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4: 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警察王力伟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16218.html
2009-02-23: 内蒙古劳教所近期对大法弟子的残忍迫害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男队共有两个中队,一中队有七八十人,非法关有十名大法弟子;二中队有八十多人,非法关有十三名大法弟子。二中队的大法弟子是一月十九日从北京劳教调遣处转过来的。女队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可能更多一些,据说有五十多人。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王占青被李少民(队长)叫去所谓的“谈话”。王占青向其讲真相,被狱警李少民、黄自刚、李新豹叫到办公室迫害。李少民用电棍电,被王占青夺下电棍,黄自刚用胶皮棍打王占青。后来李新豹找来手铐,把王占青拷住,用两根电棍电、一个胶皮棍打,打的王占青后背及臀部黑紫,头部及身上多处被电棍灼伤和电击的痕迹,上下床都非常吃力,睡觉都得趴着睡。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大法弟子吴南杰在车间因与同修说了几句话,被犯人赵建国用棍子打,将大法弟子吴南杰脖颈部打肿。
大法弟子刘景和,五十七岁,通辽人,处级干部。因坚修大法,被投送图牧吉劳教所,在四楼对其进行一个月的洗脑迫害。期间曾被陈强(教育干事)卡住脖子凌空抓起,恶警叫嚣说:现在这个楼层没有别人,让你死都不知怎么死的。”洗脑未果后,将其放到严管队。刘景和工作勤快,深得各队长及学员的称许,但因其炼功受到严重迫害。其家人来见,因其面部被打破,失血过多,鼻梁侧面被缝一针,劳教所怕事情暴露不敢让见。
大法弟子刘景和第一次炼功是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晚,被李可明队长电击一分钟,又抓到管教室进行迫害,第二天早上被黄志刚迫害,脸被打青。第二次炼功是一月十八日,刘景和在自己的床铺上散盘腿,晚上七时许被罗队长看见,当时打其一下,又打了同屋的人,后将其带入管教室,在其没有开口的时候,突然对其面部一顿拳头,血当时就从鼻子和鼻梁侧面部喷涌而出。
开始罗队长没有在意,后来血止不住了,而刘景和老人也摔倒在地。这时当班王洪志队长进屋拿手指捏住刘景和的鼻梁侧伤口,血还是止不住。这时血已经在地上流了好大一滩,血厚有半厘米。据刘景和自己讲,当时办公室的地上有一半都是血,其身上的上衣、裤子、毛裤、衬裤、内裤都已被血浸透,已经是一个血人。
这时罗姓队长慌了手脚,赶紧着急毁掉罪证,找劳教人员赵建国进来擦血。这时刘景和从地上坐起来,双腿盘上。另一队长李可明也赶来,后来博爱力大队长赶到。大约两个小时,血一直不停的流。后来博爱力与刘景和老人谈了一下,和王大夫送刘景和去了医院,之前又把其身上的衣服(血衣)换掉。第二天让刘景和照样出工。第三天其女儿年前赶到劳教所要求接见,劳教所郑鹏程干事找到刘景和问怎么办?并说:去见可以,但不能说实话。劳教所害怕迫害刘景和的真相被曝光,并没有让其女儿与其父刘景和见上面。
大法弟子舒适,38岁,内蒙古海拉尔人,因不放弃信仰被迫害近一个月,一直绝食抗议迫害。曾被四肢绑在床上用针扎其乳头,迫害未果,后来邪恶的“转化班”解体。2009年2月7日晚,舒适上二楼找前一段时间打大法弟子刘景和的罗树新队长谈,罗树新心虚,就找来了以前曾迫害学员的曲庆国队长(现在其看监控室)。他俩用胶皮棒子和电棍迫害舒适,打的舒适当时都无法站立。舒适才勉强回到寝室,不多时连说话都困难,四肢也难动弹,后来在上厕所时昏倒,眼前漆黑,看不见东西。心脏被打的出了问题,被抬到床上之后,不断出冷汗,脸色发白,躺着一动不动。劳教所怕担责任,连夜请大夫来看。直到2月8日早上才略有好转。但舒适的身上被打的浑身紫黑,都是电棍电的痕迹。
大法弟子刘子臣多次遭到殴打,他不说话,也不报数。有些队长老是找茬打他,尤其以恶警黄志刚为甚,多次对其拳打脚踢,在一次殴打中打掉一颗牙,并对其使用电击。
大法弟子王建忠,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次被队长毕国庆将其下眼睑踢坏,几乎看不见东西近二十天,也是二零零七年四月被黄自刚、仲崇军殴打,双手反绑、上绳长时间。二零零八年炼功,被叶队长打耳光、上手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3/195956.html
2008-06-29: 内蒙古牙克石法轮功学员舒适在客车上被劫持关押
蒙古牙克石市法轮功学员舒适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伊敏—牙克石线客车上被恶人绑架,现被非法关在牙克石看守所。现其妻子无工作,家中孩子已面临失学。据悉,舒适现在正绝食抗议迫害。
舒适原为伊敏煤电公司发电厂一名热工专业检修职工,毕业于哈尔滨电校(中专),二零零零年曾经被非法劳教三年。
下面是舒适向检察院的申诉。
牙克石检察院驻牙克石看守所检查室:
我,舒适,男,蒙古族,出生日期一九七三年四月一日(基本状况)。现将有关情况向你们做一下陈述: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时左右,当伊敏—牙克石线客车(汽车)行至牙克石客运站外,司机李志昌下车进客运站报站,司乘人员舒适(我)正在打扫卫生时,突然从下面上来两位身着便装的男子自称为牙市国保大队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开始对我进行全身搜身,当时扣下我的身份证。随后又对客车进行了搜查,在没有对我进行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我(舒适)与司机李志昌带到牙克石市公安局二楼西侧房间,分两个房间对我们二人进行分别讯问,当时,我又被搜身,还是在没有出示证件和说明的情况下,甚至拿走了我的腰带和其它一些物品。事后也没对物品进行登记。
随后,对我进行了讯问,慢慢的,我才知道,原来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据他们讲,接到黑报告,说有人在伊敏至牙克石线客车上进行散发光碟的事,而且事情涉嫌到法轮功内容,数量据他们讲(事后知道一位办案的人员名叫王国华),王国华讲有几十张,里面竟然还有三级片的内容(据说这都来自打黑报告人的笔录)
在随后对我的讯问中,办案人员王国华对我态度极其恶劣,多次用食指指节敲击我的额头,用各种方式进行谩骂和侮辱,以至我不得不规劝他,要他理智一点,不要冲动,要顾及到自己的警察身份,警察也不能知法犯法,也不能做出有损于警察形象的事来。经过我耐心规劝和调整彼此的节奏,他亦慢慢于疯狂的状态中,平复下来。
在第二天,王国华和董志又提审我一次,内容与上一次内容差不多,时间为三十日上午十时左右。在我提请要找一位律师帮助时,王国华竟然告诉我,说我没有权利请律师,按照正常讯问程序,在每一次讯问前,必须要给被讯问人看一下《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与义务告知书》,第一次讯问时,由于我根据此文中的相关权利维护自身权利时,王国华恼羞成怒,夺下此文,从此以后再也不给我看了。在第二次讯问时,由办案民警董志主问,王国华旁听,在董志要给我看,《告知书》时,王国华力主不允,所有这些都损害了我作为当事人的权益。
在这里,我陈述一下我的一些意见:
1,这是一起冤案,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具有唯一性,特指向我,只是由不知名人打黑报告,临时拼凑一些不足采信的所谓“证据”,都不足以采信,可以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我也确实什么也没有干。
2,怀疑打黑报告人可能和我或车主之间有些利益上的冲突,有可能是挟私报复。
3,办案人员王国华数次发表言论,并在我行使应有权利时,进行阻挠、谩骂和侮辱,多次对我进行诱供,多次发表言论说:“你已经不是人了,没有权利,你不是一个男人了,那个玩意已经不好使了,你媳妇还不知跟谁呢?把你押死里头才好呢!”
4,当我指问他,说:“你没有证据,而我什么也没干,对我不应该这样对待,应该早点澄清事实,还我自由。”这时,他(王国华)竟然说:“没有证据,我可以造出证据来。”(说这些话时,办案民警董志皆在场)
5,关于证据问题我提几个疑点:
(1)对于光碟的数量讲法不一:一说二、三张,一说三、五张,一说十几张。一个人的证言怎么会有这几种说法呢?
(2)对于光碟的内容讲法不一;一说有三级片内容(王国华说),一说里面是歌舞(董志说),那么我问打黑报告的人怎么说,还是打黑报告的人根本什么也没说。
(3)光碟来源问题,在牙克石现在可说遍地都是,随便在菜市场,街道,甚至是楼道里,自行车的车筐里都可以看到大量法轮功真相的传单、小册子,各种光碟,随便从哪都可以拿一张光碟,竟然还说里面有三级片的内容?
(4)名片,车上的名片从我手上过的名片都有四、五千张之多了,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王国华上车搜我身时,不也顺手拿了一张名片吗?难道真象他自己说的“没有证据,我可以造出证据来”?太缺德了吧?
综上所述,我感到我的生命、人身权利受到极大威胁,感到我的诉求无法得以伸张,在此我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早日证实我的清白,还我自由。
舒适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9/181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