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市 >> 李素霞

女, 57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古塔区良安里251-22号
拘留时间: 2001年5月21日
有关恶人: 古塔伪公安分局政保科张大魁、郭铁南等
迫害情况: 非法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1-01-20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8-11-06:原锦州医学院副教授李峰等被非法判刑 2001年5月21日21时10分,大法弟子孙素英、孔艳斌在发真相传单时,被锦州市老马路新风商店职工万建忠发现,万随即用手机13008267751给110打电话。不久古塔巡警大队恶警赵继国、蔡伟宏赶到现场,将孙素英绑架至古塔伪巡警大队,接下来大法弟子孔艳彬、李素霞、李峰分别被古塔伪公安分局政保科张大魁、郭铁南等绑架。 2001年8月20日,古塔区伪法

2008-11-06: 原锦州医学院副教授李峰等被非法判刑

2001年5月21日21时10分,大法弟子孙素英、孔艳斌在发真相传单时,被锦州市老马路新风商店职工万建忠发现,万随即用手机13008267751给110打电话。不久古塔巡警大队恶警赵继国、蔡伟宏赶到现场,将孙素英绑架至古塔伪巡警大队,接下来大法弟子孔艳彬、李素霞、李峰分别被古塔伪公安分局政保科张大魁、郭铁南等绑架。

2001年8月20日,古塔区伪法院秘密开庭,分别非法判大法弟子李峰、孙素英、孔艳斌、李素霞有期徒刑3年、2年、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

李峰,男,1964年生,研究生文化,系锦州医学院副教授。
孙素英,女,1954年3月生,锦州市帆布造革厂干部。
孔艳斌,女,1954年11月生,锦州市古塔区纺织品批发站工人。
李素霞,女,1954年6月生,家在古塔区良安里251-22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6/189317.html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1-24: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本案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王成健、马长才
法官助理:铁言
书记员:李朋儒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本案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女)

2024-10-17: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2024-09-08: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3708086
大队长:孙晓波 女 13304067077
教导员:贾雪 女 13464694888
副大队长:李鑫 女 13840663088
副大队长:王芳 女 15004287057
副大队长:姜巍 女 13840638373
副大队长:刘胜男 女 15084198886
警察:刘丽君 女 13700068209
警察:戴军 女 13591288008
警察:丁仁辉 女 15941687775

2024-08-29: 一、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民警:张子月 15042620791
民警:张奎 17641601058
民警:张忠伟 13897844018
民警:赵丽(女)
民警:李X
民警:李维山

二、锦州市大薛派出所
办公电话:0416—4668461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与二零四省道交界处)
邮编:121018

2024-08-29: 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二、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人员信息:
局长:赵海龙 151 4262 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 4069 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 4060 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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