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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杀人犯、抢劫犯是辽宁省女子监狱的依赖对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34599.html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离开中国不久 李凌即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2/104594.html

2000-02-14: 为大法上诉--记大法弟子李凌 (附上诉书)
我与李凌同在一个牢房10天,那是号称亚洲第一大的看守所,据说共有十个女牢房。我所住的是五室。

李凌曾多次参加老师的传功讲法,十一次见到师父,是个94年得法的老弟子。为了大法她辞了职,走上了進京护法之路。99年10月27日,她与另外十四名自动聚集起来的弟子登上天安门城楼,把“法轮修炼大法义务教功”及“法轮修炼大法简介”的横幅展示开来。十五名弟子当即全部被抓。李凌的丈夫是锦州辅导站副站长,在李凌上京之时已被关進了监狱。李凌的儿子也是大法弟子。

李凌在监狱里处处体现出大法弟子的风范,每天涮洗厕所,打扫卫生,弘法,学法,打坐炼功几个小时。她总是乐呵呵地,没有一丝忧郁。除夕那天早上,在她的带动下,全室十七人都系上了根红头绳,一派过年的景象。

在1月28日审判的那天早上,她与我们几个同修商量法庭上的陈述。我从她身上真正感受到了无私无我觉者的境界。她面无惧色,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在法庭上为大法申述成了她唯一的心愿。管教站在门口催促她上法庭时,她从容地将发言的腹稿打好,稳稳当当地走出牢房。

在森严的法庭上,每个弟子身后都站着军装笔挺,带着白手套挎着手枪的公安人员,而这十五人中的十三人都十分轻松,时有微笑,在每个弟子仅有的两分钟陈述中,这十三名弟子都抓紧时间陈述大法的伟大,表示坚修大法,为大法献身的决心。李凌抓住这短暂的时间奉劝政府不要一意孤行,要治国安邦,抚民于天下。讲话几次被打断,但在她一再要求之下,终于完成讲话的全部内容。

我们焦急地等待了一天,晚上十五名受审的学员回来了,路过我们牢房时,她们脸上都带着磊落堂正的笑容。

审判后大部分弟子要求上诉,目的不是为了减刑,而是为了大法。她们认为若不上诉就等于接受罪名,她们要用上诉来告诉人们:大法好,修炼法轮大法无罪!

李凌的案子按理应判四年,结果才判了一年半。她悟到这是师父安排的,这剩下的一年半不能再减了,是用来建立自己的威德的。在三个月的关押候审期间,李凌等人曾被转送到北京公安七处,与死刑犯同牢一个月。为了炼功的权力,她被几次处以重刑,毫无惧色。她一直后悔自己走出来护法太晚,比那些七月份就走出来的弟子晚了三个月。她很可能被送回锦州服刑,我衷心祝愿她在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上不断精進,直至圆满。

美国学员
2000年2月12日


我的上诉书

我叫李凌,辽宁锦州人。我因在天安门城楼上展示“法轮修炼大法义务教功”横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我提出上诉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法轮大法,为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因此我已不在乎对我个人的判决如何。

一.法轮功学员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渠道全部被堵死。古有“击鼓鸣冤”,国外有议会听取民意,中国有“信访办”,沟通政府与百姓。然而今天的“信访办”成了拘留所的入口,大法弟子无处说话,天安门成了我们唯一表达心愿的地方。上天安门展示法轮大法,何罪之有?

二.我们的师尊曰:“......天下太平民之所愿,此时若法令滋彰以求安定,则反而成拙。如解此忧,则必修德于天下方可治本,臣若不私而国不腐,民若以修身养德为重,政、民自束其心,则举国安定,民心所向,江山稳固,而外患自惧之,天下太平也,此为圣人之所为。”政府对如此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采取打压,在能得民心的时候却把上亿的修炼者及更多的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岂能治国安邦,抚民于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

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中国政府在法轮功事件中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国际形象。国际人权组织强烈谴责中国政府的镇压行为,美国国会全体通过谴责中国的议案,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及欧盟纷纷谴责中国政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响应中国政府对我们师父的通缉令。各国大法弟子纷纷来中国护法,法轮大法已不仅仅属于中国。

我们没有罪,修炼法轮大法无罪,法轮功不是邪教。为了国家的前途,为了民族的利益,我提出上诉。

法轮功学员李凌
2000年2月1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14/2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