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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太原市 >> 刘彩虹(刘彩红), 女, 3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5-19: 太原市张利军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近几天,山西省太原市有几位法轮功学员相距被绑架,其中有张利军、高秀兵、刘彩虹等。请知情法轮功学员补充详情。 再次提醒太原市全体法轮功学员重视,整体接力发正念,解体邪恶,营救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 /mh/articles/2011/5/19/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1125.html#11518233537-36 2010-01-28: 山西省女子劳教所近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8/217109.html 2009-11-08: 山西省新店女子劳教所新罪行 ...... 2009 年7月8日,刘莹在遭受了长达一年之久“不让睡觉”,“不许和人说话”“不许会见亲属”等等迫害之后,又被关押进了“八组”严管组,进行迫害。同时被关押到八组的大法弟子还有:孙秀芳(67岁,大学教师,北京籍)、林淑敏(50岁,北京籍)、刘彩虹(32岁,中学语文教师流离失所近7年,山西运城平陆县人)、王俊凤(30岁,太原娄繁县人)、李红(40岁左右,山西太原人)、彭菊芬(山西大同人)。 这些坚持正信的大法弟子被郭珍、冯雨等吸毒人员包夹。这些大法弟子每天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二点罚站、罚坐,稍坐不正,站不正就会遭到辱骂,甚至殴打。同时一整天播放污蔑大法的谎言邪说,从身体到精神上折磨大法弟子,毒害世人。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8/212111.html 2008-09-23: 太原四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 太原四位大法学员近期被邪党恶徒非法劳教:任玉宏、季国丽被非法劳教一年;梁宏、刘彩红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9/23/186434.html 2008-06-13: 山西太原法轮功学员刘彩虹被绑架 2008年6月11日晚,山西太原桥头派出所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彩虹家将其绑架,恶警同时还绑架了一名帮刘彩虹安装电脑的男士。刘彩虹家4岁的孩子被吓的大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3/180187.html 2007-05-01: 中共恶党欲迫害山西大法弟子刘彩虹 近日,中共恶党公安部责令山西省平陆县公安局限四个月内抓捕山西大法弟子刘彩虹。 大法弟子刘彩虹,女,30多岁,大专学历,山西省平陆县某中学教师,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为躲避迫害被迫背井离乡、流离失所至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53847.html 太原市联系资料(区号: 351)2022-05-15: 公诉人 任君 0351-4237524
一审法官 常银刚 0351-5688073 二审法官 赵鹏 0351-2807086 2022-04-27: 检察院检察官:任欣贵 办公室电话:0351-4237505 法院法官:贺(法官) 办公室电话:5688065 2022-04-24: 山西省太原市法轮功学员申国胜已被构陷到迎泽区法院 信息补充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信息:(2020年6月30日任命): 立案庭庭长:梁建波 立案庭副庭长:赵全龙 立案庭副庭长:任雅丽 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晓琴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柴喆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剑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孟红燕 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乔守忠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荆海红 综合审判庭庭长:郭卫斌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罗京山 审判委员会委员、庙前人民法庭庭长:曲建君 审判委员会委员、桥东人民法庭庭长:王效民 东太堡人民法庭庭长:杨春燕 2022-04-21: 一、太原市迎泽区法院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16号 邮编:030045 电话:0351-5688101 0351-5688093 0351-5688057 0351-5688037 迎泽区法院院长:王晋斌 本案法官:贺林海 办公室电话:0351-5688065 刑事法庭电话:0351-5688013 0351-56888053(内勤) 二、太原市迎泽区政法委 地址:太原市云路街15号区机关办公楼638室 电话: 0351-2024434 迎泽区委政法委书记:岳旭强 三、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迎泽区监察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在同一地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18号 邮编:030045 迎泽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晋东 办公电话:0351-4237612 0351-4237553 党组:0351-4237529 案管中心:0351-4237626 综合业务部316室:曹琪伟 0351—4237498 审查起诉科:0351—423761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