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 珠海市 >> 两个常人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9-06-22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6-21:珠海大法弟子林永旭夫妇、以及李凤友被迫害的情况 2009 年2月,广东省珠海大法弟子林永旭、李素娟夫妻二人,过年回老家辽宁探亲,年后为赶回公司上班,在买不到直达广东的车票的情况下,决定去北京转车。当熬了通宵买到车票后,找旅馆歇息时,由于使用身份证进行登记,随即被恶警绑架。恶警在两人身上共搜出了三张护身符小纸片,于是强行判处林永旭两年半劳教。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恶警又将其辗转送到辽宁沈阳马三

2009-06-21: 珠海大法弟子林永旭夫妇、以及李凤友被迫害的情况

2009 年2月,广东省珠海大法弟子林永旭、李素娟夫妻二人,过年回老家辽宁探亲,年后为赶回公司上班,在买不到直达广东的车票的情况下,决定去北京转车。当熬了通宵买到车票后,找旅馆歇息时,由于使用身份证进行登记,随即被恶警绑架。恶警在两人身上共搜出了三张护身符小纸片,于是强行判处林永旭两年半劳教。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恶警又将其辗转送到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继续施加迫害;而其妻子李素娟由恶警送回珠海,珠海610把她劫持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迫害。

又,广东珠海大法弟子李凤友日前上北京做生意,打算停留一天办完事就返回,结果一到北京掏出身份证住进旅馆不到半小时,北京恶警闯到旅店将李凤友抓走,同时抓走的还有随同一起做生意的两个常人。李当场问恶警凭什么抓人,恶警当场打开李凤友随带的笔记本电脑,查到有明慧网下载资料,说这就是证据。三人即被绑架,对其余两常人恶警则勒索三万元方肯放人。

警察的手已经伸到了北京各宾馆旅舍,大法弟子的身份信息均被作了归档、监控。并且据了解,在北京举报一名大法弟子可获5000元人民币的奖金,若有隐瞒不报的则追究其馆所领导责任。故在此提醒,大法弟子进京办事,尽量不要出示身份证,以免暴露身份,给邪恶以可乘之机。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珠海市大法弟子们相互通知,在每晚七八九整点,集体发出强大的正念、铲除北京、马三家以及三水洗脑班的邪恶,营救大法弟子李凤友以及林永旭、李素娟夫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1/203148.html

珠海市联系资料(区号: 756)

2024-07-23: 以下是香洲区检察院人员职务信息(2020年信息)
韩树军 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树良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汉标 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肖 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雷 涛 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黄捍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谢 谦 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名健 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方中伟 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邓国良 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朱 园 综合业务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景明 派驻前山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胡 欣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吴晓跃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任卫东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王滢琳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袁 媛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佘 鹏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魏彩霞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罗伊淋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侯玲燕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陈红阳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黄斌权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李玥明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刘晓敏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姚 艺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郝 琦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王思颖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张亚萍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陈明明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张 帆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姚少锋 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王 萌 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伍 欣 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李梓雯 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谌 琦 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刘世卫 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张洋瑜 第五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曹碧欢 综合业务部四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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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澜涛(安置帮教人员) 电话:186669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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