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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市 >> 董丽娟, 女,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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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各级政法委,紧随江泽民集团的邪恶指令,操控公检法人员,用多种方式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和毒害世人,罪恶累累,让人触目惊心。从二零一六年迄今,海珠区法院至少非法枉判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一、非法判刑 自二零一五年起,海珠区法院成为广州市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从二零一六年迄今,该法院至少对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秀华、林作英、谭初英、梁惠婵、杨志刚、余清清、李玉薇、吴丽娟、罗桂友、曾浩、李庆华、董丽娟、易朝玲、谢宇、李常兴、牛奔、黄潜、郑景贤、曾加庚、王梅英、刘金焕、凌建民、胡吉秀、叶小冰、李源东、马民庆、王雪祯、瓮庆忠、方伟雄、曾兴阳、邓芳、曾跃玲、刘跃丽、李健、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张春河、李峭松、占志银、邱华芝、张晓洲。另有法轮功学员黎桥森是否被判刑待查。 海珠区法院公然违反法律,庭审过程处处违反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任何“证据”实施质证,并肆意剥夺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的辩护权,对影响定罪的关键问题随意打断,整个庭审只是核实两个问题:被告是否炼法轮功,被查抄的资料是否是被告所有,只要“是”,就强行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扣到法轮功学员的头上。法轮功学员及辩护律师明确指出该罪名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所谓的“证据”也属于非法证据。但伪法官一律不予采纳。 更有甚者,海珠区法院对年老或重病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惜下重手。例如今年80岁的高级工程师曾加庚,原本身体非常健康,被海珠区看守所迫害致高血压240、几乎失聪、生命垂危,海珠区法院仍对老人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二一年底将他劫入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5/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452653.html 2019-01-23: 救援晕倒路人 广州董丽娟被诬判两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看到一名男子晕倒在海珠区昌岗路江南坊金康药房门口,已陷入昏迷状态,便过去帮助他。 董丽娟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随后董丽娟问该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这时现场的两名保安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并将她恶告到昌岗派出所。董丽娟被非法抓捕,随后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董丽娟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董丽娟被诬判两年,罚款五千元。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董丽娟女士,今年五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的开朗起来。二零零八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脑中风时,她女儿才八岁多。董丽娟勇敢的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培养好女儿的同时,耐心细致的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坚定而顽强的支撑着这个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丽娟被绑架时,她丈夫过世仅二十八天;十七岁的女儿在丧父的悲痛中,又被迫与母亲分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救援晕倒路人-广州董丽娟被诬判两年-380742.html 2018-05-12: 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董丽娟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欲于年5月17日上午9时20分在第十法庭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董丽娟。法院人员通知她女儿带身份证去旁听。 海珠区法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2/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6176.html 2017-07-01: 救醒路边晕倒的人 广州董丽娟被关押逾五月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的开朗起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丽娟看到一男子独自晕倒在路边,便过去相救,她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 董丽娟却被现场的保安劫持到昌岗派出所,随后被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半月。董丽娟被绑架时,她的丈夫刚过世二十八天;十七岁的女儿在丧父的悲痛中,又被迫与母亲分离。现在,她尚未成年的女儿孤苦无助。 希望广州市有良知的公检法司人员,拿出你们的勇气,维护正义与良知,立即让好人董丽娟回家。社会需要更多的好人。 修炼法轮功走出抑郁 董丽娟女士今年四十岁左右,一九九二年她遭遇了人生中的不幸。这一年她被人打伤,身心都受到伤害,并开始患上了抑郁症。她心慌,睡不好觉,肠胃功能也开始紊乱。到医院看心理医生進行心理诊疗,效果也不明显。她身心疲惫,几次要自杀。 在母亲的开导和影响下,董丽娟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的法理解开了她的心结,她也走出了抑郁症的阴影,拥有了阳光的心态。她的家人说:如果不是修炼法轮功,董丽娟恐怕早已不在人世了。 细心照顾脑中风丈夫八年 二零零八年,董丽娟的丈夫患出血性脑中风,手术后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并且行动不便,那时董丽娟的女儿才九岁。董丽娟勇敢的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培养好女儿的同时,耐心细致的照顾着行动不便的丈夫,艰难而坚强的支撑着这个家。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董丽娟仍遭到了海珠区国保和昌岗派出所的骚扰、抄家与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海珠区国保、昌岗派出所等十多名人员,以董丽娟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为由,非法闯入董董丽娟家中,非法抄家。其中一名国保人员出手打她。逼她行动不便有时并不清醒的丈夫在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字、摁手印。然后十几人将董丽娟抬下楼,劫持到昌岗派出所。晚上十二点才放她回家。 好心救人遭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董丽娟看到在在海珠区昌岗路看到一男子独自晕倒在路边,便过去相救,她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 随后董丽娟问对方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这时现场的一名保安突然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还把她劫持到昌岗派出所。 一月十七日下午,昌岗派出所两男一女三名警察对董丽娟的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等物品。董丽娟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多月。 救人义举,不能成为迫害理由 现在人们为了自保,担心被讹,不敢去扶、去救摔倒的路人,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董丽娟出于善意,对一个晕过去的陌生人出手相救,是大善之举,不能成为迫害的理由。 她念“法轮大法好”,成功让对方醒转过来,充分体现着法轮大法的洪大威力。实际上,在危难关头,因为相信“法轮大法好”而转危为安的例子,已经比比皆是。 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公开废止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出版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目前这个文件还完好保存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的中央政府网站上。说“法轮大法好”也是合法的。 董丽娟被绑架时,她的丈夫刚过世二十八天;她的女儿才十七岁,孤苦无助。董丽娟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因为不允许炼功,以前的抑郁症症状又重新出现。希望海珠区公检法人员良知办案,立即让好人董丽娟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救醒路边晕倒的人-广州董丽娟被关押逾五月-350455.html 2017-02-13: 广州法轮功学员董丽娟被绑架到南洲看守所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董丽娟,2017年1月17日下午,被昌岗派出所2男1女绑架后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电脑等私人物品,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南洲看守所。现未成年女儿独自一人呆在家里,孤苦冷清,需要人照顾。亲属已聘请律师介入,请同修帮忙发正念,加持董丽娟尽快闯出黑窝。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3/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3047.html#1721302953-1 2017-02-04: 广州大法弟子董丽娟被绑架 17岁女儿孤独过年 过年,本来是合家欢聚的日子。但法轮大法弟子董丽娟17岁的女儿,独自一人呆在家里,孤苦冷清。她的父亲刚去世,还不够一百日,而母亲董丽娟在2017年1月17日被绑架了。 在母亲被绑架、家中被抄时,她刚好回到家,就被恶警拦着不准回家。恶警的理由是:她还没成年,不能看抄家。孤苦伶仃的未成年少女,失去了母亲的呵护,也失去了新年的欢聚,天天以泪洗面,夜夜不得安眠。 董丽娟,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南洲看守所,已被绑架十多天,期间不允许家人探视,具体情况仍未清楚。 广州市看守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邮编:51029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3/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2623.html 2017-01-20: 广州法轮功学员董丽娟被绑架到南洲看守所迫害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董丽娟,2017年1月17日下午,被昌岗派出所2男1女绑架后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电脑等私人物品,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南洲看守所。 昌岗街派出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88号,邮编510280, 专区民警:刘昌猛。警员李国栋,电话:13427548213。警员劳杰飞,电话:15986381738。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看守所 地址:海珠区南洲路655号(罗马家园附近)邮编510290,广州大道南往东方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0/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1129.html 广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20)2022-12-17: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程
电话:02089016257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韦晓明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书记员:李小苑 棠下派出所 所长孙磊,13380085111 副所长肖悦 13380072238 其中一个参与的警察姓张 张权13076875963 张亦翔13922263600 张翔13922221151 张颂华13826215863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邮编:510610 020-87502777、87502766、87502753、87502743、87504234 郭华,局长,13570063263 廖煌彬,副局长13609762584 谭卫强,政委, 13602238122 辜少辉,副局长,13903067123 ,分管国保大队 刘宏隆,副局长,13903067191,分管法制大队、预审大队 廖煌彬,副局长,13609762584 分管刑警大队 李绪龙,副局长,13802771148 分管网警大队 谢群峰,副局长,13825192222分管指挥中心 张文豪,政工办主任13802757510 陈刚,法制大队长13926025501 张冬亮,法制副大队长,13903061865 邓浩杰,预审大队长,13903073787 国保大队 曾泓卜13822294388 徐青松 18688882826 李震宇 13924002672 方洁莹13924031338 徐东明13922233447 罗建标13763306274 蓝雄武13802749530 何俊旭13922182838 徐沛先13380083801 魏启明13802954006 欧华耀13924233111 吴丽娜13922406045 肖佩谦13570532169 李德超13925110707 张驰13312813328 邹殷澜13926066498 邓洁萍13729822366 杨伟明13602800002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