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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7: 德国华人的中国好友刘洪波因炼法轮功仍被关押在辽阳铧子监狱

被营救人:刘洪波,男,1971年4月13日生。
营救人:德国学员都娟

1995年刘洪波从东北财经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被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录用,任助理经济师。由于业绩突出,曾被单位送出培训,成为重点培养骨干。

1994年刘洪波开始学炼法轮功。通过修炼法轮功,并时刻用法轮功的“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他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上他更加积极肯干,对名利淡然处之,和周围的同事相处得也越来越和睦融洽了,成为一个公认的好人。

1999年7月,中国政府内以江xx为首的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毫无依据地罗织了一些所谓的罪名,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江xx出于私利,动用了整部国家机器,所有媒体对法轮功造谣和诬蔑,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抄家、非法抓捕、判刑。一时间来自社会、家庭等方面的重重压力,压向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

在这种恐吓和威胁面前,刘洪波和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一样,并没有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而且他还尽量把法轮功的真相,讲给自己周围那些不了解法轮功而受谎言欺骗的人。

1999年7月末,刘洪波赶去北京,想通过合法途径上访,向政府申述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事实。但很快他就发现投诉无门,府右街一带布满警察和便衣。于是一个星期后,他返回大连。

1999年9月,刘洪波在同修家学法交流时被闯进的警察抓捕,被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近20天,后被父亲接出。

1999年12月,几经考虑后,刘洪波又一次独自一人去北京上访,这一次他来到天安门广场炼功,他觉得当时也只能用这种方式向政府和人民表达自己的心声:法轮大法好!修炼“真、善、忍”无罪!但是几分钟之后,天安门广场上的警察就连拉带拽地把他送上警车,押往前门派出所。登记后,北京警察通知了刘洪波的单位,于是中国银行派两名保安将刘洪波接回大连。虽说刘洪波学炼法轮功后各方面好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但在上级的压力下,领导们也不得不劝说刘洪波放弃法轮功的修炼,并警告他,否则他将不能继续工作。

刘洪波告诉领导他会坚持修炼下去,但为了不再给单位领导带来麻烦,他答应放弃银行的工作。出银行之后,刘洪波被当地警察转送大连姚家看守所关押。关押期间,他为要回同修的被抢去的法轮功书籍而绝食抗议,绝食三天后被插鼻管,强迫灌食,被折磨得呼吸困难,几乎窒息。一个月后被家人接出,家中为此被迫交罚金5000元,未得到任何凭证和票据。

2000年2月,经人介绍,刘洪波在大连科技信息中心找到一份工作,主要负责大连科技信息中心网站的制作和维护工作。他利用业余时间向听信江xx散布的谣言而对法轮功心存疑问的人讲真相,并自制了大量写着法轮功真相的传单,想办法四处发送。

2000年10月刘洪波又一次想进京和平请愿,但走之前在吉林老家被抓,后被亲友要出来。

2001年初,由于刘洪波在大连科技信息中心的网页上登出法轮功的真相,被网络警察查出。警察们找到科技信息中心领导,于是刘洪波又不得不失去了这份工作。

2001年7月21日晚,大连国家安全局、八处和二处得到刘洪波家有法轮功真相光盘的消息,所以就把刘洪波从家中强行绑架。当时刘洪波从楼梯被拖到楼下,身上多处擦伤,并已经昏过去了,急救后才醒过来。接着警察对其非法抄家,抄走5台电脑、4台刻录机和数轴光盘,还有一台喷墨打印机。他母亲大声指责这些歹徒非法抄家、绑架的罪恶行为。他们却威胁她说你也可能被带走。第二天大连旅顺安全局提审刘洪波。后又将他关入大连姚家看守所,一年多不许家属探视,具体迫害情况不明。

2002年5月,大连市甘井子法院在未通知家属,没有辩方律师,没有合法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刘洪波非法判刑10年。刘洪波本人不服从判决要求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在未通知家属,没有辩方律师没有合法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维持非法原判。判决后又将刘洪波关回大连姚家看守所。

2002年7月转入辽阳铧子监狱服刑,被关押至今,每天必须听诬蔑法轮功的报告,只允许家属一个月探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