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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01: 人民日报所载“一个博士生与法轮功的决裂”是篇假材料
清华大学电机系博士生李义翔,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坚持认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好功法。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准。真、善、忍三个字是提高人类思想境界的科学真理。江泽民要求党员表态:要做党员还是要学法轮功。李义翔态度鲜明,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声明:声明退党,坚持学炼法轮功。

李义翔坚持认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是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应听取人民的意见,改变做法。停止对人民正当权益的侵犯。

为此李义翔多次去信访办上访申诉,但是信访办已为公安部接管。变成了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一进门即被拘留。不准申诉。并通知学校保卫处领人。由校系负责人施加压力不准再次上访。尽管如此,李义翔仍顶着压力坚持上访,而被公安局和学校视为“骨干分子”。

1999年10月李义翔参加法轮功心得交流会时被捕。刑事拘留一个月。拘留期间,公安七处(关押死刑犯的部门)处长亲自审讯、逼供。李义翔坚持认为修炼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有好处,有百利而无一害。李义翔被绑在柱子上昼夜不停的刑讯逼供,李坚持自己的看法,七处处长无计可施甩袖而去。扣押期间李义翔受到毒打,灌浓盐水,坚持不改变看法。

拘留一个月李义翔被领回学校,学校经过调查得知:李义翔是受师生赞誉的好学生,找不到任何污点,学校对其处理很为难。江泽民闻讯传下命令:抓住典型,不许判刑,一定要转化过来。

于是,李岚清亲自坐阵清华大学督办,转化不好,清华大学校领导要摘掉乌纱帽,转化不过来有关人员要下岗。

在如此重压下,由清华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牵头,组成了公安、宗教、科学、教授专家等方面二十多人的帮教队,并让李义翔的母亲陪住,防止逼迫过紧发生意外。把人软禁在二百号(清华核研院设在一个偏僻山村的某实验基地)办学习转化班。

二十几个人整月的昼夜不停地走马灯似地谈话、威胁,不断加重精神压力。采取疲劳战术,轮番轰炸、威胁利诱、严密的与外界隔离,用特务所惯用的攻心术,对一个善良的正义的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优秀学生进行封闭性的长时间的精神摧残。在二十几人对他身心折磨的巨大压力下,胁迫李义翔违心地谈认识,写检查,非法逼供。即便如此,李义翔所写的“认识”,并不符合江泽民的要求。

但是江泽民的笔杆子可以按照江泽民的意思窜改加工,任意编造谎言。

“一个博士生与法轮功的决裂“就是这样出台的。是个典型的假材料,是一个迫害青年学生的实证,是一个正义青年在精神摧残下的血泪记录,是江泽民假话公司的压榨产品。

请看《人民日报》发表此文后李义翔的处境,就知此文的虚伪性。《人民日报》发表假消息,就要封锁真实情况,严格限制李义翔的人身自由,以保其欺骗宣传不被揭。学校动用了严密的封锁措施:

一、记者采访,一律由学校挡驾,不准任何记者与李义翔接触。
二、为防外单位取经,泄露真相。一律由学校介绍情况不准任何人与李义翔接触。
三、为彻底解决李义翔与媒体隔离,把李义翔送回老家,进行“保护性转移”。
四、避过热点时间。李义翔回校后,学校对其进行严密监视,要求他有事离开校园或参加任何活动前,都必须向校党委汇报。从而对其进行严格的人身控制。

2000年春节,一位在清华工作的学员邀请李义翔到自己的宿舍坐坐,被学校知道后,党委书记当即“要求”李义翔到他家中过节。而其后那位学员便被学校房管科蛮不讲理的强令搬出宿舍,流离失所,并因此被公司解雇。

李义翔至今受到特殊的保护、监控、跟踪,任何人不能靠近,了解他受迫害的真实情况。

这就是江泽民所宣扬的人权最好时期的现实;这就是江泽民阴谋陷害法轮功在清华大学制造的假转化典型;这就是江泽民所控制的《人民日报》的文章真相。

北京301医院的老院长李其华所写的检查,也是“上边”压下来的宣传材料。同样是江泽民施加压力给卫生部下达的政治任务。要李其华写“检查”。其实检查的核心内容也是卫生部为迎合江泽民的旨意由造假者编造出来的假货。李院长即使心里不平,否认有这种检查,也无济于事。宣传权掌握在江氏手中,受害者有苦难言。江泽民面临世界互联网的大量揭发迫害的事实无法应对,胆战心惊。贼人胆虚。便采用强权和恶毒手段,在《人民日报》上造假,欺骗世界人民。

本文所述只是受害者的局部情况,详情还待知情者进一步揭露。江泽民自毁中国媒体的信誉,欺骗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做法一经揭露,便将自食恶果。谁还会与专司造假的小人为伍。

中国人的脸都被江泽民丢尽了,清华大学这所严谨治学的清白学府,教育界楷模为表的地方,也被毒害到这种地步。可见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劣程度。江氏控权,警特横行的国家为黑暗所笼罩。信访部门、天安门广场及全国一切交通要道上抓人打人的情况天天发生。江泽民残害人民,最惧怕人民揭露事实真相。4.25以后清华园成了警、特、巡逻车天天出没的地方,这种现状还应该继续下去吗?

希望清华大学师生及一切正义人士站出来揭发江泽民的谎言,还人类以公正,还中华以光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6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