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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3: 下面是刘延俊的亲友要求释放刘延俊,并追究对她实施迫害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起诉状”和“刑事控告状”。

刑事起诉状

原告:刘延俊的亲友

被告:贾英春,系辽宁女子监狱工作人员。
被告:于成水,系辽宁女子监狱第五监区区长。
被告:黄××,辽宁女子监狱监狱长。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赔偿刘延俊的一切经济损失。
3、向刘延俊及亲友公开道歉。

事实及理由:

法轮功学员刘延俊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于2000年到北京上访,被东港市法院非法判刑6年,同年被送往辽宁女子监狱。刚到监狱的一个月中,为了让刘延俊放弃对大法的信仰,被告人贾英春、于成水等胁迫刑事犯人多次殴打刘,二被告人对犯人们说:“打死算自杀,给我往死里打。”

由于刘拒绝所谓的“转化”,三个被告人对刘更是采取各种方式迫害。最后将刘延俊迫害得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被告人们在2002年11月份给刘办了保外就医。刘延俊回家后,继续修炼法轮大法,在短短的几个月后身体又恢复了康复。然而好景不长,2004年5月13日,刘延俊又被辽宁女子监狱的恶警强行带走,也是因为刘拒绝所谓的“转化”,遭到了被告人贾英春的毒打,她被贾打得几乎瘫痪。现在不能进食,吃一口吐一口,生命垂危,每天只能依靠点滴(吊瓶)维持生命,大夫说:如果拿掉点滴,这个人可能就没命了。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强烈要求保外就医,遭到被告人黄××等人的拒绝,这已违反法律规定,而且贾、于二被告人之所以有恃无恐迫害刘,也是得到了黄的默许!

我们认为,三位被告人没有打人的权利,更没有不允许人信仰某种思想的权利,因某人坚持某种信仰而对其施以酷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在三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们之所以不许“保外就医”,就是怕她们的恶行被曝光,所以宁肯让刘死在监狱里,也不能叫外界知道她们的恶行,这将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通过修炼大法,大法学员的身体获得了健康,道德变得高尚。然而,江××不顾上亿人信仰,编造谣言悍然发动了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现在揭露江××迫害大法的真象传遍全球。江的倒行逆施很快就会被世人所唾弃!

各位法官,法轮大法传世十馀年,你们一定知道并且也明白,法轮大法是教人以“真、善、忍”为原则,慈悲待人,珍惜生命。至今有60多个国家的人们修炼法轮大法,外国法轮大法弟子大多数是硕士、博士,世界各国相继成立了明慧学校,教育孩子们从小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有些国家组织看守所、监狱的犯人学炼法轮大法,启发犯人被埋没的善良本性,各国也同时给予法轮大法的褒奖达一千二百多项。法轮大法使无数人身体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直到现在,法轮大法弟子仍然在不断讲清真象,他们不顾自己安危,自费上访,自费印制真象材料,目地就是让全中国、全世界的人们了解真象,因为大法弟子希望所有的人们有幸福而光明的生活。

我们更希望你们能真正捍卫法律的尊严,秉公办案,还公道于天下,为自己、为国家、为后人开创正义之路!

此致
辽宁省人民法院

刘延俊亲友
2005年1月9日

2004-09-01:辽宁省东港市大法弟子刘延俊,于2004年5月13日被恶警再次非法绑架,现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受迫害,生命危在旦夕。

刘延俊,原东港三中教师。2000年12月,她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上访,被东港市公安局的恶警非法绑架。它们用酷刑折磨大法弟子,致使刘延俊被殴打后出现半身不遂。后劫持回东港,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润龙对与之同去的法轮功学员高压取证,强迫按手印,逼着法轮功学员承认去北京是刘延俊组织的。2001年7月,东港法院根据王润龙整理的“材料”,将刘延俊非法判刑6年,且开除公职,送进沈阳大北监狱。后因病保外就医。

2004年5月13日,王润龙勾结沈阳女子监狱,以体检为借口,再次将刘延俊非法绑架,现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第五监区。

刘延俊被绑架至今已三个多月,半月前家属前去探视,见刘延俊已经不能行走,瘦得只剩下骨头架子,是被犯人背进接见室的。刘延俊见到家属后不停的哭,说话时声音微弱,神情恍惚,头都抬不起来。现已不能进食,吃一口吐一口,还经常出现休克现象,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刘家属找到监区负责人,问:“刘延俊因病保外就医,为什么还把她绑架回来?”该负责人拿出一堆材料说是东港市公安局提供的所谓刘延俊“犯罪证据”,说这些揭露东港市恶人恶行的材料和给政协的信都是刘延俊写的。

且不说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材料是刘延俊写的,这只是恶警为迫害刘延俊而找借口,强加的莫须有罪名;即使确是刘延俊所写,那么做为一名公民,《宪法》赋予了公民有权利向政府部门反映真实情况,有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而且公民有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难道向政府部门如实的反映情况违法吗?遭到了非法迫害不允许申诉吗?告诉人们做好人就是犯罪吗?

刘延俊目前正遭受酷刑迫害,双腿已不能动弹,就这样还被监狱24小时监管。刘家属曾接到一名自称是大北监狱警察的人打来电话,说刘延俊现在已经不行了,急需家属拿钱来“营救”,被刘家属严辞拒绝。可见恶警一方面不想放人,一方面还企图利用刘延俊敲诈一笔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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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3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辽宁省东港市被迫害得保外就医的大法弟子刘延俊(女),被沈阳市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伙同东港市公安局下属新兴区派出所,以体检为借口,强行从家中绑架。
具体过程如下:

5月13日上午8点左右,沈阳市女子监狱派了6名男警和2名女警到东港刘延俊的家中抓人。起初,东港市新兴区派出所的6名警察和新兴区委的5个人并未直接到刘延俊家中,他们把车开到刘家楼下,指使沈阳女子监狱的恶警上楼抓人。这8个人到刘延俊家门口使劲砸门,刘询问他们是谁,他们谎称是“收水费的”。当时家中只有刘延俊和她80多岁的老母亲。老太太一见那么多人,很害怕,就不让刘开门,刘延俊就没有开。那些恶警一个劲的踢门、砸门,并扬言再不开门就动手撬。刘延俊没办法就开了门。那些恶警一股脑冲了进去,其中一个男恶警冲到厕所,拉开厕所门,看是否有人躲在厕所里。其他人拽起刘延俊就往外拖。老太太看见是来抓女儿的,很害怕,拼命抱住女儿,不让它们带走。几个恶警用力扒开老太太,老太太心脏不好,晕倒在了地上。恶警以为她是装的,不想理她,后来一看老太太不行了,才开始有点害怕,几个人穿着鞋踩在床上,把老太太往被子上拽,想把老太太抬到医院去;另几个人到处翻东西。一顿折腾,老太太苏醒过来,死也不肯去医院,要和女儿在一起。她哭着哀求那些恶警:“我女儿身体不好,她还有一个女儿上高中,马上就高考了。我和我孙子都住在这,你们把她抓走了,我们老小可怎么办哪!”

那些恶警根本听不进去,两个女恶警在旁挖苦刘延俊说:“你活该!谁让你炼法轮功了,你要是不炼法轮功,你妈也不用跟着你遭这个罪!”老太太听了气不打一处来:“我们过得好好的,我女儿做好人有什么错!是你们这些人大老远跑来搅和,不让我们过清闲日子。谁没有兄弟姐妹,谁没有儿女,你们俩将来也会有孩子,等那时候你们就知道父母的心情了!你们把她拉走,我可不能活了,你们积点德吧!”一番话说得两个女恶警哑口无言。

由于老太太的抵制,恶警折腾了两个小时也没把人带走。无奈之下,他们打电话找来了刘延俊的弟弟,骗他说只是拉回监狱去体检,刘的弟弟就答应了他们。他们就开始又拖又拽,把刘延俊往屋外拉。刘延俊想给姐姐打个电话,让姐姐来照顾母亲。刚拿起手机,一个恶警上来一把抢了过去,不让她打。商量了很长时间,才把手机给她。这时刘延俊的侄子放学回到家,被恶警们推到另一个屋里,又把老太太也推进去,把门锁上了。派了几个人守在门口不让老人和小孩出去。老太太哭着想和女儿说几句话,他们也没让。恶警拿监狱的囚服给刘延俊强行套上,把刘延俊从床上往下拖。这时在楼下等候的新兴区派出所的七、八个人和新兴区区委的书记等人也上楼帮忙,这20几个人合伙把刘延俊从楼上拖了下去。刘延俊不配合邪恶,嘴里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就打她。最后强行把她拖到车上,刘延俊连鞋都没穿就被抓走了。过了几分钟,刘延俊的女儿回到家,看到家里乱七八糟,象刚被抢劫一样,床上、地上全是泥印子。

现在刘延俊的家中只剩她的母亲、女儿和侄子(均上学),无人照顾。

这是邪恶之徒对保外就医大法弟子的又一轮迫害,它们所采用的手段是低劣下流的。它们谎称是“收水费的”,足见其心虚至极,知道自己所干的事见不得光。这种以行骗为手段的“执行公务”不仅有悖于作为一名警察的基本职业道德,而且根本不遵守法律程序。当然邪恶的法律只是做样子,它们对大法弟子从未讲过法律。后来,它们又谎称刘延俊给政协写信,拿了一封伪造的信说是刘延俊写的,刘延俊拒不承认这种强加的罪名。如果说来绑架人是为了回去体检,那么又拿这封信来干什么用呢!可见它们所说的与所做的根本不一致,它们并不是想带刘延俊回去体检,而是找借口把刘延俊抓回去迫害。

望大法弟子齐发正念,否定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对所有保外就医大法弟子的迫害。铲除黑手烂鬼,决不让邪恶的阴谋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