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辽宁丹东市振兴区,一个小小的行政区,此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公检法人员在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零年的一年间,就绑架了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其中半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
赵广顺、马淑华、孙艳、邓敏、韩暖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4/234870.html
2010-08-30: 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秘判三名法轮功学员
丹东市内法轮功学员李华、孙艳、马淑华,于2009年12月22日被丹东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至今。
丹东市公、检、法、政法委“610”合谋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封闭消息,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多次去迫害部门要人不放人。
2010 年8月6日,丹东振兴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及其他任何人的情况下,对三名法轮功学员秘密非法庭审。当家人质问他们为什么不通知家人,为什么不让请辩护律师时,振兴区法院办案人却说:“她们(指三名法轮功学员)是成年人,自己能辩护。”并讲了很多不讲理的话。李华被非法秘判8年,孙艳和马淑华被秘判3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目前仍被关押在丹东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30/229002.html
2010-08-24: 三名法轮功学员遭丹东法院秘密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无视法律、人权,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判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丹东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丹东振兴区永昌派出所,出动很多便衣警察和警车,绑架李华、孙艳、马某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打印机、刻录机,随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
在历经了八个多月的非法关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庭审。当家人获悉情况质问法院相关人员时,振兴区法院一位姜的科长说:“她们都是成年人,自己能辩护,不用通知家人。”同时这位科长还说了一些很不中听的话,最后说十五天以后宣判。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无视法律、人权,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判决。法轮功学员李华被非法判刑八年;法轮功学员马淑华、孙艳各被判处三年刑期。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针对这一非法判决均提起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4/228760.html
2009-12-30: 丹东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情况补充
2009年12月23日,丹东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丹东振兴区永昌派出所,出动很多便衣警察和警车,绑架李华、孙艳、马某三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现在三位大法弟子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0/215347.html
2009-12-26: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李华等三位大法弟子被绑架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李华、孙艳、小马三位大法弟子,在2009年12月23日被绑架,现在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6/215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