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3: 武汉蔡静玲、王菊仙、陈月凤遭受的迫害
王菊仙,女,59岁,武钢宾馆职工。2000年7月18日进京上访,为大法鸣冤,在武昌火车站被截,搜走火车票(卧铺票,原价260多元),被非法送东西湖拘留所关押15天,强迫收伙食费300元。
2000年11月26日中午,大约一点半钟,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德芳(此人是被迫参与的)和片警陈某某到王菊仙家,说有点事要王菊仙到居委会去一下。王菊仙问什么事?她们说去一下就回来。在居委会坐了大约10分钟,110车来了,将王菊仙绑架上车,先送到钢花派出所。过了一会又由政保主任李慧安和副所长王保五,将王菊仙和另一位老学员一起送到青山区老法庭洗脑班。
王菊仙一直被关在那,不许与外界接触,每天24小时白天黑夜都有警察和其它单位派来的人守着,天天洗脑,个别谈话,集体训话,所谓的“学习帮助”,放洗脑电视录相等等。王菊仙在这里被强迫交伙食费480元。
2001年元月12日,因要过年了。王菊仙丈夫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他们硬要交所谓的保证金2000元,才肯放人。王菊仙丈夫没办法,只好将单位刚发的2000元过年的钱给了。副所长王保五当时还要王菊仙丈夫写交条。王菊仙丈夫说:“哪有这个理,是你向我要钱,应该你写收条给我,我没有写交条这一说。”王菊仙丈夫要治保主任也应该签字。无奈下,他们只好签了名,盖了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3/221460.html
2009-10-18: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在过去十年来除了精神和肉体上所受到的残酷迫害外,经济上也遭受到了严重的迫害。
因这方面的犯罪行为都比较隐蔽,也没有被曝光,人们了解的甚少,再加上610组织长期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不择手段的进行迫害,使得一些执法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执法犯法,浑水摸鱼,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趁机巧取豪夺,大肆搜刮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的钱财。其主要手段有:各种罚款,保证金,生活费(被关押在洗脑班和看守所期间),见面费(家属要见被关押的亲人),甚至有些在抄家、搜身过程中直接抢劫法轮功学员家中或随身携带的财物。
在青山区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之广、名目之繁杂,让人震惊。据初步统计,自迫害以来,仅青山区法轮功的经济损失就有数十万之多,涉及人数上百人,有些法轮功学员家中本来就很困难,遭此浩劫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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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法轮功学员王菊仙因进京上访被拘留,并送到老法庭洗脑班,家人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被派出所强行索要了二千元保证金,在拘留所关押期间索要伙食费三百元,在青山区洗脑班关押期间,先后两次被索要伙食费共计七百八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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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8/210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