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上海浦东法院法官石耀辉的枉法恶行
石耀辉是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所谓“法官”,是上海浦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职人员,现在又在肆意践踏法律迫害浦东法轮功学员庄玮。
一、诬判杨金淼、杨海蓉父女三年半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杨金淼(男)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恶告,恶警在非法抄家时将家中的两个女儿一同绑架。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中共人员操控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多次被石耀辉无理阻止打断。审判长刘娟娟等无视法律,诬判杨金淼及杨海蓉各三年零六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16/上海浦东法院法官石耀辉的枉法恶行-255748.html
2010-05-23: 25.追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杨金淼一家人的通告(2009年10月25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杨金淼,70岁。上海杨浦区档案局退休职工。2008 年6月4日,在浦东区洋泾西镇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浦东洋泾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杨金淼在家中的女儿杨海燕、杨海蓉一同被警察们劫持到洋泾派出所。2008 年6月27日,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张俭,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请对杨金淼、杨海蓉的批准逮捕的申请。7月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对杨金淼、杨海蓉非法批准逮捕。就在这前一天,大女儿杨海燕7月2日被劫持到位于青浦的“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迫害,直到奥运结束后才被放回家。2009年2月11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杨金淼、杨海蓉各非法判刑3年6个月,杨海燕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杨金淼和杨海蓉不服此判决,上诉至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并就一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在庭审审理时出示任何物证和人证、法官非法剥夺辩护人的权利、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抗议,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改判杨金淼及杨海蓉无罪,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法官陈星居然在家属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不开庭,也未通知律师,就对杨金淼和杨海蓉的上诉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律师在几天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才知道已结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娟娟、审判员石耀辉、王美玲;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戴黎;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星;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俭;洋泾派出所警察陈国荣、沈小平、倪华、陈天山、路爱宝、沈洪;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陆骁俊等。
2010-05-23: 上海中共机构迫害法轮功真相报告(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090.html
2010-04-22: 中共利用上海世博会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21985.html
2009-09-03: 上海杨金淼一家三口被绑架、两人被诬判
(明慧通讯员上海报导)因信仰法轮大法幸福的一家,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骨肉分离。2008年6月4日,父亲杨金淼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恶警在非法抄家时将在家中的两个女儿一同绑架,2009年2月11日,中共邪党人员操控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无视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对父亲杨金淼及小女儿杨海蓉各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而大女儿杨海燕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杨金淼 1939年9月17日生,今年70岁。上海市杨浦区档案局退休职工。大女儿杨海燕,1972年3月9日生,上海行家事业有限公司职员;小女儿杨海蓉,1974年4月8日生,上海市城市设计研究院浦东分院职员,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2001年底被单位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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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3/207642.html
2009-05-04: 上海中院违反程序枉判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
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父女是2008年6月初被非法抓捕的,被以刑法三百条,即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起诉、审判,并于今年2月份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枉判各三年六个月。
杨金淼和杨海蓉不服此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就一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在庭审时出示任何物证和人证、法官一再打断律师辩护、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提出抗议,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居然在家属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不开庭也未通知律师就对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的上诉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律师在几天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才知道已结案。
据悉,此案的法官陈星曾在几个月前的上海市奉贤区大法弟子刘进的上诉案中使用了同样的手法,无视家属和律师公开审理的要求,并阻止律师会见刘进。
上海中院的这种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剥夺公民辩护权的行为让人们再次看到了共产邪党的无耻和蛮横,而那些紧跟邪党,虽精通法律却以破坏法律为前提,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执法人员,也面临着类似二战后国际社会对纳粹的审判。
就在前几天的4月25日,即“4.25”十周年之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布了关于全面收集中共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的公告,以期在即将到来的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对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执行系统中的责任人的全面的审判完善证据。
奉劝那些还执迷于共产邪党的利益,在人生的重大时刻不能做出正确抉择的生命:你们本应是社会的精英,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界的精英,却在邪党的威胁和利诱下沦为镇压老百姓的工具。生在共产邪党肆虐的中国是你们的不幸,也是全体中国人的不幸,在邪党即将被宇宙中正义的力量消灭的关键时刻,请为你们自己和亲人的真正利益好好考虑一下,机会是稍纵即逝的,佛法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当一切真相都明明白白的展现出来的时候,你们失去的与你们现在所拥有的一点点的所谓的既得利益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到时候就后悔晚矣!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4/200165.html
2009-03-08: 上海法院枉判大法弟子杨金淼、杨海蓉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已非法宣判大法弟子杨金淼、杨海蓉各三年六个月徒刑。而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已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浦东新区大法弟子杨金淼、杨海蓉自去年6月被非法抓捕以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并被邪党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起诉,于今年2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在开庭时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向法庭陈述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未触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轮功学员享有我国宪法所保障的信仰自由的权利,而信仰自由包括相信的自由和传播的自由,所以无论法轮功学员制作和散发了多少真相资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构成犯罪。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和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根本是两码事,在×教和法轮功之间缺乏法律条文(即无任何一部法律能将×教和法轮功联系在一起,以证明法轮功是×教)。
而开庭时法院只准两名亲属近入法庭旁听,其他亲属和朋友都被非法强制不得进入,使公开审理形同虚设。开庭时无任何人证、物证到场,只有公诉人没有说服力的一面之词。
在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浦东新区法院还是强行枉判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父女三年六个月,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奉劝那些还在紧跟邪党,违反法律,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生命:你们已经犯下了破坏佛法的大罪,报应随时会降临到你们的头上。佛法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与佛法为敌,为了自己生命的永远,请赶快悬崖勒马,弃恶从善,选择一条光明的大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8/196780.html
2009-02-15: 杨金淼和杨海蓉一案最新信息及相关电话
上海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一案最新信息:(供打真相电话用)此案主要承办人:周伟卿(男)、俞卉(女)
此二人也是在8月份连续5夜将杨海蓉带出看守所,不让睡觉进行审讯的恶警。是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国保四科,即610成员。
据其他学员介绍,法轮功的案子都是由610恶警承办的,此二人应该也办过其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但从未见有报道。
参与此案的国保成员还有:黄巍、陆骁俊、蔡昭(明)康(中间的名字看不清)、薛振忠、陈建华、张颖、李X蔚、黄浩、还有一个姓王的警察。
和浦东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技术员:张煜(现场鉴定者)
另有二人:杨晨、倪铮,不确定是国保的还是洋泾派出所的。
这些恶警只要打浦东新区公安分局:50614567(总机)转国保4科,再告诉找某人就行了。
更多电话见此案例下边“本案件联系资料”和“地区联系资料”两栏。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5/195541.html
2009-02-09: 上海大法弟子杨金淼一家最新消息
杨金淼和两个女儿一家三口曾于2008年6月4日被抓和抄家,于6月5日被一同非法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
后杨海燕于2008年7月2日被以奥运为借口关进位于青浦的法制教育学院洗脑班迫害,直到奥运结束才被放回家。
现杨金淼和杨海蓉被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莫须有的罪名非法起诉,已定于2009年2月11日上午9:30在浦东新区法院非法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9/195163.html
2003-11-08: 杨金淼是一个上海退休干部,今年四月回广宗县老家探亲时,同村的广宗县610头子张瑞庆知道杨金淼曾经炼过法轮功,就带人抄了杨金淼的家,什么也没有找到,还把杨金淼强行绑架到看守所拘留了一个月,并把杨金淼的身份证和1450元现金随便拿走,又把杨金淼送到邢台市洗脑班关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