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一家三代遭迫害 广东汕头蔡悦婵控告元凶江泽民
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法轮功学员蔡悦婵,在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一家三代人均遭迫害,本人、丈夫、公公、儿子都遭多次绑架、关押,儿子王洽至今仍身陷囹圄。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蔡悦婵向最高检察院邮递《刑事控告状》,要求追击元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蔡悦婵女士在控诉状中叙述一家人遭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丈夫王培明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十二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起,我丈夫王培明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在澄海看守所两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被外砂镇综治办拘禁在澄海看守所五十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公公王慧敬因向民众讲真相,被拘禁在看守所五个月,后被澄海洗脑班拘禁一个月。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因我向民众讲真相,汕头六一零将我拘禁在汕头鮀浦看守所十八个月。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汕头市国保警察怀疑我儿子王洽在网上揭露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将我儿子绑架。
到广东汕头洗脑班,将王洽秘密非法拘禁了十三天,对他进行了超过三百个小时的刑讯逼供。
王洽本人描述受酷刑迫害过程如下:
“在这三百个小时里,我被十四个警察不间断轮番连续审讯,被剥夺睡眠十三天,我在第五天开始昏迷。我被殴打,被酷刑体罚,导致我右手掌部份神经坏死;他们还在饭菜中混入不明药物并强迫我吃,导致我长时间头脑昏沉,意识不清……”
“以支队长林为民为首,包括李东明、谢书敬、赖西军等在内的二十四个警察,参与了对我的迫害。所有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怀疑我在网上发表文章,揭露汕头市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犯罪事实。”
“为迫使我承认文章是我发表的,他们甚至威胁我,说要把我妻子、六岁的女儿、母亲和弟弟四人抓起来,威胁要把我女儿从我妻子身边带走,对我妻子施以刑罚,他们说:‘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胁说,十年后还要再迫害我女儿。为了救我的家人,也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因此事而被他们迫害,我不得不承认是我做的。三月八日,我被关押至汕头市看守所。”
“九月十一日和十月十五日,汕头市澄海区法院两次对我开庭审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澄海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益庆在庭审时竟然公开威胁要判我无期徒刑,竭力阻挡对刑讯逼供一事的调查。司法的尊严和公正被肆意践踏。而且,十一月一日,澄海区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枉判我刑期三年半。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当法庭的宣判结束时,我只有一秒钟看一眼旁听席上的妻子。”
蔡悦婵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已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被最高检察院签收。在此敦促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们,希望你们能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认真追查迫害事实,依法将江泽民及其主要参与迫害的追随者们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6/一家三代遭迫害-广东汕头蔡悦婵控告元凶江泽民-313669.html
2013-03-02: 广东汕头王洽遭绑架 恶警叫嚣要搞到家破人亡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法轮功学员王洽遭当地国保恶警绑架、抄家。参与的恶警有汕头市国保恶警李东明,澄海区国保恶警金颖、刘锡雄等十多人。恶警李东明叫嚣:“抓到一个法轮功,一定要把他搞得家破人亡。”嚣张至极。
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多年来,王洽一家三代人都遭到疯狂迫害。
父亲王培明被迫害离世 生前遭邪党书记威胁:“一定要搞死你!”
王洽的父亲王培明,修炼法轮功之前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看惯了生意场的你争我夺,看惯了人生的起落兴衰。一九九六年,王培明开始修炼法轮功,并将这部高德大法推荐给自己的父母、妻儿和亲朋好友。王培明自己按照法轮大法标准要求,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在生意上不欺不诈,诚实经营。
后来,汕头地区修炼法轮功群众日益增多,王培明由于修炼时间较早,为人热心,便被大家选为汕头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澄海法轮功辅导站站长。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之后,这个为大家义务服务的热心人便成了当地恶党部门疯狂迫害的对像。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不久,汕头、澄海两地“610”及公安局以所谓的“谈话”为由将王培明骗至公安局,随后被绑架至外砂国道旁的一个秘密地方被非法关押将近两个星期。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汕头“610”、汕头国保支队(陈志伟、李东明等)、澄海610、澄海国保大队,伙同外砂“610”、凤翔派出所恶警、外砂派出所恶警,捏造理由将王培明骗至澄海公安大楼,连续三天三夜非法审讯、严刑逼供,期间恶警不准王培明进食、不准睡觉、恐吓威逼、辱骂侮辱,李东明、沈之勇等邪恶之徒还拿枪架在王培明脖子上威胁要开枪打死他。
随后王培明被非法关押在白沙看守所两年半,期间他的住宅、商铺被非法查封,轿车被外砂派出所非法霸占,他本人则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与残酷迫害,身心俱损,被人身侮辱、被殴打、被咒骂、被威逼恐吓、被强迫做奴工、被狱警王利群恶毒辱骂、被看守所副所长金颖恐吓侮辱和攻击,甚至被某官员巨额勒索财产。汕头国保陈志伟、李东明更是多次以“弄死你”威胁他,时任澄海市委书记罗仰鹏甚至肆无忌惮的直接对王培明叫嚣:“就是一定要搞死你!”
在澄海公安局对王培明非法劳教两年半之后,王培明本应立即被释放。然而,汕头“610”、澄海“610”、汕头国保、澄海国保及外砂派出所恶警竟然直接从看守所里再一次将他劫持到外砂国道旁的“双规”之处非法拘禁和洗脑折磨三个多月。期间,邪恶之徒使用种种精神折磨的手段,搞车轮战、疲劳战术、日夜轮番轰炸、伪善的欺骗、不停的灌输恶毒的诽谤法轮功的材料、不停的逼迫他写出所谓的“保证书”、“决裂书”,外砂政法委书记许金标亲手迫害,阴险的用伪善的手段不停的要求王培明作出不修炼的承诺。王培明在经历了近三年的浩劫折磨之后,承受不了极端的精神迫害,违心的写下了“保证书”,才被释放。
王培明被释放后,为了避开汕头“610”、澄海“610”以及公安局、国保等恶警的继续骚扰和迫害,被迫远走异地他乡。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他在痛苦、抑郁中离世,时年仅五十一岁。
母亲蔡悦婵被非法判刑
王洽的母亲蔡悦婵在一九九六年亲眼看到丈夫修炼了法轮功的身心变化之后,也走入修炼的行列,按照法轮功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在亲朋中有口皆碑。但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也饱受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蔡悦婵被非法劫持关押在白沙看守所,遭受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只因给了他人一张珍贵的神韵光盘,就被汕头市区鸥汀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汕头市鮀浦看守所。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汕头市龙湖区法庭非法判蔡悦婵一年六个月。
祖父王惠敬在迫害中离世
王洽的祖父王惠敬,一个十分传统本份善良的老人,在年近七旬的时候喜得大法后,难得身心康健,儿孙满堂,安度晚年。但在儿子、儿媳被迫害的同时,依然没有逃脱中共的黑手。
二零零零年底,年近古稀的老人王惠敬被澄海“610”、澄海公安局、外砂派出所非法关押于白沙看守所遭受五个月的牢狱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份,澄海“610”、国保,伙同外砂“610”、外砂派出所的恶警,一群恶徒十几人,由南社乡长王正得、乡书记王庆明带路到王惠敬家,再次绑架王惠敬。时任澄海政法委书记叶先华亲自到场,强迫王惠敬辱骂法轮功创始人,意思是骂了就可以不抓。王惠敬断然拒绝。恶徒强行将他绑架到澄海莱芜洗脑班,强制洗脑和精神折磨五十天。参与迫害的有澄海“610”恶徒陈贤忠、沈之勇等。
二零零五年,儿子王培明被迫害离世,王惠敬老人又遭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痛楚。二零一二年底,王惠敬老人在迫害中离世。
王惠敬老人刚刚离世,中共恶徒的魔爪又伸向了王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广东汕头王洽遭绑架-恶警叫嚣要搞到家破人亡-270535.html
2009-01-08: 广东省澄海市王培明三年前含冤离世
广东省澄海市法轮功学员王培明,男,50多岁,原澄海市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汕头市副站长。(当时汕头市法轮大法辅导站在汕头市体育局合法注册)99年7月20日之后,被外砂镇610执行所谓的“双规”,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蔡汉深一同被非法绑架关押在一个秘密地方长达两个星期,并且禁止亲人探望。在此期间,他受尽恐吓和凌辱,被强迫看诽谤材料,写保证书,心灵遭受极度摧残。
2000年6月,澄海市公安局及610开始大搜捕行动,对王培明随意罗织无中生有的罪名,外砂派出所的恶警将他绑架到澄海市公安大楼非法关押了三日三夜,后又将他转移到澄海白沙看守所。他的住宅、商铺被非法查封,轿车被外砂派出所非法查封及占用。在看守所期间,他受尽了威逼与恐吓,甚至被有关恶人勒索财产。汕头市公安局李东明在与他的谈话中多次以死威胁,企图逼迫他放弃信仰与良知。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市公安局及610联合企图对他定罪判刑,在根本缺少指控证据的情况下,置司法公正与法律程序于不顾,公然非法将王培明非法关押在澄海白沙看守所长达二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王培明的精神与肉体饱受折磨,有关恶人甚至直截了当的对他叫嚣:“就是一定要搞死你。”
在离开澄海白沙看守所后,外砂派出所及610公然又将他非法绑架关押到外砂一个秘密地方二个月,用尽手段强迫他放弃信仰,违心的写下“转化书”。人身虽然获得自由,但人的心灵却被惨无人道的摧毁,这是比失去人身自由更可怕的结局。本是心灵无比灿烂的生命,从此自责、内疚,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精神压力煎熬之后,王培明于2005年9月19日,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据说,邪党恶人们听知他去世的消息后,欣喜若狂。
行恶者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市公安局、外砂派出所及610、外砂镇南社乡居委会、澄海白沙看守所相关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8/192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