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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7: 中共法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案例 ...中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黑帮。中共政权为了装点门面,也炮制了宪法和法律,但是中共从来没有遵守过法律。相反,中共一直在歪曲、滥用法律条文,以罗织诬陷的手段,陷害无辜民众。 在过去十五年的时间里,中共一直打着法律的幌子,陷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对他们非法判刑。在这个迫害链条中,被中共操纵的法官、检察官等丧失良知,成了中共的打手。 为了使良知尚存的人停止做恶,不给自己的生命留下永远无法解脱的痛苦;也为了警示恶人,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下面列举中共法官等人员在迫害法轮功中遭恶报的部份案例。 同时正告法官、检察官:根据新出台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希望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凭良心公正执法,不要给自己留下罪证!善恶有报是天理,并不是诅咒任何人。 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 陈援朝,全国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海南海口市),他因此被记所谓的“二等功”。陈援朝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却强行定罪。两年后,陈援朝身患肺癌,二零零三年九月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时年五十一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7/中共法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案例-298555.html 2003-09-02:据《海南日报》2003年8月13日报道,52岁的陈援朝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1999年11月全国首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它主动担任审判长,并采用流氓手段罗织罪名,将法轮功学员宋岳胜、陈元、江诗龙、梁玉玲等人判高达12年的有期徒刑,被邪恶的江氏流氓集团授“二等功”、“一等功”、“模范法官”等。然而,善恶有报。陈援朝从2002年4月生病入院后,病得很重、很痛,被医院确诊为肺癌,现已失去了动手术的机会…… 2003-08-24: 在海南省海口有两人迫害法轮功遭报应,一个是金盘公安局长李希赞(音),已死。一个是海口中院审判官陈援朝,病危在医院,上电视说:办法轮功案积劳成疾。大家一听都知道是报应。后来电视再放不敢再提法轮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