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牡丹江 阳明区恶人恶行录

2019-11-13: 曝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政法委副书记薛明霞的恶行
薛明霞,女,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六一零)主任,办“法制学习班”(就是黑监狱,又名“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采取“阴阳”两面的手法,阳面:暴力绑架;阴面:是诱骗绑架。


薛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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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取暴力与欺骗实施绑架

薛明霞亲自带政法委、防范办工作人员及公安警察、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等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薛明霞对法轮功学员下达必须去“所谓法制学习班”(就是黑监狱,又名“洗脑班”)的命令,如果法轮功学员不配合,薛明霞就命令公安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强行抬上车,实施强力绑架到“法制学习班”。例如:

2013年9月11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薛明霞,伙同二发电厂街道主任、退休办主任闯到位于牡丹江市第二发电厂家属宿舍的付凤梅家,将其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了3天。后来薛明霞又多次到付凤梅家骚扰,预谋绑架都未得逞。

有时,强力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所谓“法制学习班”,会激起不修炼的家属和当地民众的积极反抗。薛明霞就信誓旦旦的对家属保证出现不好的后果她会负责任,并且给家属写字据,签名。例如:

2010年到2013间,薛明霞分别几次带阳明区防范办(六一零)马姓公务员和阳明区铁岭河镇主管司法的公务员,到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河镇四道村的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和姜月梅夫妻家,欲绑架这两个法轮功学员到“法制学习班”,遭到家属的强烈抵制。薛明霞为了达到自己阴险的目的,哄骗张玉良90岁的老母亲说:“我照顾您老人家,先让你儿媳妇姜月梅到‘法制学习班’去‘法制教育学习’;等你儿媳回来,再接你儿子张玉良到‘法制学习班’去‘法制教育学习’,没有任何事,发生什么后果我负责。”遭到张玉良母亲的强烈抵制,薛明霞阴险的伎俩才没有得逞。

二、阴险的所谓“法制教育”

在所谓“法制学习班”里,薛明霞利用在“中共”体制内培养出的对人心里的窥测和伶牙俐齿的欺骗伎俩,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满脸堆笑、嘘寒问暖,说到动情的地方还哭泣起来。法轮功学员当面指出的薛明霞的险恶用心。薛明霞的脸色立即就变得严肃了,拿判刑、教养、工作、孩子等威胁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薛明霞没有达到目的,就又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中,利用法轮功家属盼望家人早日回来、不在黑监狱里吃苦的心理,诱骗家人给被绑架到“法制学习班”的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薛明霞教家属苦恼并且打骂自己的亲人,从而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达到中共所要的转化“指标”。

2006-12-16: 牡丹江阳明公安分局阳明派出所的部份恶人恶行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6/144856.html

2005-04-07: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派出所恶警宗科,曾迫害过多名大法弟子,导致多人入狱,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大法弟子以借钱为名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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