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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近期不断骚扰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近期不断骚扰、侵害法轮功学员,绑架、拘禁法轮功学员六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财物、钱款12万余元。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已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暴力取证罪等刑事犯罪。呼吁国际法轮功人权追查组织予以备案、调查。

乐陵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单位:
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乐陵市开元大道 邮编:253600
乐陵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王宝忠 乐陵市公安局副政委
许宝胜 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13905446516
五甫生                13953419059
韩玉军                13953419108

2007-08-18:
山东乐陵市公安局恶人恶行
2000年4月,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副局长范景石、刑警队李绍曾、兴隆街派出所李胜元,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将十多名大法学员抓到兴隆街派出所非法关禁闭,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一名学员送入看守所关押15天。

2002年11月,范景石又主使将一名大法学员绑架进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勒索家属2000元钱才放人,收钱不开任何收据,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