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2013-11-11: 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已上诉至兰州市中级法院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九月二十四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王有江被非法判刑六年,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均对此非法判决不服,已上诉到兰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法轮功学员王有江的家人及辩护律师到兰州中级法院立案庭了解到王有江的上诉案已到中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1/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2507.html

2013-10-05: 兰州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上诉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未经开庭,就对法轮功学员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非法宣判,其中王有江被非法判刑六年、葛青春四年、陈洁三年、卢月玲三年。

王有江、陈洁、卢月玲已先后于九月底将上诉书递交兰州市中级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城关区法院的违法判决,重新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其中王有江在控告书中揭露,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违法强闯民宅,违法抄家,并采刑讯逼供的方式索取所谓证据,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多,到七月二日晚七时多,王有江一直被城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捆在“老虎凳”上折磨。在历时四天三夜刑讯逼供中,警察还用“熬鹰”酷刑, 不让王有江睡觉、休息,并用强光灯照射、热烤王有江的双眼,导致从未有过高血压病史的王有江从此血压居高不下。另外,城关区法院刑庭人员魏公信、刘冬郁等,欺骗、阻挠辩护律师出庭为王有江做无罪辩护,并一再拒绝告诉王有江的家人开庭时间,致使王有江的家人无法参加旁听,非法剥夺王有江的合法权益。王有江要求兰州市中级法院及有关监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处理,追究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暴力取证、城关法院徇私枉法的行为。

王有江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四日,先后被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警察陈志凯等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期间城关法院几次偷偷开庭,并百般阻挠律师介入。

目前,法轮功学员陈洁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强制干奴工活——做假发,从早上六点多干到晚上八九点,必须每天完成一个头的任务,始终坐着干活,长期超负荷的劳作使她现在颈椎疼,后背疼,眼睛疼,同时有胆囊炎,并出现严重的贫血症状。为了抵制邪恶无度的迫害,陈洁近期开始罢工,牢头竟然无故打了另一个小姑娘,目的是以此来要挟恐吓陈洁。另外,队长曾逼陈洁作有罪辩护,陈洁坚决拒绝并让法官给律师打电话,她说要给姐姐(陈淑娴)打,法院根本没有给家里人打电话,家人二十五日打电话询问,城关区法院的刘冬郁谎说是二十四日宣判的。

王有江,一九六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生于甘肃省永登县。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曾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冤判十年,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又被非法冤判六年,现非法关押于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

陈洁,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出生于甘肃省会宁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冤判三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又被非法冤判五年。现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葛青春,一九六八年十月十九日出生于甘肃省永登县。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现非法关押于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

芦月玲,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于甘肃省兰州市,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三年。现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5/兰州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上诉-280799.html

2013-09-28: 兰州市王有江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九月二十四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未经开庭就非法判刑王有江六年、陈洁五年、葛青春四年、卢月玲三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陈志凯带领二十多人非法闯入陈洁在兰州出租房,砸窗撬门,绑架了王有江、陈洁和陈淑娴。突审后,将陈洁和陈淑娴劫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将王有江劫持到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陈淑娴于八月二十四日释放。

王有江是原兰州市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九九年邪党迫害大法后,在二零零零年元月進京上访后,被数次非法关押迫害。于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被兰州市公安局一处绑架。 后遭十年冤狱惨遭酷刑迫害。

陈洁白银市会宁人,大学文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陈洁姐陈淑娴在银川讲真相时遭银川市恶警绑架,陈洁在银川市看守所给姐姐送衣服,在返回时被银川市国安警察跟踪绑架,在遭到非人的酷刑后,十二月银川市国保大队恶警将她送到会宁县公安局,被会宁国安非法拘留。二零零三年向世人讲真相,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非法冤判三年,惨遭酷刑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王有江、陈洁、永登县中川镇法轮功学员葛青春和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卢月玲。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城关区法院,在没通知家属、律师的情况下,已非法判决王有江六年、陈洁五年、葛青春四年、卢月玲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8/兰州市王有江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80431.html

2013-06-18: 兰州市城关区公检法拒绝律师文书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卢月玲、阵洁的两位律师,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向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递交手续,并要求阅卷,但遭刑庭法官魏公信、刘冬郁的拒绝,并声称不再开庭,只等判决。律师质问还未开庭哪来的判决?她却说已经开过庭了。

在魏公信、刘冬郁拒不接手续的情况下,律师们通过邮寄的方式把文书递交给了该法院,现在正在等待答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8/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5528.html

2013-03-24: 畏惧罪恶曝光 兰州城关区法院偷偷庭审王有江等
原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法轮功学员王有江,与葛青春、卢月玲、陈洁、陈淑娴等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先后遭到兰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被秘密开庭迫害,陈淑娴因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四日释放。目前陈洁、卢月玲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王有江、葛青春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刑讯逼供。

兰州市国安大队办案人员采用逼供的方式把这几位法轮大法学员绑在老虎凳上刑讯逼供,几天几夜不让睡觉,采用车轮战的方式逼供,并用强光灯照射脸部,王有江由于恶警的残酷折磨,致使他的血压高压220,低压130,被迫住院75天,至今未好。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点,城关区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将这四位大法学员拉到法院庭审,当天法院周围法院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法院布满了便衣及警察,有二百多名警察戒严。進入法庭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庭上旁听席早已坐满了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内部人员。庭审很快就结束了,法官不给这四位大法学员说话的机会,一开始,公诉人就给他们扣上了“×教”的罪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后,公诉人和法官一直追问是否参与了这次喷涂行动,只许回答是与不是。法官一再打断法轮大法学员为自己辩护发言,庭审按他们的预先安排草草了结。

从形式上看是在法院开庭审理,实际上是中共法庭在践踏法律,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刑律。城关区法院目无国法,肆意妄为,百般阻止律师介入此案,法官口口声声说是他们按法律程序办案的,却不接当事人律师的委托书,他们为甚么要极力阻止律师介入此案呢?他们为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与双休日偷偷地开庭呢,其实,他们已经被沦为失去良知善念的专门迫害善良的工具了。《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兰州市城关区法官偷偷开庭,这很显然是在违反法律、践踏法律。

在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大法学员中:王有江在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在二零零零年元月進京上访后,被数次非法关押迫害,于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被兰州市公安局一处绑架,遭十年冤狱惨遭酷刑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又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兰州文化宫华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二监区,兰州市城关检察院以所谓“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抓捕,图谋再次非法判刑。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三监区。

陈洁,白银市会宁人,大学文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陈洁姐陈淑娴在银川讲真相时遭银川市恶警绑架,陈洁在银川市看守所给姐姐送衣服,在返回时被银川市国安警察跟踪绑架并于16日中午被恶警非法抄家,抢劫走了光碟、不干胶等真相资料,存折一张(约四万八千八百元),手机及所有证件。之后便非法突审,市公安局政委张勇、恶警张安忠、馀光龄、靳春花把她吊在四根铁管子支起来的刑具上,用钢丝鞭子抽打,打的血流到鞋里面装满后又流到鞋外边,淌了一地。恶警馀光龄迫害她三天三夜,不允许她吃饭喝水,还说:“不说出资料来源,无休止的吊下去。”邪恶10人一班轮流迫害她,恶警邢春花破口大骂,对她拳打脚踢。邪恶张安忠说:“你姐姐金刚不动,我看你有多硬?”之后恶警又把她送往洗脑班继续迫害。12月恶警将她送到会宁县公安局,被会宁国安非法拘留。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陈洁遭兰州市国安绑架,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其间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家人看望时不许接见。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家属给王有江和陈洁聘请的北京律师,于早晨抵达兰州市,可是受到当地公检法机构的不法人员的无理刁难,以各种荒谬不实的理由不许律师介入此案,拒绝律师接见陈洁与王有江。家人数次奔波往返于法律机关和城关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魏公信和刘冬郁等办案人员,却屡遭他们的阻挠与欺骗。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王有江、陈洁、永登县中川镇法轮功学员葛青春和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卢月玲。

修炼法轮功与对真、善、忍的信仰无罪,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使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结社、遊行、示威自由。家人聘请律师为当事人作辩护,是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利,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与义务。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及其办案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是按法律程序办案的,却明目张胆的公然践踏法律,阻拦律师介入此案,不敢正大光明开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庭审。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不法行径令人愤慨,无奈之下家人将事实真相整理出来,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以情况反映上诉至兰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接案人是纪检监察刘晓明和内勤崔良明,但至今没有回答家属的要求。

王有江、葛青春现在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陈洁、卢月玲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城关区国保恶警对他们進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使他们备受酷刑折磨,因酷刑折磨导致王有江血压高达220°。 由于家属到看守所看望王有江、葛青春等,看守所不许见人,他们的具体情况就只有这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4/畏惧罪恶曝光-兰州城关区法院偷偷庭审王有江等-271291.html

2013-02-12: 兰州韩仲翠被劫持半年  智障儿子失去照顾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九州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芦月玲、陈洁、韩仲翠、盛春梅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2/兰州韩仲翠被劫持半年-智障儿子失去照顾-269814.html

2012-07-11: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卢月玲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
7月4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卢月玲在单位被绑架,下午,被非法抄家,卢月玲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1/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0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