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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参与迫害的恶人恶报事例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邯郸地区残酷迫害无辜的法轮大法学员的人中,遭报的情况每年都大量出现,如邯郸迫害恶首公安局局长李桂洪在2013年遭到天谴得脑溢血抢救后见人只会哭。我们奉劝邯郸地区那些还在参与迫害和仇视大法的人,立即停止作恶,不要等到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醒悟,那样就悔之已经晚矣。下面是我们从明慧网整理出来的部份曲周遭恶报的案例,警醒世人。

1、曲周县公安局副局长韩清林行恶 殃及儿子毙命

韩清林,曲周县公安局副局长。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韩清林主管迫害法轮功,曾多次非法抄家、抓捕、绑架、毒打法轮功学员,手段非常凶狠、残忍。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也不让家属探望。

2007年12月26日晚,韩清林的儿子和几个人一起到当地一家知名大饭店去吃晚饭,吃完后和另一位局长的女儿一起开车回来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韩清林儿子当场死亡,另一局长的女儿脑袋被撞下来了,死状惨不忍睹。韩清林儿子刚结婚不久,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妻子有身孕。另一位局长的女儿也很年轻。明白真相的人们说韩清林迫害法轮功殃及家人。

2、迫害法轮功 恶警吉少春暴毙身亡

2012年8月23日,邯郸市曲周县公安局三中队队长吉少春一人开警车,在肥乡县路段,撞到前方的拖拉机上,吉少春当即死亡。

吉少春生前曾先后在邯郸曲周县河南町派出所任指导员,侯村派出所任所长、县公安局三中队队长。曲周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吉少春讲法轮功真相,请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但吉少春根本听不进去,反而狂妄地叫嚣:“我就迫害了你们法轮功,迫害了你们法轮功弟子,迫害了你们的老师,为什么还不报应我?”现在吉少春岁数不大就暴毙身亡,了解吉少春生前所为的人都知道:这是他不听劝告,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大法而招致的恶报啊!

3、曲周县侯村派出所任成河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毙命

任成河,男,五十四岁,在侯村镇派出所任职期间积极配合中共及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参与非法抓捕、绑架、拦截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以至非法送劳教。他曾多次带领街道闲杂人员夜间闯入法轮功学员家,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时不时地还污言秽语地诬蔑法轮大法,给他讲真相也不听,凌辱法轮功学员。 任成河这种不计后果的残害善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导致他在2010年10月遭恶报患肺癌死亡。任成河为治这不治之症花去了二十万元左右的医疗费,使家人及子孙从此背负巨大的债务,陷入艰难的熬煎中……这真是一人做恶,殃及全家以至子孙。

4、恶言谤佛,镇党委委员暴病而亡

曲周安寨镇党委委员袁宏亮99年秋后去该镇南马店村一学员家,进门见到挂着师父法像,在恶念支使下,大声辱骂师父、诽谤大法,结果第三天突然暴死。

5、白寨乡派出所所长遭恶报生不如死

曲周县白寨乡派出所所长申玉书(已调走),听从县六一零口头命令,多次到各村法轮功学员家恐吓、私拿(师父像、大法书及真相资料)、抓人。有几个学员被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使他们心灵受到伤害,经济受到损失。申玉书遭到恶报,得癌症,生不如死。

6、安寨镇派出所所长遭恶报卧床不起

曲周县安寨镇派出所所长乔令怀,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曾多次指使它手下的帮凶,不带任何法律文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抓押法轮功学员。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这个恶警分别送进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这个曾因迫害法轮功而得过重奖的打手,在它两次将法轮功学员送进看守所后,就遭到了卧床不起、身陷大病的报应。

7、副镇长车翻人亡

曲周县河南町镇河副镇长赵志平,男,48岁,于2005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前往邱县途中,车翻人亡。该恶人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曾多次骚扰、迫害管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近几年二次离婚,其父死于癌症,现只剩一母一子。

8、随恶警作恶遭恶报二例

曲周县安寨镇南阳庄村王志良,曾多次在安寨镇派出所所长高一彬的带领下,非法抄法轮功学员的家和抓捕法轮功学员,其唯一的儿子王军旗把一本《转法轮》涂抹毁坏。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底,王军旗在北京当保安被杀死,遭到了现世现报。

曲周县堤上村董志刚在侯村镇派出所上班,从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每次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有他。董志刚不听善言劝告,恶行遭恶报而不自省。他家常常出事,二零零五年他走到门上扑倒在地,家人喊他也听不见,停了两个小时后,他才从地上爬了起来,把家里人吓得哭叫不停。家人也跟着遭殃,他有四个女儿和一个男孩,小女孩经常胳膊骨折,小男孩得了疝气,常年兜个袋子不好走路。

9、毁大法真相者遭恶报六例

曲周县侯村镇李节固村刘元章经常配合侯村镇撕毁、涂抹大法真相标语。零三年五月下旬突然暴死。

曲周县安寨镇南阳庄村于明臣,在安寨镇政府当跑腿,自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一开始,邪党镇干部派给他的任务就是专门涂抹和撕毁大法真相标语。于明臣干得挺卖力,遭了现世现报,他得了一种怪病,满肚子化脓,插了一支管排泄脓水。因他不能上班,再也没有利用价值了,邪党也不给他发工资,医药费都不给他报。于明臣在痛苦中死去,死时连埋葬的钱都没有。

侯村镇安上村副支书温勤生,仇视大法,专门揭大法真相标语。2001年9月初在家打麻将时,突然摔倒在地,嘴歪眼斜,不省人事。群众都说这是“报应”。

曲周县袁庄村前任支书,受邪党毒害较深,对大法怀有敌意。前几年本村法轮功学员为救度世人,在街上张贴的真相资料,都被他撕毁,法轮功学员曾多次相劝他不听,结果身遭恶报,自己得了半身不遂,至今行走困难,语言不清。群众都说这是做恶事遭到的报应。

曲周县大河道乡赵录庄村有一个村民,经常涂抹真相标语撕毁张贴大法资料,不听劝阻。于二零零六年十一份的一天满街乱窜,第二天就死于家中。

王玉书,曾任河北省曲周县侯村镇公务员,现已退休,曾多次配合镇政府撕毁涂抹大法真相标语。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八日,在侯村镇中心校部工作的大儿子骑摩托车,在下村检查工作回来的路上,被骑着摩托的年轻人迎面相撞。其儿当场身亡,摩托车哪儿也没坏,对方摩托车被撞坏,人一点事也没有。王玉书毁掉大法真相,直接祸及了家人。

10、诽谤大法者遭恶报五例

曲周县西马连固袁宏现,听信了中共造假的谎言,当着众多人的面,说一些栽赃法轮功的话。零六年十月二十日,他去阴的庄赶庙会,借了邻居买的准备迎新娘的摩托车,带着爱人和两个孩子,走到桥上,和一辆三马车相撞,他本人当场死亡,媳妇和两个孩子分别致伤,送进医院。他娘是个哑巴,看着他的死尸,内脏也被人挖走了。

城关派出所干警闫庆堂仇恨大法,在法轮功学员家属面前肆意诽谤大法。三天后,2001年农历4月17晚,在赶庙会回来的路上,从摩托车上摔下来,不知被摩托车拖着走了多远,衣服磨烂了,满脸是血,脸、腿多处有伤口,昏迷不醒,直至第二天才苏醒过来,住院花了1000多元。

曲周县第三中学校长刘献堂,本县安寨镇南阳庄村民,身为校长不教学生重德行善,却诬蔑真善忍法理,大搞污蔑法轮大法的签名活动。后来该校学生打群架,一人当即死去,一人死在了医院,另一学生被判刑。刘献堂被死去的学生的家人打得跪地求饶,赔了死者家里五万三千元钱,后被免职。

曲周县电视台弄虚作假,与乡、村合谋,找来曲周县南里岳乡张屯村村民村民刘振山(从未炼过一天法轮功),冒充本村村民张朋修,以原炼功者的身份大肆污蔑大法,毒害百姓。刘振山回家后就病倒了。

曲周县包村干部李青涛,让村民在街道的墙上贴诬蔑大法的瓷砖漫画。画未干,李骑摩托车摔在马路上,伤势严重。

2012-11-21: 吉少春、张新国之流的暴毙验证了什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1/吉少春、张新国之流的暴毙验证了什么-265703.html

2007-06-14: 河北曲周县白寨乡迫害大法遭恶报一例
河北曲周县白寨乡派出所所长申玉书(已调走),听从县六一零口头命令,多次到各村大法弟子家恐吓、私拿(师父像、大法书及真相资料)、抓人。有几个学员被送县看守所非法迫害,使他们心灵受到伤害,经济受到损失。申玉书现已遭到恶报,得癌症,生不如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4/156867.html

2005-06-04: 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疃镇河三村赵志平,男,48岁,于2005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前往邱县途中,车翻人亡。该恶人任河南疃镇副镇长,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曾多次骚扰、迫害管辖区内的大法弟子。近几年二次离婚,其父死于癌症,现只剩一母一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4/103307.html

2005-04-03: 河北省曲周县邪党之徒遭恶报
河北省曲周县安寨镇安寨村于明臣是邪党党员,在安寨镇政府工作。于明臣为邪党工作积极卖命,外号“于主任”,其人参加过“文化大革命”,求名心特强。在99年邪党开始迫害大法时,于明臣表现非常积极,带头统计名单,挨门挨户到炼功人家里跑。大法弟子讲真像时粘贴的资料,被他见到统统撕掉,口里还骂着大法和大法弟子,把风刮到地上的资料都拾起来撕坏。后来大法弟子劝他不要撕大法资料和骂大法,他根本不听,大法弟子晚饭后贴,他晚饭后撕;后半夜粘,他天不亮就给撕毁。给当地讲真像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造成不好的影响。大法弟子对他明着讲,间接着做了不少工作都不起作用。

在这期间,他儿子在邯郸市西边打工时,因为抢劫犯罪入狱,于到处拉关系走后门,花钱、送礼也不管用。后来他也得了绝症,把家里的钱全花光了,还到处借钱。

于明臣在2005年3月6日遭报身亡,到死时连埋葬的钱都没有,是镇里出钱料理的后事。

2005-03-30: 就在县医院医生王勤河为大法弟子施行这种酷刑(插胃管灌食)的同时,传来消息说:县医院五十多岁的副院长暴死.

2002-01-05: 河北省曲周县现世现报四例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