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
2019-09-15: 曝光上海徐汇湖南派出所警察丁克明殴打大法弟子 上海徐汇湖南派出所警察丁克明,殴打大法弟子,在冬天零下3度,用冷水浇,对大法弟子江勇天零下3度用冷水浇,用胶皮棍抽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5/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393298.html 2015-02-21: 上海市徐汇区国保警察马自强的真实信息 上海市徐汇区国保警察马自强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大部分迫害,在迫害中,他经常装善良,诱惑法轮功学员说出他们要的信息,并拍胸脯保证只要说了,就立刻放法轮功学员出去。事后,这些人被判刑和劳教。他用这种手段迫害了许多法轮功学员。 但是,在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是没有马自强这个人的,有人听见警察称马自强为老严,有人在马自强编的非法卷宗上,看到严志亭的签名。 综合各种信息,我们认为马自强有可能是假名,其真实姓名应该是严志亭。天网恢恢,神眼如电,每个人都要偿还他行的恶。马自强或者严志亭,绝不会因为你用了化名,老天就遗漏了你所做的迫害好人的恶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1/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5414.html 2014-08-24: 法官:朱锡伟 公诉人:徐震辉,也是这次参与迫害三位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龚乃芳和谷守先夫妇的主要责任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徐震辉参与迫害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徐汇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中,都有他的参与。据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者名单有:其中有李耀华,张轶博,张勤,柏根娣、姚玉花,赵丽君,鲁秀英,杨亮,蓝兵、张英,刘鹏,郑燕,张许,王屹仡,李桂芳,王超,陈平,杨靓,荣惠君、翟巧英、李美珍等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4/被迫害命危-上海黄巧琴面临非法庭审-296404.html 2014-08-02: 上海徐汇区“法官”朱锡伟践踏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上海徐汇区“法官”朱锡伟践踏法律-295488.html 2010-05-23: (十三)上海各区县恶人榜(部份) 1.徐汇区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陈龙;保卫处长,纪凯风;原保卫处长,李新坤;动力能源工程学院副书记,曹友谊 上海师范大学:顾国祥。 徐汇区司法局:叶竹影。 上海劳教局:局长,翁善耀。 罗秀三村:张贵祝;周洪林;苏士白;邹现芝,朱建强;陈玉芝。 徐家汇派出所:朱文福;丁申荣;姜海军。 徐汇区法院:陆文嘉;彭涛;罗涛。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院长,鲍某;法官,陈星、沈黎;刑一庭庭长,倪金龙。 徐汇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徐震辉。 公安局徐汇分局:局长,徐堂章;副局长,贾宗琦、程景新、曹声伟;610主任,崔铁军;国保,王卫星、严志麟、马自强、丁彩风、张姓(女);国保处长,苏沪平。 上海公安局:秘书长,沈伟基。 田林新村派出所:刘志辉;孔荣辉。 23.追查上海徐汇区610办公室、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勤、李燿华等责任人徐震辉的通告(2009 年10月7日) 追查案由简介:2009年6月4日,上海徐汇区法轮功学员张勤、李燿华、张轶博、卢玉芝、叶颖,被绑架关押至今已4个多月。目前上海徐汇区公安局及610办公室欲对张勤、李燿华、张轶博、卢玉芝、叶颖等5人加重迫害,已于9月11日将所谓“案卷”转至徐汇区检察院。据举报,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为上海徐汇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徐震辉。自2005以来,徐震辉为谋取个人私利,捞取政治资本,积极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在徐汇区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庭审时,几乎都是由其充任公诉人。由徐震辉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有:2005年,王屹仡被非法判刑3年;2007年3月,柏根娣被非法判刑4年半、周立成6年、尤秀云6年半、王桂芳3年半、周琴和袁秀芳两年缓刑2年;2008年10月21日,法轮功学员刘鹏、郑燕、张许枚等人为自己的辩护时,公诉人徐震辉竟然威胁说,态度不好,加重处罚。刘鹏已被非法判刑5年,现被劫持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徐汇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徐震辉;上海徐汇区区委政法委书记林官良;上海公安局徐汇分局局长徐堂章,上海徐汇分局610 主任崔铁军,国保大队王卫星,严志麟等。 2009-05-02: 徐汇区“六一零”恶徒崔铁军恶行 徐汇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崔铁军,原是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法制科科长,曾去西藏两年。二零零四年六月起任徐汇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但仍在徐汇分局上班。徐汇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主要经由崔铁军之手,其多策划于幕后,王卫星等人为其马前卒。崔铁军还经常利用讲座等形式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2008-08-02: 曝光上海徐汇恶警马志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183199.html 2008-05-22: 曝光上海徐汇国保恶徒 上海市徐汇区一直是迫害的重灾区,近期一直在作恶,现将他们的情况曝光出来。希望他们能及时悔过,拥有未来。 原国保头子李丹因为在浴室里嫖娼事发,由于上面有人保他,现已调离徐汇区公安局,在长桥派出所当民警(待确认)。 现在的国保处长叫苏沪平,据说此人吃喝嫖赌俱全,个子很高,1.90左右,说话有点结巴,外号苏哥,电话13002175020。 另外有两个姓马的,一个姓杨的,一直是参与非法抓捕的主力,且不知悔改,丁彩风。王卫星多次参与绑架。电话:13386266213,13386266185(610办公室,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2/178909.html 2007-04-15: 上海徐汇区公安局国保处罪行纍纍 徐汇区是上海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曾被徐汇区法院判刑的大法弟子至少有陈永根,8年,耿兆军4年,何永钢6年,江勇8年,蒋业祥5年,李亮7年,李岩8年,梅建琦5年,杨育晖3年,张勤4年,郭锦富3年,王屹仡3年,邵鸿珍7年。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龙吴路398弄15号徐汇区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至少有:袁秀芳,柏根娣,王桂芳,老年大法弟子周某,周琴,尤秀云,郭生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5/152776.html 上海徐汇公安分局电话 上海徐汇公安分局电话 总机64868911 分机37214 分机37217 警察 崔毅 负责 与宗教有关事务(包括法轮功) 2003-03-25: (迫害证据参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www.xh.sh.cn:82/gate/big5/rd.xh.sh.cn/web/popup/disp_news.asp?id=607 ——2003年3月2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新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1998 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抓好“严打”整治斗争、反贪查案和诉讼监督等工作,各项检察业务都取得了新的進展。同时,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准得到進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得到進一步完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得到進一步体现,使检察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确保我区一方平安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941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494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被告人4100人,经审查,共向法院提起公诉3729人。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1 年,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定后,我院根据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把参与此项斗争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在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涉及有组织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594人,占批准逮捕总数的 47%,共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各类案件的被告人662人,占起诉总数的45%。依法打击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共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27人,还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转化工作。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去年初以来,我院把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嫌疑人6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8人。对陈耿思、刘朝武销售“安普”、“朗讯”品牌网路线等案件提起公诉,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为此,我院公诉部门和侦查监督部门均被评为市“打假治劣”先進单位。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我院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落实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共处理各类告急陈情和群体陈情37件,避免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对315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开展了息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街道和居委会向有关申诉人释法明理,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受到了申诉人的称赞,区人大领导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通过参加全市及本区组织的集中“公捕”、集中公诉等活动,扩大“严打”整治斗争声势。通过电台、电视台及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体现“严打”整治斗争效果。同时,针对发案单位在治安防范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亡羊补牢”。会同复旦大学附属医学院和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单位,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巡展周、参观青浦监狱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以案论法,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与地处徐家汇商业中心的交通大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签定综合治理协议书,共同开展“防盗”专项治理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矫治工作,在刑事案件多发地区开展法制宣传。会同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建立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進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徐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查办大要案为重点,不断加大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力度。五年来,共受理举报贪污贿赂等犯罪线索2199件,其中属本院管辖的1060件。经调查,决定立案侦查130件,总案值9602万元,追缴赃款赃物1703万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77万元。共受理并调查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线索56件,立案侦查5件。 加大查案力度,坚决查办重大而有影响的犯罪案件。共查获贪污或受贿5 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00件,占立案总数的77%,查获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5件,其中党政机关处级干部5件。被列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重案榜41件。被查获的案件中,贪污数额最大的是上海化工设计院经营部主任董万年贪污126万元,受贿数额最大的是中港集团总公司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副经理张庆东受贿35万元,挪用公款数额最大的是中国华泰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李天琦挪用公款500万元。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增强了人民群众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决心。 突出打击重点,深入查处“三机关一部门”中的犯罪案件。我院突出抓好查办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人员犯罪的工作,在受理举报上述犯罪线索151件,仅占受理线索总数14%的情况下,从中查获了各类案件30件,占立案总数的23%。在区纪委的组织协调下,查获了原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应联刚贪污案等一批案件,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积极查处影响改革发展的犯罪案件。我院及时查办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進行。在国家向境内投资者开放B 股市场后,查获了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淮海路支行工作人员郑洁俊非法将客户外汇现金以现汇形式存入银行并从中受贿的案件。在防止国有资産流失方面,查获了上海东恒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陈庆忠利用企业改制转移资金贪污53万元的案件。五年来,共查获此类案件66件,占立案总数的51%。 追捕在逃罪犯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集中追捕在逃经济罪犯的通知后,我院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援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我院与公安机关组成追捕小组,将贪污公款59万元、潜逃贵州长达6个月的上海永福物业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任黎潮抓获归案。先后被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并被评为全国“追捕逃犯专项行动先進集体”。 结合办案实际,努力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决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共开展个案预防63 件,在本市金融、市政建设等行业开展专项预防12项,在明珠线二期建设等工程开展重大工程预防17件,拓宽了预防工作的覆盖面。针对案发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并协助制定建制堵漏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出修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检察建议被采纳后,全市普遍健全了公积金使用管理的监管机制。注重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变化趋势开展调查研究,提高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被市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市府领导在我院去年撰写的《透析土地转让置换中职务犯罪现象及预防对策》一文上作了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转让置换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现象,从源头上抓好治理,尽快形成市场化、法制化的基本格局。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全面开展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规范立案监督。根据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共发出《説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9件,公安机关书面説明了理由。发出《通知立案书》5件,公安机关对这些案件都已立案。 继续强化侦查监督。共对43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追捕67人。对4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诉44人,追诉单位犯罪10个。“严打”整治斗争期间,我院的追诉工作还被市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 认真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共对认为法院判决不当的13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含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法院已作出改判7件,撤抗2件,维持原先判决3件,1件仍在审理中。 切实加强执行监督。共对不服监管的3名监外执行罪犯建议执行机关收监执行并被采纳。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管、假释对象再就业等状况進行了专题调研,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市委领导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市监狱管理局切实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工作。 积极拓展民行监督。共受理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申诉463 件,立案审查87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抗诉或建议分院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中,被上级检察院支抗23件,法院除7件尚未审结外,已作出改判11 件,以调解形式变更了原先判决3件,维持原先判决2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支援、参与民事诉讼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市河内航道疏浚工程公司与上海春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地産産权纠纷中,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受理此案,建议市房地産管理局依法登出上海春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産权证,并敦促市河内航道疏浚工程公司向法院起诉,避免国有资産的流失,以上建议均被采纳。 努力抓好内部监督。共受理并审查不服刑事处罚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58件,经审查,对确有错误的4件作出了纠正。在每年开展的检察机关执法执纪大检查中,对照检查要求,认真排查办案纪律作风和办案品质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促進了“依法、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办案。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和管理机制 我院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建设一支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严明的作风纪律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优化管理机制,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塑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两次集中教育整顿中,不断端正和统一执法思想,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院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从我们做起,向我们看齐,对我们监督”的承诺,较好地发挥了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结合学习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和优秀民警肖玉泉以及模范检察干部方工先進事迹等活动,大力整顿机关作风。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维护检察队伍的形象。 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组织干警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提高政治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创造条件让干警不断汲取和更新知识,提高执法水准,在“振兴中华读书活动”中被评为市先進单位。目前,全院干警大专以上学历已占人员总数的98%,其中本科以上占76%。组织干警参加WTO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考试,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五年来,先后有4人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或办案能手,3人入选市检察系统反贪侦查“人才库”。 大力推進各项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检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规范办案程式,保障了法律赋予案件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施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建立了相应的选任、培养、考核、奖励和监督制约机制。启用《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和办案预警机制电脑系统应用软体,制定了《案件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了案件内部管理和监督。结合“严打”整治斗争,逐步积累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品质的成功经验。对简单案件诉讼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式或普通程式简化审,提高了诉讼效率,会同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量刑答辩,增强量刑的“透明度”,促進了司法公正。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率先实行干部晋升、晋级公示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选拔了7名七十年代出生的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干部队伍。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纲要,把开展争创五好检察院(即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和文明单位活动作为推進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院先后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最近,又被市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先進检察院。此外,有十二个科室先后39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记功或嘉奖。以争创市文明单位为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连续两届被评为市文明单位。积极投入“满意在徐汇”活动,连续四年获得先進单位称号。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连续两次在全区有关部门行风评议中取得第一名。公诉科被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另有十五个集体先后34次和部分个人102人次受到市、区有关部门的表彰。我院还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86名干警办理了捐献角膜手续,15名青年干警志愿捐献骨髓。通过“一日捐”、向灾区捐献衣被和捐助孤儿就学等活动,充分展现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進各项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带好队伍、公正执法的重要保证。五年来,我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级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查处的区内重大案件等情况,听取意见,落实建议。由专人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当事人。接受区人大对我院具体工作的专项检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长接待日”,走访公安派出所、法院刑庭和本院办案涉及的单位,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使之更加了解、支援并及时监督检察工作。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廉政监督员队伍,与我院各部门副科长(主任)组成的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一起形成内外结合的双重监督机制,推進队伍廉政建设。五年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也未收到反映干警利用办案吃、拿、卡、要的举报。在去年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我院作为全市检察系统的代表交流了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各项检察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对照党的重托,人民群众的期望,以及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对检察工作的理性思考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有待于進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中有些执法不严的问题监督的力度不够大,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待于進一步拓宽和改進;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准有待于進一步增强,工作粗糙、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待于進一步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進。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一是检察机关要在推進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有所作为,要与时俱進,开拓创新,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各项检察工作要取得新的進展、新的突破,就必须進一步端正和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过程中,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三是检察机关要保持生机和活力,就必须坚持依法建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基层院建设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工作中努力体现徐汇特点和检察特色。四是要把争创一流的工作引向深入,就必须始终不渝地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队伍建设促進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磨练检察队伍。要以争创活动为载体,進一步激发和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从而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区第七次党代会也为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国际大都市和我区的新一轮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新形势与新任务,使检察工作面临著严峻的挑战,也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形势喜人,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应对我国入世后检察工作中遇到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進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为徐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今后徐汇检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進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進检察改革,优化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品质和效率。为此,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要把干警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要把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徐汇检察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落实。 2、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進一步拓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查案重点,保持打击力度,注重在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進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3、积极深化检察改革,不断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注入活力。要始终保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精神状态,大力推進检察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稳妥地实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科技强检的力度,以电脑局域网为依托,加强与完善电脑管理系统的功能开发和应用,逐步实现检察工作资讯化。 4、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要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准。把“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作为全体检察干警的行为准则,抓紧抓好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坚持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约束检察干警的言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围绕“公正、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检察干警形象,深入开展作风养成教育,著力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文明素养,增强检察干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亲和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满意在徐汇”活动,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队伍形象,赢得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拥护。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与时俱進、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现代化一流中心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