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被非法拘留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于2017年10月9日,被当地公安及国安共4人绑架,4个人带着摄像设备并携带枪械,于当日晚上7点半左右,出具搜查令(未说明搜查原因),搜出手抄本《转法轮》及家里过年时贴在墙上的贴画(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几张,遂强行将王为秀带走询问,当地国安以不配合调查为由,于当日决定进行15日非法拘留,并当晚转移至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2/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5399.html
2011-07-11: 吉林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独被特务抓走
2011年7月9日,吉林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独自在家,610的特务想进入其家,王为秀将门内锁,僵持一段按时间后,约晚上10点30分,特务将其抓到一旅店做思想工作,逼王为秀写保证,王为秀不从,至今未归,已无法联系。
期间特务们曾打电话让王为秀的丈夫劝其妥协(非炼功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1/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3682.html#11710231458-12
2010-07-06: 吉林黑嘴子劳教所加期迫害法轮功学员
吉林黑嘴子劳教所对坚定修炼 “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以非法加期、奴役劳动、强行洗脑、酷刑折磨等各种手段迫害。
二零零一年初至今,吉林黑嘴子劳教所五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加期迫害,其中高金英、马志荣、王为秀、孙举平等,加期时间较长的有王凭睿(两个多月)、王为秀(约140天),她们二人受迫害较重。
法轮功学员王为秀因拒绝奴役劳动,遭恶警大队长王立梅多次电击。有一次其将电棍放在王为秀胸前长时间电击;还有一次王立梅逼王为秀给她抬床,被王为秀拒绝,王立梅恼羞成怒,将一盆水从王为秀头顶倒下来,然后开始电击,停下来后再让王为秀抬床,王为秀仍拒绝,她又对王为秀第二次电击,在这期间大队长刘慧影积极配合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微(约23岁左右)因拒写五书,被恶警刘慧影、四小队管教肖爱秋多次电击,而后恶警将刘微转到一大队继续迫害。
五大队狱警还欺骗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替拒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写五书,然后给新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看,并让其照样写来蒙骗、间隔其他法轮功学员。恶警还欺骗、挑拨不明真相的家人说:法轮功学员不管家,到期让回家也不回家,无情无义;又说她们对法轮功学员如何同情等鬼话,挑唆家人憎恨法轮功学员,达到家人怒打法轮功学员或提出离婚等加重迫害的目的。
劳教所不但奴役法轮功学员,还故意延长劳动时间,从早六点开始干活到晚上七点,长达十三个小时,恶警大队长王立梅和各小队管教还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到九点左右。恶警刘慧影强迫法轮功学员看中共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强行洗脑到八点或八点四十,必须坐小塑料凳,并强行扣每人十元凳子钱。
劳教所恶警对坚定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不让见家人、不准送食品、卫生纸等迫害手段。
所有劳教人员都必须在劳教所小卖店购物。其价格高出市场同样商品价格许多甚至几倍,劳教所的管教借此从中谋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6/226566.html
2010-05-23: 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被非法劳教将到期
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因散发资料前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今年5月20日到期,但因她拒绝转化及参加劳动,狱警说至少延期两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202.html
2009-09-08: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的高强度奴役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五大队,多年来一直奴役被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恶警强迫女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五点钟必须起床洗漱,五点半之后进车间做奴工,中午不许休息,吃饭时间来去半个小时,晚上至少八点收工,有时还要加班。
五大队有时做蝴蝶,不论多大年龄,强制每人每天必须做五十只,做不完强迫加班,直到完成为止,晚上10点多才能睡觉。
五大队关押的都是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平均年龄在五十岁以上,五、六十岁的人比较多,有的学员的身体已被迫害非常严重,有的眼睛被迫害的看不清,有的手被迫害的不好使,她们几乎每天都无法完成五十只蝴蝶的定额而被逼迫加班。到期交不上货,恶警就辱骂、非法加期,甚至罚款,用各种手段、甚至酷刑折磨。
现在,五大队的所谓车间正在做牛皮纸的纸袋子,恶警强迫五十五岁往下的人每天做500个,55~65岁之间规定做400个或300个;身体不好的,不论有什么情况,比如装车卸车、出工打扫卫生、身体不适等情况,每天也得必须完成任务,否则加期,每天罚款5元,做坏一个罚款5角,完不成不许上厕所,而且用锁头锁上。
五大队三小队恶警禁止法轮功学员订货买东西,账上的钱被查封,已经定完的货被没收。
王为秀,女,47岁,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7月1日晚上点号之后,大约20点,一边干活一边看自己抄写的经文,被管生产的大队长苏桂英发现,报告五大队大队长王丽梅、刘颖慧。王丽梅用电棍电击王为秀,并加期30天。王为秀拒绝参加奴役劳动,现在被罚站坐小板凳酷刑折磨。一天不干活就加期一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8/207963.html
2008-12-12: 关于珲春市非法被捕三名大法弟子去向
2008年11月25日被绑架的三名大法弟子王为秀、韩正芬、李桂香已于昨日(12月10日)8时被送往臭名昭著的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将被非法拘禁1年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2/12/191426.html
2008-12-08: 吉林省珲春市有三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吉林省珲春市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有三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分别是韩正芬、王为秀和一位姓李的女士,三人是在发大法资料室被抓的,还有一星期将出结果是劳教还是让回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8/191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