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1: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六大队非法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近况
1、吴丽波,女,55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六大队二小队,非法劳教一年。
2、许绍花,女,43岁,柳河县法轮功学员。2009年4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2010年3月中旬转到六大队一小队,2010年5月到期。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3、焉彩英,女,62岁,白山地区临江市法轮功学员。2009年4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2010年3月转至六大队二小队。
4、韩建,女,54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现被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六大队一小队。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
5、法轮功学员王艳杰,女,46岁。2009年9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2010年3月中旬转至六大队二小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222673.html
2010-02-01: 吉林柳河县“六一零”公检法犯罪事实
(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柳河县“六一零”办公室的宋强、刘刚、胡波等人以走访为由到法轮功学员家摸底。第二天,三月六日中午,由省人大、通化市公安局“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组成的所谓专案组,通化市公安局于处长带队来到柳河县,在柳河公安局 “六一零”国保大队队长白维民、副大队长杨海英带队,组成八个组,按照“六一零”公安局所提供的所谓名单进行绑架法轮大法学员。强制式的非法闯入朱春和、陈洪玉、孙洪琴、孙仁启、杨晶、李景武、孙影、赵桂华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家中,这些恶警不着装,没出示任何工作证、拘留证、搜查证,并非法抄家和绑架。每家都被翻的乱七八糟、不堪入目,每件衣服都翻、连衣兜里的钱都被一同抢走,跟土匪一样。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半,通化公安一处处长郑玉令、王广仁、张光威、王贵生等五人闯入女大法学员(a)家中,带搜查证抄家,把家中该翻的地方全部翻个遍。抄走一本《明慧周刊》。当天晚上把大法学员非法绑架到通化市公安局长达三十六小时的非法提审,关押在通化县看守所。四月三日被批捕,五月二十七日正念闯出看守所(身体出现高血压现象)取保候审,收抵押金3000元,事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庭长邵泽今受理此案,准备开庭,该人不配合。
七、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局“六一零”组成的专案组,八名恶警非法闯入女大法学员(b)家,抄家绑架关押在柳河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被劳教一年零九个月,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八、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女大法学员(c)没在家,公安局找来锁匠私自撬门私自闯入家中抄家,什么也没翻到。当天又将她的弟弟非法绑架到公安局,该人不配合,一天之后放回家。恶警用手机监控的方式将大法学员绑架到通化市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六日批捕,十一月四日非法开庭审判,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判决书非法判三年,现本人已提出上诉。参与开庭的有审判长:邵泽今。审判员:刘晓军、刘洪文。书记员:李海洋。
九、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柳河县公安局恶警从单位非法绑架女大法学员(d),关押在柳河看守所,当天提审二十四小时。四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十月十四日正念闯出魔窟。公安局法制科陈永胜指使于壮志妄图向其家人勒索2000元被家人拒绝。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刘建林、李志文。
十、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晚上六点,三个恶警(不知姓名)没着装、带搜查证、自提是通化公安局、柳河县公安局、前进派出所的非法闯入女大法学员(e)家中,非法抄家、翻出一本大法书(《洪吟二》)。该人不配合恶警的指使和要求,当晚被强行绑架到柳河看守所。关押期间,刑拘票子、劳教通知书、提审、照像、该人不配合拒签。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拒收)正念闯出,回到家中也不得安宁,恶警经常到她家骚扰。
十一、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女大法学员许少花,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在家中只翻出一张神韵晚会光碟,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家中扔下一个生活不能自理得了脑血栓的丈夫,孩子在外地上大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217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