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6: 长春法轮功学员王淑琴,50多岁,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在今年七、八月份,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到狱警残酷迫害。戴手铐脚镣,手铐从脚镣中穿过,人直不起腰,更恶毒的是看守所狱医尹某、郭晶用针扎她的十个手指指尖(针与手指尖成直角)。王淑琴绝食抗议迫害三十天,被用这种酷刑二十五天,残酷至极。在去年王淑琴因绝食抗议,也遭过此刑,还被用“炮弹”(一种液体,滴入鼻孔后皮肤迅速被烧破)滴鼻。在长春第三看守所遭受过此酷刑的大法弟子至少还有赵桂凤、张帆、胡慧秋和张春萍。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6/62351.html
2003-11-11: 被用“炮弹”(一种液体,滴入鼻孔后皮肤迅速被烧破)滴鼻。在长春第三看守所遭受过此刑的有大法弟子张帆。
2003年4月4日,长春市中级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审判9名大法弟子。这些大法弟子都是不服从区法院的非法判决而上诉的。中级人民法院屈服于上级压力,昧着良心驳回了所有大法弟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些大法弟子的上诉状都从不同侧面揭露了邪恶,证实了大法。有的揭露江××迫害大法;有的揭露新闻媒体造假;有的揭露公安部门刑讯逼供;还有的从科学工作等各个角度证实法。但中级人民法院草草开庭,根本不讲法律和法律程序,不顾事实,只匆匆几分钟念完所谓判决,不由分说就将大法弟子们拽出法庭。
长春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其他大法弟子也被加剧迫害,张帆被非法判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