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
2004-10-04: 胡锦涛,你应该知道这个关于她没有被强奸的奇闻(图)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10/4/32751.html 2004-09-14: 历尽磨难的周雪菲抵美与夫团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4/84180.html 2003-11-30: 三水劳教所以周雪菲“违反劳教所的规定”为由,欲延期关押3个月。所谓的“违反劳教所的规定”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说: 1.不参加洗脑,就是违反规定。不读洗脑的材料也属违反规定。这种洗脑的行为本身应该被谴责。 2.不参加生产出口的针线产品,也被定性为 不遵守规定。中国政府也在一直承诺不出口劳教产品,有些地方部门,明知故犯。 至于为何说那些是出口产品,有从劳教所出来的人员,比如现居美国的李华桂女士都可以作证。 3.从过往的记录来看,转化者被提前释放,未转化者被超期关押。所谓的“违反劳教所的规定”只是一种藉口。 2003-11-12: 2000年11月大约在13日左右,因为发放真相传单被捕。判3年劳教。关押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2大队。本星期(03/11/03)到期。 2003-11-24: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日本分会"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并纪检监察局,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劳教局业务处,广东省妇女劳教所, 深圳南山区南山公安分局的信: DOC 2003-11-01: 闪画:今日一剪梅(十分感人的爱情故事: 860kb) 11/19/2002 我和我妻的故事--作者:美国南方的亚特兰大市吕朝晖 12/13/2002 美国亚特兰大市大法图片展在市中心图书馆开幕 12/21/2002 一份特别的礼物(送给我的朋友周雪菲) 1/12/2002 美国大法弟子给狱中妻子的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0274.html 12/9/2002 见证人呼吁营救被广东三水妇女劳教所劫持迫害的大法弟子周雪菲 10/22/2002 亚特兰大“营救亲人”小组20日抵休斯顿(图) 10/14/2002 她只是希望人们了解真相──美国各界呼吁营救法轮功学员周雪菲 政府支持: 2/26/2003 国际大赦爱默蕾大学分部营救查尔斯.李和周雪菲的征签活动(图) 2/16/2003 爱默雷大学国际特赦发起情人节征签 营救李祥春和周雪菲(图) 10/12/2002 美国参议员致信布什总统要求帮助解救在中国遭监禁的法轮功学员 10/02/2002 美国会众议员就乔治亚州居民的妻子在中国被关押一事致信国务卿鲍威尔 媒体报导: 2/14/2003 [Emory Wheel]埃默瑞大学学生管理协会要求释放被捕的法轮功人士(周雪菲) 11/30/2002 亚特兰大宪法报:斯迈纳市居民努力为妻子争取自由 改变中国对法轮功的政策(图) 10/28/2002 玛瑞特日报:斯米娜居民抗议江氏对法轮功的镇压(图) 10/25/2002 奥斯丁美国政治家报:法轮功呼吁布什总统帮助制止在中国的迫害 10/02/2002 乔治亚州玛理亚达日报:迫害与妻子的入狱都无法动摇对法轮功的信仰 ---------- 美国国会议员致信中国总理温家宝 要求释放周雪菲 尊敬的中国总理温家宝阁下: 写此信件,谨向您表达我对周雪菲被关押一事的最深切的关注。周雪菲是我的辖区内居民吕朝晖的妻子。 周雪菲女士2000年11月在广东省深圳市见证她对法轮功的信仰时被捕,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被劳教3年。目前,周雪菲女士仍然被关押在位于三水市的广东省妇女劳教所,尽管她的3年的劳教期已经于2003年11月14日结束。 在过去的3年里,因为折磨、强制劳役和营养不良,周雪菲女士的视力严重受损,几致失明。而且,整个关押期间,她一直被断绝和她先生的联系。 以人道的名义,我尊敬地请求您干预周雪菲女士的被关押事件,并帮助她立即获得释放,以便她可以和她的家人团聚,并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 在此,先感谢您对此事的帮助,期待您的回信。 诚挚的, 约翰.路易斯 美国国会议员 2003年11月26日 抄送:中国驻美国大使杨洁篪 ***************** 拒绝被洗脑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就成了一种罪行 --就周雪菲关押事件致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官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 非常感谢您的11月25日的来信,告诉我关于我妻子周雪菲的最新的情况。 大约半个多月前,我打电话到广东省三水妇女劳教所查询我妻子何时被释放。一位警察告诉我:“她不转化,还没到放的时候。” 我当时和他说道:“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之后,劳教所的警察就告诉我说:“继续关押周雪菲,是因为她违反了劳教所的管理规定。”至于违反甚么规定,他们没有详细告诉我。3年的非法关押后,仍然关押她是非常令人不可接受的。 如果一个人打人、欺负别人或者犯了甚么罪,你可以说她违反劳教所的管理规定,应该被加期。可是,对于我妻子来说,她从被关押在劳教所的一开始,就被其他犯人24小时夹控,并受到她们的虐待,她如何会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让我们看看哪些行为会“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1. 如果你炼习法轮功,你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2. 如果你保存有法轮功的资料,你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3. 如果你拒绝参加使你放弃信仰的洗脑活动,你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4. 如果在洗脑活动中,你说法轮大法好;或者,干警要求你对反法轮功的宣传材料写出心得体会,而你保持沉默,你也被视为拒绝改造,被视为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5. 如果你告诉其他犯人你修炼的体会,你违反劳教所的规定; 6. 如果你拒绝生产出口的刺绣产品,你违反劳教所的规定(尽管中国政府一再承诺禁止出口劳教产品)。 事实上,“违反劳教所的规定”只是用于迫害那些拒绝被洗脑和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一种藉口。 我的妻子一直在工作、生活中遵循“真善忍”的教导。在亲戚朋友、街坊邻居中是一位公认的好人。在她被捕前,我们资助了7失学儿童。对她来说,给这些孩子们写信总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即使在劳教所这种非人道的环境中,她仍然牵挂着这些孩子们,并在过年时寄去50元钱作为他们的新年礼物。 纵观美国的历史,美国人民从未停止过为自由和公正而勇敢地奋斗,替那些无法发出声音的人们发出他们的声音,为那些无法作证的人作出见证。 感谢您的善意的帮助和正义的支持。 诚挚的, 吕朝晖 2003年11月27日 ---------------- 2003-11-23: 我刚刚打电话时,我跟他们讲: 1. 雪菲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在镇压前,我们捐助7位“希望工程”失学儿童。她被关在劳教所,还省吃俭用,在过年时,给孩子们寄去50元钱。 对方听了都很感动。这样的好人关在劳教所,不是浪费警力吗? 2. 雪菲在劳教所做出口的针线活,视力几乎全失去。戴上700度的眼睛,都很难看清楚 对方的脸。家属一直希望办理保外就医,以便做激光眼科手术。眼睛都成了这个样子了,还以“表现不好”为藉口关押,多没有人性呀。 3. 我作为雪菲的先生,我在国外寻求人权组织和政府组织的帮助,帮助解决雪菲受虐待的问题,实属无奈。意思就是说:我不是有意为了给劳教所出丑。因为国内没有讲话的地方。比如“包夹政策”是中央订的,劳教所说他们没有办法。 4. 雪菲的父母(60岁左右)和娘家父母(70岁),年岁都很大,都为雪菲的事 伤心欲碎。 给家庭 带来很大的痛苦。 5. 最近,中央(包括海外的领事馆)都在议论:为何法轮功不抗议胡锦涛和温家宝(在他们出访时)? 看来法轮功不反对中国政府,只是针对镇压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 据说,江##对此非常气愤 (指法轮功不抗议胡锦涛和温家宝) 省劳教局的业务处接电话的人说:“已经接到很多海外的电话,领导正在考虑。有消息的话会通知当地的610和家属将人接走” 。 我想他们考虑到海外的压力,已经不愿意做恶人,想将皮球踢给当地610。 希望大家本着善心,多打电话。省司法厅和省劳教局毕竟和省610不同。比如可以跟他们讲:“如果劳教所随意加个罪名,就把好人继续关着。我们这些海外留学生怎么敢回国报效祖国?” 现在是关键时期。劳教所管理科也只说“(雪菲)表现不好,没到放的时候”。而不说具体关到何时。 因为他们也知道会有很多的海外压力 (包括美国政府方面)。 一般他们不太敢和我们探讨法轮功。 我感觉干扰也不少,刚刚要着手营救,钱包丢了。驾照、信用卡全部得重办。这是我8年来第1次丢失钱包。越是被干扰的事,越是邪恶害怕的事。 吕朝晖 于亚特兰大 11_23_03 晚22:34 eastti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