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1: 双鸭山市王玉兰迫害大法弟子的经过
2001 年,我进京为法轮功的清白请愿,王玉兰(原来是双鸭山市光明小学校长,现在是师范附小校长。)派四人去北京绑架我回来。把四人的所有消费都算在我的头上,(四人费用共6000元)因我当时拿不出钱,她就到我家用骗和恐吓的手段,把我的退休金领取证和身份证拿到手,非法截留我的工资6000元钱。
当时被非法越期关押已是一个月才放我出来,公安局让她到看守所接人,她把我叫到跟前,把我一顿批判,对法轮大法一顿攻击之后,让我回号里蹲着,等她什么时候高兴在来接我。当时的“610”李雪看她这个样就问:“家里保不保”,我妹妹说:“家保”,家保也不放,李雪说。(李雪是看守所)气得我妹妹她边哭边骂着走了。
八个多月全家没有生活费,她扣够了6000元之后,才给我开生活费,每个月都是她用我的工资领取证开了钱,然后把钱交给我家老头。就这样在经济上一直迫害着我。在2003年11月要开十六大之前,她到处找我,因我搬家了,她找不到我就全校放假,发动全校师生找我。找不到我决不罢休。在十六大开幕的那天晚上,她派学校几名男老师还有区“610”带着警察包围了我的家。把我和我的女儿、四岁的外孙女儿、还有两名同修,绑架到永红派出所,然后抄家,把我的大法书和真相资料都拿到派出所去了,当晚我和两名同修被非法关进了看守所。两天后,王玉兰在平路上走腿的大筋就折断了,她自己承认是迫害大法弟子遭报了,五个月后我从看守所回来,她还拐着腿很严重呢。
零四年四月“市人大和610”要放我出来。她还是百般阻挠让我永远在看守所里关押着。可见她的心有多黑。我只是因为信仰、没有做坏事,她也承认我在学校的工作和为人都没有挑剔的,可是她还是要这样迫害我,还非法截留我的退休金。领取证七年整,2008年11月份才把我的退休金领取证给我。(2001年4月-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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