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萍乡 莲花县恶人恶行录
2018-05-27:
江西萍乡市莲花县法院院长李清萍被留置调查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法院原院长李清萍,追随江泽民、周永康犯罪集团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受到天理报应,2016年7月卸任院长职位,并于2018年4月被留置调查。
李清萍,男,1962年11月生,上栗桐木人,曾经担任萍乡市中级法院法医技术室主任、司法技术处处长、民一庭长、立案庭长,2007年1月到2016年7月担任萍乡市莲花县法院院长。2016年7月卸任院长,待安排。
李清萍在担任莲花县院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于2013年1月24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荣爱梅、刘金萍、颜清华判刑,并对三人勒索现金各2万元。荣爱梅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4年,刘金萍被非法判刑2年缓刑3年,颜清华被非法判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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