所:才智、指导员 ---修某某等人
望海寺边防派出所:指导员陈某某等人
龙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马清波等人
龙港区公安局:李军、辛某某等人
市政法委:陈丕志、市610陈维志、区政法委书记杨超、区610李思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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