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7: 黑龙江双城市万隆乡李艳芬受迫害事实
我叫李艳芬,女,五十九岁,是黑龙江省双城市万隆乡(原对面成乡)幼儿园的园长。因坚修法轮大法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就被无辜开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到黑龙江省信访办和省政府上访,在省政府对面请愿,要求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这时来了一帮警察,把我们拳打脚踢强行推到一辆大客车上,把我们拉到双城市公安局院内,录像,逼着我们报出姓名、住址,然后把我们送到双城市第三小学教室,办了两个小时的洗脑班,不许再上访,不许再炼功,后又把我们送回原对面成乡政府训斥一顿,不许炼功,然后才让回家。
回到家以后乡政府派刘洪良(现此人已遭恶报,出车祸而瘫痪)到村支部,把法轮功学员都找到大队,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又派村里的李彦堂天天到法轮功学员家监视不许出门,晚上都监视,所谓的监控,使法轮功学员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大队的盖兴发、校长盖兴才和教育办主任张术林三人连续找我签名。要求写不进京,不炼功的保证书,并用我丈夫的工作、我家的房子和口粮田做抵押。尤其当时的教育办主任张术林,把我叫到教育办逼迫我写辞职书,怕我进京连累他,所以各单位的领导在中共的株连政策下都怕丢饭碗子而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迫害。同时又把我丈夫叫到教育办,张术林威胁我说,如果你要进京就连你丈夫的工作(中学教师)也给撤了。我丈夫听了马上大发雷霆,指着我的名字说:李艳芬你要走,你就走,你给我写一份离婚书,你走我不管。
领导要辞职书,丈夫要离婚书,使我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这时乡政府的党委书记王信和乡政府的一些负责人,赵福良、孙吉华、田春来、等全部都来到教育办,把我带到我家里,把母亲和三妹妹还有我老舅都找到我家,让他们劝我签名写所谓的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乡党委书记对我说:如果再不签名就得把你送走,当时我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就哭了。
这时我家三间半房子屋里人已经满了,有中学领导,教育办领导,还有我单位领导和亲朋好友,他们都劝我让我签名,我说为什么让我签名写保证书?我一没做坏事,二没犯法。炼不炼功是我的自由,进京不进京也是我的自由,进京也就是找个说理的地方,为什么打压法轮功,法轮大法教人心向善,做一个好人有什么不好,字我是不能签,保证书我也不能写,你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也不知他们说些什么,然后就让我妹妹给我找衣服,让我穿好衣服送我走。
就这样他们把我送到乡政府(原想把我送到双城,但是双城不要我,让乡政府自行处理),并让幼儿园两名教师看管我。当天夜里又抓来七名法轮功学员。第二天把我和七名法轮功学员扔到种子站,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一间大空屋子里面。由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看管着我们。没有自由的关押,也不给饭吃。睡在水泥地上。没有被褥,家里给送饭就吃点,不送就饿着。
乡政府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孙继华、田春来、赵福良等时不时的就来骂我们一顿。有时乡干部喝酒,酒后就到我们这里寻开心,耍笑我们,侮辱我们的人格。最能侮辱我们的是孙占才、孔祥如,他俩值班时,把男女法轮功学员(三男五女)关在一房间里,把便桶放在屋里,把门反锁上,不许上厕所,不许外出,失去人身自由,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精神受到了极度的摧残,不签名,不写保证书就不放人。面对无理的对待,由于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就是不写保证书。关押到五十五天的时候,乡政府干部找教育办的干部,由教育办主任找我丈夫,他俩把我送到单位,让我照常上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我踏上去北京的列车,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十二月七日我走上了天安门广场,在天安门广场上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拖上了警车,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关押半天。又送到北京市平谷区看守所,先到政审科开始提审,提审人员让我说出姓名,地址。我不说,政审科和科长就用宽大的皮带猛抽我的脸,左右打个不停,打完后把那人累得直喘,问我到底说不说,不说我还用别的刑具,我说我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刑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屋里也不能说。就这样他一看威胁不住我,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十四号房间里,我在牢房里绝食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就用他们所里的车,把我和一位老太太还有一位男性法轮功学员往密云县里的大山里送,到半山腰司机就让我们三人下车,要把我们三人扔到大山中,经过我们三个人说了许多好话,被司机勒索二百元钱,这才把我们三人拉出大山,扔到大山边。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家乡的五名同修又一次走上了天安门广场并且在天安门前高高地举起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高喊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这时天安门的警察连踢带打同时还用电棍击打。当时把我打昏在地,拖上警车送到北京市门头沟看守所,晚上五点左右提审让我说出姓名地址,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我都没说,然后警察就强迫我们撅着不许动,不许上厕所,五至六个小时,头顶着地。当时真的有点支持不住,有要昏死的感觉,到半夜一点多钟把我们送进二百八十号房间,我再一次遭到摧残和迫害,我们绝食以示抗议,可暴徒们利用所谓的“对生命负责的人道灌食”对我们实施更残酷的迫害,对我们所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都进行灌食,两名恶警两名彪形大汉把我们仰面朝天地绑在大椅子腿上,两名恶警压住我的身体,两名彪形大汉进行灌食。当时把我呛得昏了过去,不管恶警怎样野蛮折磨都无法动摇我的正信。这样我绝食了八天后放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坐上了回家列车。到家之后,乡政府干部听说我回来了,就到我家,问我是否到北京去了,还是到亲属串门去了,如果去北京,就把你的工作拿掉,如果没去就上班,这时师父的法就响在我的耳边,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是到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去了,我又向他讲了法轮功的真相。我又说你不应该拿掉我的工作,我是一个好人,我到天安门正法,也不是做坏事,邪党书记王信说:现在就停止你的工作,明天就不允许你上班,就这样我被开除工作(幼儿园园长)一直到现在没让上班。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我乡一夜之间把我们法轮功学员又都抓进了乡政府,进行洗脑迫害,当天夜里我没在家,派出所所长和乡政府领导带领七、八个人翻墙闯入屋内,每人各堵一个门,恐怕人跑掉,所有房间搜查一遍没找到人。
第二天乡政府书记王信和乡长赵福良硬逼着我丈夫交人,我丈夫是中学教师,如果不交人就撤他中学教师的职,并撤他所在中学校长的职。丈夫怕连累他和中学校长,找到我之后一定让我回乡政府,我说我也没犯法就算是犯法了,他们不也把我罚了吗?不也把我工作开除了吗?为什么还要关押我呢?不论我怎么解释都不行,最后他在乡政府的高压下,眼含着泪水对我说,你快去乡政府吧,我实在没有办法。看着丈夫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想:我是一个修炼的人,首先要对别人着想,我进京几次不报姓名、住址的主要原因也是为当地领导着想的。我跟丈夫回到家中,带上行装由丈夫把我送进了乡政府的大食堂里,全乡的法轮功学员都在这里。
在合家欢乐的喜庆日子里,我们全乡法轮功学员都和家里的亲人分离,被关押在乡政府遭受着迫害。所谓的执法人员孙继华、赵福良经常骂我们的师父和法轮功学员。正月初七这一天乡政府干部李井泉和李秀全把我们法轮功学员组织到一起,强行让我们看天安门自焚伪案,我们一看就说这都是假的,都是胡编乱造的,纯属陷害法轮功。这绝对不是真的,法轮功学员决不能到天安门自焚,我们坚决不再看下去,他俩就强迫我们看,并侮辱我们师父和法轮功学员。强行给我们洗脑,想让我们通过看天安门自焚伪案,放弃修炼。刘洪良经常提审我们,强行转化,谁要想回家就得签字,否则就不让回家。我坚决不写“保证书”要求无罪释放,我又一次绝食。我绝食到第六天,也就是关押我到五十四天的时候,乡政府干部让我丈夫把我接回家中。
几次迫害我和家人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被开除工作,丈夫提出离婚、卖房卖地,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差点儿家破人亡。
被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组织胁迫参与迫害我的相关单位个人:
乡政府:王信、赵福良、孙继华、田春来、李井泉、李秀全、刘洪良、孙占坤、
派出所:范东君、李志成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3月7日发表)-237148.html#1136211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