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 咸宁市 >> 李云

女, 50
紧急成度:
拘留时间: 2000年7月中旬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9-08-30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1-04-21: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多名大法弟子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至今,咸宁市温泉区大法弟子龚禄福(男,八十多岁)、张奇英(女,六十多岁)、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谢林(女,八十多岁)、胡伟(男,五十多岁)、余娜(女,五十多岁)、陈腊荣(女,六十多岁)、章红萍(女,五十多岁)、李云(女,五十多岁)、杨小华(女,六十岁)被警察、社区人员不同程度的骚扰。这次采用的邪恶手段是要挟大法弟子的家人参与进来,逼迫大法

2021-04-21: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多名大法弟子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至今,咸宁市温泉区大法弟子龚禄福(男,八十多岁)、张奇英(女,六十多岁)、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谢林(女,八十多岁)、胡伟(男,五十多岁)、余娜(女,五十多岁)、陈腊荣(女,六十多岁)、章红萍(女,五十多岁)、李云(女,五十多岁)、杨小华(女,六十岁)被警察、社区人员不同程度的骚扰。这次采用的邪恶手段是要挟大法弟子的家人参与进来,逼迫大法弟子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表态。他们是按黑名单在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实施清零行动的。

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家住大商城附近的龚禄福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闯入家中,到处翻看,抢走大法书,还被逼迫按手印,龚禄福就慈悲对这伙人讲真相,拒绝配合,双方僵持两个多小时。

胡伟的家被一伙人强行破门而入,乱翻一通。

谢林的大法书被全部抢走,当时谢林不在家,儿子在家。

曹素娥的大法书被抢劫一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带着警察去的,说是摄像头看到了
曹素娥在发送真相资料,追问资料来源,曹素娥拒绝配合,只是慈悲讲真相。

在这次邪恶的”清零行动“过程中,有的大法弟子的家人由于明白真相,就坚决抵制这次骚扰;有点家人由于不明白真相,就积极配合邪恶抢书,侮辱大法弟子,助长了邪恶的嚣张气焰;有的大法弟子知道怎么修炼,就慈悲讲真相救这些可怜生命;有的大法弟子甚至说,不配合怎么解脱?实质是不会修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大陆综合消息-423635.html

2009-08-29: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15、李云,咸宁医学院, 2000年7月中旬,因向时任中央总理朱鎔基写了一封信,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15天,勒索3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60.html

2009-08-29: 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15、李云,咸宁医学院, 2000年7月中旬,因向时任中央总理朱鎔基写了一封信,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15天,勒索3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60.html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

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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