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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史在河, 男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潢川县黄寺岗镇史寨村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3-05-1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1-28: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被诬判五年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2018年12月13日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史在河五年徒刑。史在河已上诉到信阳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8/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0974.html#19127234045-1 2019-01-02:为做好人 河南信阳市史在河被非法判刑五年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绑架、构陷,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处罚金二万元。 史在河,今年47岁,家住潢川县黄寺岗镇史寨村,普通农民。因当时家庭条件不好,有多种疾病,没钱治疗。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无病一身轻,家务农活都能干了,从此人心向善,道德高尚,像变了一个人,整天轻松愉快乐呵呵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整个国家机器,悍然发动了对上亿修炼真、善、忍的法功轮学员的迫害。史在河顶着压力于二零零零年十月进京上访,用亲身经历告诉国家领导人他们的镇压是错的,法轮功确实是好的。因此被绑架回当地,遭国保大队、610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勒索二千元。二零零一年除夕,当地警察企图非法抓捕并劳教史在河,他机智走脱,从此流离失所,在外面打工为生。 每逢新年万家团圆之时,潢川县黄寺岗镇的警察就会非法闯入史在河家进行骚扰,妄图抓捕。二零零三年二月份,元宵节刚过,警察就绑架了史在河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做人质,要挟交出史在河的下落,并将他的妻子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后来,警察利用他们在外地打工时留下的取工资凭证,在外地将史在河非法抓捕劳教两年,关押在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五月,史在河在许昌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写了份严正声明,表明要坚修大法到底,晚上向中队长徐水旺讲真相。在当时的教导员马华亭策划下,徐水旺把史在河从车间带回残酷迫害,绳捆电击、按在地上来回拉、用皮鞋往脚上剁、用锨把往身上打等。第二天,警察都政涛与闫磊又绳捆电击,然后把史在河弄到严管班,二十四小时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后,史在河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起诉江泽民,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可是部份公安人员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八月份县国保十多人到他家来要抄家绑架,当时他不在家,竟然又把他妻子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 史在河再次被迫流离失所,被“悬赏通告”。通告上谎说他“二零一五年八月因涉嫌重大犯罪在逃”,“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现在对社会公开征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史在河亲朋好友的电话全被监控,母亲去世时他都不能回去送行,不能看上最后一眼。 史在河二零一七年在给河南潢川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中说:“通常‘重大犯罪’是指杀人、放火、抢劫等。我其实是修炼法轮功的,是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强身健体,道德回升。我不知道这符合以上的哪一条?至于‘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所有了解真相的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学员,首先做到的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心向善,道德水准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可以说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如果都象法轮功学员这样人人向内修自己,归正自己,做事时首先考虑别人,自己管自己,说不定不用要警察了,何来治安隐患?” “为了信仰,为了做一个好人, 遭受这样的迫害,何罪之有?此时此刻,我有苦诉于谁呀?如果我真是一个罪犯的话,我会主动到公安局任你们处罚。如果是因为做一个好人令你们惧怕的话,你们就直说,不必劳民伤财,以金钱利诱害人害己。”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半左右,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黄寺岗派出所,由所长带队,一帮共十几人来潢川县棉纺厂家属院,敲开史在河家的门,不由分说将开门的史在河四人前后左右连拖带拽,捂住嘴绑架走。夜里八点多左右,这群警察在史在河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门撬开,非法抢劫史在河私人物品。现金和真相币一万元左右,打印机、电脑和其它设备若干台(具体不知多少件),还有几十本大法书。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被非法逮捕。 据《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豫 1526 刑初 296 号文,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史在河又被非法判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审判长:肖艳茹、人民陪审员:黄琳、黄向东、书记员:聂雨露。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人在做,天在看。奉劝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与各级人员,希望能站在为自己及家人未来着想的角度想一想,这样做对不对。一味的不分善恶服从命令迫害修炼人,后果是什么,你们想过没有?身边的善恶报应事例足以警醒了,不要等到恶报加身时,才知道后悔,真等到那时已经晚了! 《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近年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频频发生,明慧网上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官员、省委官员、市委官员、公安科长、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610”头目、派出所所长、居委会主任等,遭报者的分布与各地区迫害严重程度在地理上是惊人的一致。自己遭恶报,还殃及家属跟着受害。 奉劝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赶紧悬崖勒马,否则恶报加身之时,悔恨晚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为做好人-河南信阳市史在河被非法判刑五年-379924.html 2018-04-07: 饱受流离失所与劳教之苦 河南潢川县史在河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在出租房内被潢川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打印机、电脑等财物被警察抢走。 史在河,四十八岁左右,潢川县黄寺岗镇史寨村人,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被警察毒打后,送回原籍,非法关押二个月左右,并非法罚款二千余元。二零零一年除夕,当地警察企图非法抓捕并劳教史在河,他机智走脱,从此流离失所,在外面打工为生。 每逢新年万家团圆之时,潢川县黄岗乡的警察就会非法闯入史在河家进行骚扰,妄图抓捕。二零零三年二月份,元宵节刚过,警察就绑架了史在河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做人质,要挟交出史在河的下落,并将他的妻子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后来,警察利用他们在外地打工时留下的取工资凭证,在外地将史在河非法抓捕,关押在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五月,史在河在许昌劳教所三大队一中队写了份严正声明,表明要坚修大法到底,晚上向中队长徐水旺讲真相。在当时的教导员马华亭策划下,徐水旺把史在河从车间带回残酷迫害,绳捆电击、按在地上来回拉、用皮鞋往脚上剁、用锨把往身上打等。第二天,警察都政涛与闫磊又绳捆电击,然后把史在河弄到严管班,二十四小时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后,史在河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起诉江泽民,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可是部份公安人员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八月份县国保十多人到他家来要抄家绑架,当时他不在家,竟然又把他妻子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史在河再次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下午六点半左右,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黄寺岗派出所,由所长带队,一帮共十几人来潢川县棉纺厂家属院,敲开法轮功学员史在河家的门,不由分说将开门的史在河四人前后左右连拖带拽,捂住嘴绑架走。夜里八点多左右,这群警察在史在河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门撬开,非法抢劫史在河私人物品。现金和真相币一万元左右,打印机、电脑和其它设备若干台(具体不知多少件),还有几十本大法书。后来知道当时史在河被非法关押在潢川县北城派出所。 史在河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痊愈,身体健康,快快乐乐做一个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被迫害后,出于做人的基本良知,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为师父鸣冤,却遭受了各种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后,经历了各种难以言尽的苦痛,在他的“给河南潢川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中详尽的表达出来,发表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的明慧网(见附录)。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那些参与迫害过史在河的警察与各级人员,希望能站在为自己及家人未来着想的角度想一想,这样做对不对。一味的不分善恶服从命令迫害修炼人,后果是什么,你们想过没有?身边的善恶报应事例足以警醒了,不要等到恶报加身时,才知道后悔,真等到那时已经晚了! 附:给河南潢川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一个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通缉的人自述 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我叫史在河,家住潢川县黄寺岗镇史寨村。当我最近得知全县乡乡城城贴满通缉我的“悬赏通告”时,我感到非常震惊,通告上说我“二零一五年八月因涉嫌重大犯罪在逃”,“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现在对社会公开征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以金钱鼓动民众妄图抓捕我的消息。针对这事,我想与全县父老乡亲们来说一说。 通常“重大犯罪”是指杀人、放火、抢劫等。我其实是修炼法轮功的,是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强身健体,道德回升。我不知道这符合以上的哪一条?至于“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所有了解真相的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学员,首先做到的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心向善,道德水准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可以说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如果都象法轮功学员这样人人向内修自己,归正自己,做事时首先考虑别人,自己管自己,说不定不用要警察了,何来治安隐患?我觉得公安如此为所欲为,太不可理喻了,我要告诉全县父老乡亲事实真相。 我是什么原因修炼法轮功的呢?我是一个农民,家庭条件也不好,我有多种疾病,没钱治疗。一九九六年法轮功传到我家乡,我听说不收钱,不收物,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祛病健身有奇效,于是有幸走进大法修炼。不久无病一身轻,家务农活都能干了,从此我像变了一个人,整天轻松愉快乐呵呵的。 法轮功太好了,人传人,心传心,不用做广告,很快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江泽民见学法轮功的人太多了,出于小人妒嫉,于是操纵整个国家机器,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作为我来讲,法轮功师父教我做一个好人,一个说真话,善待别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没花一分钱身体就好了。这么好的功法,这么好的师父,却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诬蔑成×教,利用所有电视、报纸进行谎言宣传,让民众仇恨法轮功。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何况我亲身受益。于是我顶着压力于二零零零年十月进京上访,用亲身经历告诉国家领导人他们的镇压是错的,法轮功确实是好的。因此被绑架回当地,遭国保大队,六一零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勒索二千元。这还不算完,同年腊月二十一,派出所警察又毫无理由的到我家,要绑架勒索我,从此我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生活无着落。 为了生活,我去了江苏常州打工,二零零三年正月又被潢川公安国保打听到将我绑架,连在家未炼法轮功的妻子也被绑架并非法关押一个月,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许昌劳教所,遭到酷刑迫害,强制奴工摧残。虽然我经历如此不公正对待,但我们法轮功学员从不记恨这些公检法人员,因为他们也是受迫害者,是被江泽民胁迫参与迫害我们这些炼功人,还有师父让我们善待任何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在这个政策下,我这么多年被迫害,我觉得应该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是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起诉江泽民,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可是部份公安人员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八月县国保十多人到我家来要抄家绑架我,当时我不在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二千多元现金和其它物品。由于找不到我,他们竟然又把我妻子绑架到乡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后来派出所所长又给我打手机诱骗我。我想我没罪,我不想走,但不想让家人害怕和担心;还有一个原因,不想让这些公安人员在这个问题上再对大法弟子犯罪,对他们不好。所以我再次流离失所,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 家人,亲朋好友的电话全被监控。可怜天下父母心,我那也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女儿出嫁时我都不能回去相送说句祝福的话。现在我那小外孙都快两岁了,到现在都没机会抱他一次。更有甚者我的老母亲病重期间只能夜里回去看一眼,家人吓得催我快走说“公安”又来了。后来母亲去世都不能回去送行,生离死别,都不能看上最后一眼。人间还有比这更无奈更悲惨的事吗? 父老乡亲们哪!谁没有妻子儿女,谁没有父母兄弟,我却是有儿不能养,有妻不能聚,有母不能尽孝。连送终这点心愿都达不到。母亲去世后好长时间,我实在思念母亲,夜里回去后直接到母亲坟地,在母亲坟前,泪流满面。 为了信仰,为了做一个好人, 遭受这样的迫害,何罪之有?此时此刻,我有苦诉于谁呀?如果我真是一个罪犯的话,我会主动到公安局任你们处罚。如果是因为做一个好人令你们惧怕的话,你们就直说,不必劳民伤财,以金钱利诱害人害己。 父老乡亲们哪!公安悬赏通缉我,却不敢提我是炼法轮功的,那又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他们也知道这么多年来迫害法轮功都是违法的,因起诉江泽民抓我更是违法的。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站出来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审判江泽民。现在国内越来越多的律师也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有的甚至在法庭上直接提出应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越来越多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不再参与迫害,释放法轮功学员。今年六月份网上公布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我希望潢川公安们好好想一想,现在形势变化很快,法轮功真相很快会大白于天下,你们将如何面对呢?你们的未来在哪?古人说:给僧人一口饭吃,就功德无量。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神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现在大量高官纷纷落马,表面上是贪腐,实质就是迫害法轮功遭了报应,天理不容,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希望你们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选择美好的未来,这对你们及家人都好。 全县的父老乡亲们,我把实情都说出来了,你们一定会明辨是非,分清善恶。最后送善良的父老乡亲们两句真诚的话: 劝天下万众诚心归善 祝世上好人福寿安康 敬上! 史在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7/饱受流离失所与劳教之苦-河南潢川县史在河被绑架-363847.html 2018-03-31: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被绑架 2018年3月29日,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在出租房内被潢川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打印机、电脑等财物被警察抢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31/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3562.html 2017-09-10: 给河南潢川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一个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通缉的人自述 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我叫史在河,家住潢川县黄寺岗镇史寨村。当我最近得知全县乡乡城城贴满通缉我的“悬赏通告”时,我感到非常震惊,通告上说我“二零一五年八月因涉嫌重大犯罪在逃”,“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现在对社会公开征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以金钱鼓动民众妄图抓捕我的消息。针对这事,我想与全县父老乡亲们来说一说。 通常“重大犯罪”是指杀人、放火、抢劫等。我其实是修炼法轮功的,是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强身健体,道德回升。我不知道这符合以上的哪一条?至于“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所有了解真相的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学员,首先做到的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心向善,道德水准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可以说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如果都象法轮功学员这样人人向内修自己,归正自己,做事时首先考虑别人,自己管自己,说不定不用要警察了,何来治安隐患?我觉得公安如此为所欲为,太不可理喻了,我要告诉全县父老乡亲事实真相。 我是什么原因修炼法轮功的呢?我是一个农民,家庭条件也不好,我有多种疾病,没钱治疗。一九九六年法轮功传到我家乡,我听说不收钱,不收物,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祛病健身有奇效,于是有幸走進大法修炼。不久无病一身轻,家务农活都能干了,从此我像变了一个人,整天轻松愉快乐呵呵的。 法轮功太好了,人传人,心传心,不用做广告,很快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江泽民见学法轮功的人太多了,出于小人妒嫉,于是操纵整个国家机器,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作为我来讲,法轮功师父教我做一个好人,一个说真话,善待别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没花一分钱身体就好了。这么好的功法,这么好的师父,却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诬蔑成×教,利用所有电视、报纸进行谎言宣传,让民众仇恨法轮功。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何况我亲身受益。于是我顶着压力于二零零零年十月进京上访,用亲身经历告诉国家领导人他们的镇压是错的,法轮功确实是好的。因此被绑架回当地,遭国保大队,610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勒索二千元。这还不算完,同年腊月二十一,派出所警察又毫无理由的到我家,要绑架勒索我,从此我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生活无着落。 为了生活,我去了江苏常州打工,二零零三年正月又被潢川公安国保打听到将我绑架,连在家未炼法轮功的妻子也被绑架并非法关押一个月,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许昌劳教所,遭到酷刑迫害,强制奴工摧残。虽然我经历如此不公正对待,但我们法轮功学员从不记恨这些公检法人员,因为他们也是受迫害者,是被江泽民胁迫参与迫害我们这些炼功人,还有师父让我们善待任何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公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在这个政策下,我这么多年被迫害,我觉得应该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是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起诉江泽民,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可是部分公安人员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八月县国保十多人到我家来要抄家绑架我,当时我不在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二千多元现金和其它物品。由于找不到我,他们竟然又把我妻子绑架到乡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后来派出所所长又给我打手机诱骗我。我想我没罪,我不想走,但不想让家人害怕和担心;还有一个原因,不想让这些公安人员在这个问题上再对大法弟子犯罪,对他们不好。所以我再次流离失所,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 家人,亲朋好友的电话全被监控。可怜天下父母心,我那也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女儿,出嫁时都不能回去相送说句祝福的话。现在我那小外孙都快两岁了,到现在都没机会抱他一次。更有甚者我的老母亲病重期间只能夜里回去看一眼,家人吓得催我快走说“公安”又来了。后来母亲去世都不能回去送行,生离死别,都不能看上最后一眼。人间还有比这更无奈更悲惨的事吗? 父老乡亲们哪!谁没有妻子儿女,谁没有父母兄弟,我却是有儿不能养,有妻不能聚,有母不能尽孝。连送终这点心愿都达不到。母亲去世后好长时间,我实在思念母亲,夜里回去后直接到母亲坟地,在母亲坟前,泪流满面。 为了信仰,为了做一个好人, 遭受这样的迫害,何罪之有?此时此刻,我有苦诉于谁呀?如果我真是一个罪犯的话,我会主动到公安局任你们处罚。如果是因为做一个好人令你们惧怕的话,你们就直说,不必劳民伤财,以金钱利诱害人害己。 父老乡亲们哪!公安悬赏通缉我,却不敢提我是炼法轮功的,那又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他们也知道这么多年来迫害法轮功都是违法的,因起诉江泽民抓我更是违法的。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站出来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审判江泽民。现在国内越来越多的律师也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有的甚至在法庭上直接提出应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越来越多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不再参与迫害,释放法轮功学员。今年六月份网上公布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我希望潢川公安们好好想一想,现在形势变化很快,法轮功真相很快会大白于天下,你们将如何面对呢?你们的未来在哪?古人说:给僧人一口饭吃,就功德无量。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神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现在大量高官纷纷落马,表面上是贪腐,实质就是迫害法轮功遭了报应,天理不容,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希望你们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选择美好的未来,这对你们及家人都好。 全县的父老乡亲们,我把实情都说出来了,你们一定会明辨是非,分清善恶。最后送善良的父老乡亲们两句真诚的话: 劝天下万众诚心归善 祝世上好人福寿安康 敬上! 史在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0/给河南潢川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353559.html 2006-04-01: 5月,大法学员史在河(河南信阳人)写了份严正声明,表明要坚修大法到底,晚上向恶人徐水旺讲真相。在当时的恶警教导员马华亭策划下,徐水旺把史在河从车间带回残酷迫害,绳捆电击、按在地上来回拉、用皮鞋往脚上剁、用掀把往身上打等。第二天,恶警都政涛与闫磊又绳捆电击,然后把史在河弄到严管班,二十四小时限制人身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124156.html 2005-06-08: 河南许昌恶徒迫害大法弟子案例汇总 2.许昌市劳教所恶警徐水旺行恶事例 三) 被徐水旺亲手迫害的大法弟子有关晓广、王俊、吴义怀,史在河、金朝富、代亚平、陈少民、刘迎春、郑现金、庞良等。 3.许昌市劳教所更多迫害案例 史在河,河南信阳人。2004年5月14日,史在河发布“严正声明”并对徐水旺,徐祖胜讲清真象,劝他们停止行恶,别再为江泽民充当帮凶。结果在当时的教导员马华亭的授意下,徐水旺,徐祖胜当晚就迫不及待地大打出手,对史在河上了四绳,徐祖胜用皮鞋跺史的脚。二恶警把史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并且在地上来回拉,徐水旺又在旁边教所内到处找(铁)锨把,拼命毒打,二恶警电棒轮番电,或者同时电,邪恶至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8/103599.html 2003-05-14:大法弟子史在河,男,33岁,农民,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于2000年10月1日去天安门上访,被天安门恶警毒打后送回原籍非法关押2个月左右,并非法罚款2000余元。2001年除夕当地恶警企图非法抓捕并劳教史在河,他机智走脱,从此流离失所,在外面打工为生。近两年,每逢春节万家团圆之时,黄岗乡恶警就会非法闯入民宅進行骚扰,妄图抓捕。2003年2月份,元宵节刚过,恶警就带走了史在河的妻子(未修炼)做人质要挟交出史在河的下落,并非法关押40多天。恶警利用他们在外地打工时留下的取工资凭证,在外地将史在河抓捕,现在非法关押在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進行迫害。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2022-12-11: 潢川县公安局局长:陈勇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罗刚 潢川县国保大队联系电话:0376 3959915 潢川县东城派出所所长:夏俊涛 信阳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376 6368877 所长:张敦成 副所长:石生文 2022-06-25:潢川县公安局局长:陈勇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罗刚 潢川县国保大队联系电话:0376 3959915 潢川县东城派出所所长:夏俊涛 信阳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376 6368877 所长:张敦成 副所长:石生文 2021-12-16: 主要案件负责人:河南信阳市狮河区分局国保大队赵明亚和徐时光:赵明亚手机号:18837691173。 潢川县检察院、法院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 李廷辉 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景炎0376-3905959(宅 电) 13346753560 副检察长 周正晓 13703764118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检察院公诉人:吴微晨 13839799819 潢川县法院院长 陈刚 1393767063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魏明星 0376-6362613 13783976661 潢川县法院政治部主任 谷慧 1352376519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