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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山东师范大学三宿舍11楼曾经住着一个叫周春生的人,男,60多岁。原籍新疆,是少数民族。从年青时跟随姐姐住在山师,一直干临时工,今年正月初八死了。
人们对周春生的死感到奇怪,身体一直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得暴病死了呢?周春生生前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并长期和一个女人同居。就是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人,竟被当地派出所看中,发给他一个治安袖章,让他管治安。这一治安袖章对他来说真是大有用处。家中缺水果了,把袖章一戴,水果摊前一站,卖水果的就得赶紧给他提包。没饭吃了,往卖饭的摊前一靠,人家就得赶紧给提供饭吃。更有甚者,为了发不义之财,他替派出所抓捕大法弟子、揭撕大法标语,为江××迫害法轮功卖命。据他自己夸耀,2003年除夕之夜,他伙同几个邪恶之徒,抓了四个贴大法标语的大法弟子,派出所奖励了他不少钱。不义之财得的太便宜,使他忘记了“善恶有报”的天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70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