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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锦州城郊地区检察官刘飞恶行

零八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锦州监狱恶警、恶犯活活打死,家人将要求尸检的申诉送到了负责此事的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飞手中。三个月来,刘飞不顾家属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毫无怜悯之心,态度蛮横,刁难家属,庇护凶手,一副邪党恶官的嘴脸。

首先,刘飞说:尸检可以,但得由锦州来做。家属认为应该有外阜法医参与,这样才能达到公平、公正。这样做国内已有先例。可几天后刘飞将家属的申诉邮回张立田的老家山东。这样家属告到了市检察院,之后市检察院说他们已与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达成协议,此案还由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委托尸检。

零八年十二月末,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再次来到锦州监狱要张立田的死亡证明,恶警张宝志不给,说:“你们不是已告到检察院了吗?我只和检察院说。”随后家属和律师又来到城郊检察院,刘飞的态度很蛮横,律师说要当着刘飞的面给张宝志打电话,刘飞说:“不用,我们私下沟通。”接下来律师和刘飞交涉关于请外阜法医做尸检问题,刘飞依然坚持由锦州来做,不同意家属的要求。他连锦州市检察院提出的由辽宁省内任何一家鉴定机构来做尸检的提议都给否定了。

零九年二月中旬,张立田的家属再次找到刘飞,刘飞说:“谁让你找我?”家属说:“你不是检察官吗?”然后刘飞又是忙这个,又是忙那个,就是不理睬家属。家属只好怀着巨大的悲痛,耐着性子等着刘飞。因遗体目前在凶犯手中(锦州监狱),家属向刘飞递交请求检察院封存遗体,以备以后尸检的申请,刘飞说:“不能接收。”家属问为什么不接,刘说:“没有必要告诉你。”家属说遗体应由检察院封存,刘飞说:“我没有义务。”家属说你们检察院是监狱的监督部门,你是监督它的。刘不吭声。家属追问他:“你不管,是这个意思吗?那这个申请应该交给谁?”刘不回答。家属再一次提出由外阜法医尸检的申请。刘飞说:“尸检已经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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