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6: 吉林省永吉县恶警“奥运年”罪行录
尚未进入“奥运年”,永吉恶警就开始了对大法弟子的抄家与绑架。2007年11月抄了李凤华的家,抢走私人财物若干,造成了李凤华流离失所,有家难归。
同日,还劫持了朱野光、孙晓梅和张凤荣。对朱野光和孙晓梅,非法拘留十五天,各勒索了一~二万余元后放回。其中张凤荣,家中十分贫寒,连吃饭都感困难,实在没钱。国保大队长王树祥说:“有钱就放人,没钱就劳教”。求亲靠友,好不容易借到8千元。恶警们见风使舵,又说:至少得九千元。他们硬是逼着张凤荣写下了1千元的欠条才把人放回。之后他们又频繁的登门逼“债”,并恫吓说:“如不还钱,就不会放过你”。被逼无奈,一家三口悄然出走,赖以谋生的土地都不敢回来耕种。粗略算过,勒索金额就高达数万元人民币。
时光进入2008年,永吉恶警以保“奥运”为名,先后于4月5日、6日、25日、5月13日非法绑架了十一名大法弟子,同时抄家,抢走电视机、收音机、放像机、手机、现金等私人财产。其中八人:王晶、徐强、王艳珍、胡晶、姜波、郑庆芝、张春舒、贾桂荣被非法判1~1年半劳教。
7月7日,恶警绑架岔路河大法弟子何长龙。
7月13日,绑架三家子乡刘丽华。
7月14日,绑架年过六十的张华珍。连同女儿、女婿、外孙也一并绑架。还抄走其外孙经营广告业所用的电脑、打印机等等,另有光盘现金等个人财产若干。同日,北大湖镇派出所恶警也绑架了大法弟子刘淑华。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7/26/182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