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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湖北省汉川市迫害大法弟子头目相关信息曝光 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电话是0712-8382162,汉川市公安局地址是孝感汉川市人民大道272号。 潘剑华 潘剑华 邓义成 邓义成 潘剑华,汉川市公安局局长,0712-8397138(办公电话)13307299180(手机) ***李殿武,汉川市公安局副局长,0712-8382162-4208(办公电话)13907292960(手机) ****刘继祥,汉川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0712-8382162-4267 (办公电话) 15971252588(手机) *邓义成,汉川市政法委书记,0712-8395691(办公电话)13871932008(手机) 610 胡昌逸,汉川市“610办公室”主任13971962155、办0712-8383909 刘琼,汉川市“610办公室”副主任15327561313、办0712-8396991 ****汪新龙,此人极其邪恶,自迫害开始以来一路追随邪党,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为人伪善、手段恶劣。 国保大队 雷明华,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13907292008、办0712-8289938、宅0712-8296110 吴政教,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13707292868、宅0712-8275918 *陶安和,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一中队)027-88030703 15971212515 *号:表示已知其人参与迫害、绑架事件的次数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6/%E4%BA%8C%E9%9B%B6%E4%B8%80%E5%9B%9B%E5%B9%B4%E4%BA%94%E6%9C%88%E4%BA%8C%E5%8D%81%E5%85%AD%E6%97%A5%E5%A4%A7%E9%99%86%E7%BB%BC%E5%90%88%E6%B6%88%E6%81%AF-292603.html#1452520595-1 2007-11-18:汉川市610办公室主任:张华明 电话:更新不详 汉川市公安局副局长(负责法轮功)李殿武 电话:不详 汉川市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刘继祥 电话:0712--8288599 13339835288 汉川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所长:张立新 电话:0712--8389602 13807292376 其中,刘继祥迫害大法弟子最卖力,07年以来,迫害大法弟子胡汉姣、张望香、王彩虹,都是他一手操纵的,就是他扬言:19日给王彩虹所谓定性,要加重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8/166768.html 2005-03-09: 湖北省汉川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4名大法弟子达一年 2001年元旦刚过,汉川市各镇派出所在市政法委(610办)的指使下,大范围非法抓捕大法学员,他们以“了解情况”为由,用欺骗的手段将大法学员非法送到汉川市第二看守所進行洗脑,被长期关押。大法弟子坚修大法,目前仍有十多名弟子在遭受迫害。其中有4位60多岁的老人,10名妇女。他们长期不能与亲人见面,不能呼吸新鲜空气,终日不能享受阳光已经近一年之久。看守所不准他们正常接见亲人,理由是没交生活费(二看守所为行政拘留所,15天需交450元生活费),每次见亲人都要交几十元才能让接见。 2002-03-08: 湖北省汉川市公安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大发黑财 1、99年12月,汉川16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访,后被汉川市公安局政保科押到驻京办,政保科长刘继强,强行搜身,连内裤都没有放过。有一个公安竟然说:应感谢法轮功,不然不能来北京(旅游?)。回来时公安每人还买了一只旅行箱。 2、99年12月,汉川市对進京上访的学员,只要是有工作单位的,政保科都强行要3000元的保证金,2000元的所谓寻找费。新河镇更邪恶,每个学员除以上费用外,每人需向新河公安局交1500元保证金,向镇、镇政府交2000元寻找费。这样层层交钱都盖章后才能放人。并将没有上访的学员先抓起来后再通知家人,每人交2000元,有工作单位的交3000元保证金才放人,并没有合法收据。群众无不气愤地说:这比强盗、土匪、当年的日本侵略军都狠毒。 3、2000年12月,新河镇公安局又开始新一轮迫害,由指导员陈永安带队,能骗的骗,骗不了的强行推上车。拉到新河镇红星计生办后院关起来,然后通知家人每人交1000元保证金就放人。由于钱都被罚完了没有钱交,这样关了20天左右,分局又改口说500元就行了。有一位姓丁的妇女,因家中80多岁的老太太病了,要回去照顾,分局说不行,要交钱,最后由村里出面,交了170元才放人。但分局对其他学员说,她交了500元钱。最后实在榨不出钱来,关到腊月28日才放人。 4、新河镇有4名大法学员是教师,因進京上访都被扣了工资,理由是镇教育组因寻找他们花了钱。小学教师肖志凯从99年10月起已有2年没有拿到工资了。现被强迫洗脑关押在二看守所快一年了。 5、马口镇法轮功学员,黄振坤老人仅因“我现在还在炼法轮功”一句话,被刑事拘留7个月,罚款5000元(相当于当地人一年的工资收入)。2001年7月老人准备送钱给儿子买房子,公安以他准备進京上访为藉口,抢走他身上近20000元积蓄并将老俩口送到汉川二看守所关押至今。 就这样汉川市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汉川公安部门迫害得几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我们修炼大法有六年的时间,没人向我们要一分钱,然而迫害我们的汉川市公安部门挖空心思、强打强要、勒索钱财。谁在敛财,对比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