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8: 大法弟子姜淑芳,女,47岁,鹤岗市兴山区,因修炼大法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劳教二年。在劳教所里,恶警们逼迫写“五书”,姜淑芳不写,恶徒们就把她强行按在地上,手高举在头的后面,反铐在床边上。恶徒们还逼迫她写“周写实”、写诽谤大法的所谓“作业”,她拒绝,就挨打受骂、上背铐或被反铐在床上,那撕心裂肺的疼痛,肩膀象裂开一样,直到失去知觉,最后双臂象面条一样不听使唤。就这样,做早操时,恶警蒋佳男还逼迫她做操,做不了就打她的手腕子。
2003年11月末,省官员来劳教所检查,指导员孙丽敏让姜淑芳写“周纪实”,她不写,孙就拳打脚踢,用本夹子狠抽姜的脸,把脸打的青紫。姜淑芳进劳教所以来,被反复背铐了6次,打骂挨了无数。
直接参与的恶警有:中队长洪伟、副中队长蒋佳男、李秀锦、张艳、内勤侯丽、指导员孙丽敏
2003-11-06: 佳木斯劳教所为了逼迫大法弟子写“五书”(即强迫洗脑转化后写的保证书等),对大法弟子严刑铐打,动用“大背铐”,即一种极端残忍的酷刑:右胳膊在上,左胳膊在下,在后背交叉用手铐铐住,铐在低矮的铁床上。那种痛苦是无法想象的,撕心裂肺,痛苦不堪。几乎所有被关押的坚定大法弟子都受过此刑。如果不写还要拳打脚踢。有的背铐长达8个小时,致使胳膊长期抬不起来,脚无法走路。严重的生活已经无法自理,双手致残,这种酷刑造成的身心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有时,因为不写“周纪实”也被残酷迫害。夏天只穿一件单裤,双腿垂直、腰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一动不动的坐在满是方格子的小登上,有的屁股都坐烂了也不让垫椅垫儿。有的被迫害成心脏病,犯病时也不能休息。恶警却说:“你们不是超常吗?怎么都成了半身不遂了?”有的被迫害成内伤的大法弟子,不能做操,恶警连打带骂,如:恶警于文斌踢打大法弟子苏艳华,恶警蒋佳南踢打大法弟子姜淑芳等。平时打骂、体罚大法学员成了这些恶警的家常便饭,常用污秽的语言侮辱大法学员。有的大法学员往手上写字也遭一顿毒打。和别人说话也要挨打。并且不许上厕所,经常有人尿在裤子里。它们还经常邪恶的说:“你们超常,不用上厕所了,自行消化。”对那些迫害成生命垂危的、严重心脏病的老年大法弟子,硬说心脏病不算病,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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