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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我的恶人受到天理惩罚
我叫刘凤芹,女,45岁现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43委13组,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2000年正月初八進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前被非法绑架,進过拘留所一次,看守所二次之后又被非法劳教二次;受到人身不公正的精神折磨与摧残。

我于2001年8月4日在南山区老山头救众生发真象资料,被街道主任(女)举报,她为得2000元钱出卖自己的良知,最终钱没得着,反而不到三个月,双腿不能行走,自己后悔莫及并跟人说:“我干坏事(指举报法轮功修炼者),遭报了”。

当时抓我的南山公安分局富力派出所所长王雷等恶警抓我上车,我奋力反抗不从,所长王雷气急败坏将我推倒又拳打脚踢,它们拽头发恶狠狠的将我扔進车后备箱里并扬言要闷死我,可想它们那时有多么凶狠,真是善恶有报,不到三个月,身高约1米80左右,健壮的王雷(40多岁)突发出血,送到医院不大工夫就死了。

我对这些人没有仇恨,他们也是江氏集团媒体谎言的受害者。写出这些事情,是为了象他们那样的人能够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