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山东宁津历史纪录:大法洪传民受益 恶党迫害人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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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李殿忠在柴胡店花厂上班,修炼大法以前,从厂里往家拿东西,职工都拿。炼功后,他不但不拿了,还把以前拿的东西,合成钱退回了厂里。这就是炼功人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炼功人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为别人着想,不伤害他人的利益。由于学炼法轮功以后,人们的道德水准普遍提高,好人好事大量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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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李殿忠,97年得法后,精進实修,改掉了过去的陋习,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可他因炼法轮功被劳教三年,于2003年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年仅40岁。其家属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3/112230.html
2003-10-28: 李殿忠,三十岁左右,身高大约1.70米,胖乎乎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99年7.20邪恶势力迫害法轮功以后,听说他被厂子开除,靠收废品谋生。有人要卖大法书籍他就不惜花高价买下,保存起来。想起来真让人心酸,又让人感动。
李殿忠是山东省宁津县第六油棉厂下岗职工,于2003年7月被山东省章丘劳教所恶警迫害致死。
宁津第六油棉厂电话:0534-5811022 地址 柴胡店镇政府驻地
宁津县610办公室电话:0534-5236610? 工作人员:张汝臻(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张国森,刘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