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4: 同时金平区法院还诬判法轮功学员许垂亮(五年)、吴菲珍(五年)、郑明辉(四年)、黄美云(三年)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对许婉兰、彭佩珊非法劳教两年。
2018-03-31: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3月6日被绑架的山东省招远市杜文丽于3月21日回家。
◇3月3日被绑架的山东省招远市王永珍于3月28日回家。
◇3月7日被绑架的山东省招远市栾东华于3月28日回家。
◇3月11日被绑架的吉林市李俊伟被非法拘留10天后于3月21日回家。
◇2016年3月23日被绑架并被诬判两年的广东省汕头市彭佩珊、祁秀梅于2018年3月22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31/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3562.html
2017-11-20: 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郑明辉等4人遭非法判刑,已上诉
2017年11月10日,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法官黄建辉分别对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徐俊彪、彭佩珊、祁秀梅非法判刑5年、4年、2年、2年。四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0/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6898.html#17111923292-19
2017-07-13: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郑明辉等四人被再次非法庭审补充
7月5日~6日连续两天,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等四人被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期间,法官多次打断并不准律师辩护和不接受请求回避的意见,甚至动用法警把其中两名律师强行带出法庭,后来,参与辩护的六位律师一起退庭抗议,同时向检察院递交控告金平区法院的控告信。这次庭审草草结束,没有结果。
这次主持庭审的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庭长黄建辉
办公电话:075488561635
家庭电话:075488524478,
07548831479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3/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1038.html
2017-06-29: 广东汕头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第二次被非法庭审
7月5日上午9点,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将再次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9/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55.html
2017-05-30: 广东省汕头市法院对郑明辉等四人的二次开庭再改期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的第二次非法庭审改期到5月27日。5月26日中午,法院又通知改期,具体开庭时间还没有确定,等通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30/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8898.html
2017-05-11: 广东汕头郑明辉、彭佩珊、徐俊彪、祁秀梅面临二次非法庭审
据了解,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欲于5月24日上午9时对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徐俊彪,祁秀梅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1/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47559.html
2017-04-21:广东省汕头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省汕头市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被非法关押一年多,面临非法庭审。
此前四月十一日,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因祁秀梅父母(未修炼法轮功)请的律师为她做有罪辩护,被她当庭辞退,金平区法庭宣布休庭,限十天时间另请律师。第二次庭审时间待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晚上大约九时,郑明辉在店里为顾客做发型,突然有一个警车车队停在他的店周围,接着冲进来了一帮以李东明为首的汕头市金平区公安分局610、国保,陵海派出所、石炮台派出所、海安派出所等单位的警察,有二十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大声吼叫,然后到处乱翻乱搜,问他们什么事,他们立即把郑明辉夫妻铐上手铐。
那时店里有郑明辉女儿、女婿、儿子和孙子,郑明辉六岁的小孙子被吓得大哭。跟那些人讲,有什么事慢慢说不要吓到孩子,他们根本不顾,强行把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及朋友祁秀梅带到石炮台派出所。
那天晚上,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及朋友祁秀梅被分别关进了不同的特警车。警察还特意把郑明辉女儿和儿子一起带到派出所,当时的气氛十分恐怖。在这期间,他们还把郑明辉女儿叫去审问了四次,把郑明辉儿子叫去问话并非法扣押了二十四小时,还强迫他们做所谓的“证人”。而且抢走郑明辉家里和店里的两台电脑、几部平板电脑、几部手机、电视、银行卡、现金等私人物品。
家人赶去派出所询问情况,派出所警察说他们只是协查,执行金平分局国保支队的命令,与汕头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邮寄控诉江泽民的信件有关,郑、彭夫妇被视为邮件控诉信的组织者。
四月一日,两位律师到汕头市拘留所会见了郑明辉、彭佩珊。两人告诉律师,他们在派出所期间被反手铐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时,并被强制抽血体检,稍有反抗便被警察暴力殴打。彭佩珊从进入拘留所就以绝食抗议警察的违法行径。
四月三日,石炮台派出所警察通知郑明辉、彭佩珊的家人,对郑、彭、祁三人的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非法关押于汕头市看守所。
金平区国保罗列、陷害的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金平区检察院曾经认定“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金平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又被送抵汕头市金平区检察院。但郑明辉的律师董前勇先前在计划会见时被汕头鮀浦看守所恶意阻拦。
徐俊彪租住在郑明辉的汕头住处附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左右在工作的地方被多名警察绑架。据悉,在郑明辉被绑架后,他曾经被警察搜查过。
郑明辉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修炼以真、善、忍为核心的法轮功,从那以后以真、善、忍为自己行为、举止和工作的标准,努力改掉自己后天养成的坏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思想境界,所以,以前有过的肩周炎、颈椎炎等疾病都不治而愈,身体恢复了健康,家庭从此变得和睦,生活愉快。
但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郑明辉、彭佩珊夫妇二零零七年被非法抓捕,郑明辉被强行判了四年刑期,妻子被非法劳教二年。当时以李东明为首的汕头市金平区公安分局610、国保、陵 海派出所等二十多人来到郑明辉家,破门而入,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把郑明辉夫妻戴上手铐,翻箱倒柜,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录相机、VCD机、手机、电视机、银行卡等一批物品。这一切都是当着两个孩子的面进行的,当时郑明辉女儿、儿子才十多岁,这一切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在看守所,郑明辉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后, 二零零九年,汕头市金平区法院非法判了郑明辉四年徒刑。妻子彭佩珊被非法劳教二年。
当时,两个孩子只能去奶奶家生活。那时郑明辉母亲已七十来岁,他父亲已过世。郑明辉母亲得知儿子被非法判刑,每天以泪洗面,由于过度的悲伤,而过早离世,剩下两个孩子独自生活。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1/广东省汕头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345926.html
2017-04-14: 广东省汕头市郑明辉、彭佩珊、徐俊彪、祁秀梅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饶平籍学员徐俊彪、江苏藉学员祁秀梅四人,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被非法第一次庭审,因祁秀梅父母(未修炼法轮功)请的常人律师为她做有罪辩护,被她当庭辞退,金平区伪法庭宣布休庭,限10天时间另请律师。第二次被非法庭审时间未定,等通知。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3/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5144.html#1742232028-44)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4/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5616.html#17413235215-19
2017-04-01:广东省汕头市郑明辉、彭佩珊、徐俊彪、祁秀梅面临非法庭审
去年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汕头市鮀浦看守所的汕头金平区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饶平籍学员徐俊彪、江苏藉学员祁秀梅四人2017年4月11日将面临非法庭审,当地法院已经通知律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959.html
2016-05-23:广东汕头市鮀浦看守所无理阻拦律师见徐俊彪
2016年5月20日,刘正清律师到汕头鮀浦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徐俊彪,被看守所无理阻挠,要求有汕头国保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会见。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是不存在这一规定的。
被鮀浦看守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郑明辉、彭佩珊夫妇,江苏藉学员祁秀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3/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9114.html#1652301051-21
2016-04-05: 依法控告江泽民 汕头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晚九时许,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区分局石炮台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家中,在未出示任何工作证件和执法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搜查他们的住宅,扣押了包括电脑、手机、法轮功书籍和真相材料在内的诸多物品。
当晚郑、彭夫妻二人及他们的一位朋友祁秀梅被带到石炮台派出所接受讯问,二十四小时后三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关押于汕头市拘留所。
据郑、彭夫妻的家人讲述,二十三日晚,一家人吃饭时,警察突然闯入,态度蛮横、粗暴,对他们进行恐吓、侮辱,郑明辉七岁的孙子被惊吓得哇哇大哭,警察翻遍家中物品,搜走许多东西后查封了他们的住处。
在郑、彭夫妻被带到派出所后,家人赶去询问情况,派出所警察说他们只是协查,执行金平分局国保支队的命令,与汕头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邮寄控诉江泽民的信件有关,郑、彭夫妇被视为邮件控诉信的组织者。
四月一日,两位律师到汕头市拘留所会见了被拘留的郑明辉、彭佩珊。两人告诉律师,他们在派出所期间被反手铐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时,并被强制抽血体检,稍有反抗便被警察暴力殴打。
四月一日上午,金平分局国保警察到看守所提审,郑明辉被警察脚踢腹部、猛扇耳光。彭佩珊从进入拘留所就以绝食抗议警察的违法行径。
四月三日,石炮台派出所警察通知郑明辉、彭佩珊的家人,对郑、彭、祁三人人的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目前,他们已被关押于汕头市看守所,接下来可能会移交检察院进行陷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5/依法控告江泽民-汕头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326273.html
2016-03-27: 广东省汕头市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被绑架
2016年3月23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在自己经营的理发店里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区公安分局及石炮台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同时被抄家。当时在店里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祁秀梅也遭绑架。现在三人都非法关押在石炮台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5/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5819.html
2016-03-27: 广东汕头市郑明辉、彭佩姗夫妇、江苏藉阿梅被绑架补充
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姗夫妇,以及江苏藉学员阿梅,共三人于23日晚11点,在郑明辉开的理发店内,被恶警绑架至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警察从理发店内掠抢去台式电脑、安卓机顶盒、电话卡若干、手机若干,等一大批私人物品,声称怀疑法轮功学员购买电话卡发送真相信息。
直接参与绑架的单位有: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区公安分局、石炮台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5/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5788.html
2009-01-18: 汕头鮀浦看守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广东省汕头市鮀浦看守所每天强迫在押人员起早贪黑、超负荷地干活,一天只睡2-3个小时,完成不了任务还要遭毒打。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还有许垂亮、许婉兰、吴惠珍、罗丽君、郑明辉、彭佩珊、黄美云等八名大法弟子。
......
5.彭佩珊(女,48岁)、郑明辉(男,46岁),夫妻双双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被汕头陵海派出所警察撬门入室绑架,现被非法关在鮀浦看守所,家里只剩下一对儿女无人照看。彭佩珊被非法关在看守所222室。郑明辉被非法关在看守所311室。在看守所里,对恶人的诬蔑,他们夫妇都不承认,拒绝签名。汕头公安局和汕头检察院众多人员捉他们强行按手印,手都被抓伤。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8/193697.html
2009-01-15: 广东省汕头市大法弟子黄美云被迫害情况补充
汕头市大法弟子黄美云于2008年12月2日被非法关押,12月17日从拘留所转到汕头市鮀浦看守所迫害。12月25日被非法逮捕,恶警企图对黄美云非法判刑。
鮀浦看守所是一座人间地狱,每天强迫在押人员起早贪黑、超负荷地干活,一天只睡2-3个小时,完成不了任务还要遭毒打。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还有郑明辉、彭佩珊、吴惠珍、苏宛兰等八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193543.html
2008-12-26: 广东汕头郑明辉、彭佩姗、吴惠珍、苏宛兰被劫持已逾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非法绑架的广东汕头法轮功学员郑明辉 、彭佩姗 、吴惠珍、苏宛兰被非法关押在汕头鮀浦看守所至今已经超过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6/19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