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 咸宁市 >> 胡红花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08-3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8-29: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27、胡红花,女,原烟厂大法学员,因進京上访,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烟厂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为由开资4万多元。 1999年9月在烟厂以办所谓学习班为由开支2.5万元(单位)。2000年2月28日,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到烟厂抓学员办所谓学习班单位开资2万元。1999年12月25日,四位学员進京上访,自己回家后,被非法绑架关押二星期,每人罚款

2009-08-29: 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27、胡红花,女,原烟厂大法学员,因進京上访,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烟厂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为由开资4万多元。 1999年9月在烟厂以办所谓学习班为由开支2.5万元(单位)。2000年2月28日,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到烟厂抓学员办所谓学习班单位开资2万元。1999年12月25日,四位学员進京上访,自己回家后,被非法绑架关押二星期,每人罚款2500元,并勒索单位大约一万多元。共计2万多元。2001年4月28日,又绑架原烟厂大法学员到双鹤拘留所办所谓学习班,关了2个多星期,烟厂开资2万多元 。同时每个学员在这段期间,经济损失都在4万元以上。单位前后损失大约20万元以上。王永光(死)利用这些钱做了私房,未住就死了。共计28.50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60.html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

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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