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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5: 辽宁省调兵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福仁遭恶报身亡 辽宁省调兵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福仁,于2009年9月12日遭恶报,在血癌的折磨中丧命,成了中共的殉葬品。 郭福仁,男,60多岁,生前曾担任辽宁省调兵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政法委副书记之职。 自99年7-20以来,郭福仁积极推行中共的邪恶政策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当地这场迫害的急先锋。特别是99年至2001年期间,他多次组织警力非法抓捕進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他指使有关部门对本市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非法拘留、长期关押洗脑班、勒索钱财、巧立名目乱罚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已知五十多人因为郭福仁的批示而遭受诸多苦难。虽然如此,有法轮功学员善意给他讲真相、劝善,但他仍一意孤行,助纣为虐。 郭福仁恶行遭恶报,天津市医大诊断他为淋巴性白血病(俗称血癌),于2009年9月12日死亡。 十年之前,1999年的9月12日正是郭福仁坐镇调兵山市公安局指挥抓捕進京上访法轮功学员之时,成了中共的殉葬品,结束了自己的未来。希望郭福仁的悲剧能引起警界的深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5/212604.html 刘金昌是调兵山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在他任职期间,为了向上爬,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办洗脑班、抄家、抓人,就在办第二期洗脑班期间,于2002年11月,他驾车撞上桥墩。与他同行的人没事,只有他撞死。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就连他的家人都说他是迫害法轮功遭报了。谁也不愿当这个局长,他死后半年,这个职位还是空缺。 刘金昌死时不到40岁,留下了孤儿寡母,甚是可怜。在此奉劝那些不明真相者: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无论谁迫害、镇压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都将受到天理的惩罚。刘金昌之死就是对这些人的警告,不要以为你在执行任务,不要以为是上支下派,因为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请为你与家人负责,做出你正确的抉择。善恶有报是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