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5: 四川大法弟子龙秀淑被新津公安迫害的事实
大法弟子龙秀淑,女,67岁,原新津县电机厂家属。龙秀淑修炼法轮大法前,身患多种疾病,尤其是长期子宫大出血,疾病把龙秀淑折磨的骨瘦如柴。长期医治无效。自1997年底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很快痊愈。她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前的怪脾气改了,且在厂家属区做了许多好事。
可是,99年7.20邪党支部镇压法轮功以来,龙秀淑一家就没过一天安宁日子,家属在邪党的高压下一直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
2000 年6月的一天,龙秀淑去到新津金山角广场参加集体晨炼。被新津公安局强行扭送到新津五津派出所,她同18个参加集体晨炼的大法弟子一样,被戴上手铐,在 380C烈日下暴晒一天,有的手臂晒垮皮,有的脸部晒垮皮,还不给水、不给饭吃,并非法关押1个多月。五津镇政府有关人员与该镇派出所民警还到龙秀淑家敲诈勒索家属交5000元,龙家因困难,其丈夫每月才200元生活费,儿女们面临失业,家属为救人心切,只好到朋友家借了3000元,派出所见不够5000 元,硬逼交够5000元,在围观群众强烈谴责下,派出所人员才罢休。
龙家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多次被电话及上门骚扰。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5/202754.html#0961423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