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4: 黑龙江宾县大法弟子于海燕面临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宾县宁远镇大法弟子于海燕自2008年6月16日被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以来,一直关押在宾县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至今已超过50天了。
起先,公安局不许亲属会见于海燕;前几天看守所通知于海燕亲属,允许会见一次。当亲属看到于海燕时,见于海燕已被折磨得极度消瘦,面容憔悴,呈危重病状,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据悉,于海燕已经五天吃不下饭了。即便这样,于海燕被带出来会见时还戴着手铐、脚镣。见到这副情景,于海燕亲属的心简直都要碎了。
2008年6月16日中午11点30分,宁远镇政府雇用的市场管理人员刘景和(外号“劳刘”)来到于海燕家,此时家里只有于海燕一个人。刘景和说买羊,于海燕便领他到西院羊圈找照看羊羔的公爹。路上刘景和又说他不是买羊,是哈尔滨来人买羊。于海燕领着刘景和见到公爹后,便返回自己的家。此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会成带领其他几名警察趁于海燕不在的时候闯進屋非法抄家,搜出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手机、一个MP3、一个MP4,还有一些纸张。警察当即绑架走于海燕,此时于海燕的丈夫柳春生回来了,阻止警察抓走自己的妻子,但根本阻止不了。
自于海燕被绑架后,她和丈夫开的粮店不得不关门。因柳春生到处找人营救妻子,无暇顾及粮店,致使十几吨大米起了虫子,仅此一项于海燕家就损失了4万多元。
于海燕被抓后,亲属曾数次到公安局要人,公安局拒不放人,理由是在于海燕家搜出了电脑、打印机和一些纸张。电脑、打印机是市场上公开出售的商品,城镇好多人家都有,于海燕作为一名合法公民,为甚么不可以拥有呢?
最近,于海燕的丈夫接到了所谓批捕通知书,于海燕正面临被邪党非法判刑。按《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于海燕修炼法轮功没有罪,讲真相救人也没有罪。最近,看守所通知于海燕亲属,给予海燕存钱看病,可见于海燕的身体状况恶化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4/184047.html
2008-07-21: 黑龙江宾县公安局借奥运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近期,黑龙江省宾县发生多起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如下:
2008年6月13日,宾州镇法轮功学员刘溯香在二龙山风景区被二龙山公安分局绑架。
2008年6月16日,宁远镇法轮功学员于海燕在家中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
2008年7月3日下午,常安镇法轮功学员曲明珠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时被常安镇派出所绑架。
2008年7月7日晚,居仁镇法轮功学员房维亮在家中被居仁镇派出所非法绑架。此前房维亮一直在外打工,刚刚回家两天。
2008年7月11日上午,平房乡法轮功学员姚春兰在去县城途中被平房乡派出所非法绑架。
宾县近期发生的多起非法绑架事件,直接原因除了邪党借奥运之名连下密文驱动迫害的因素外,还与年内从哈尔滨调来就任宾县公安局长的贾国华有直接关系。贾国华邪恶猖狂,利欲熏心,官迷心窍,妄图借迫害法轮功在宾县发迹,实现進一步升官发财的梦想,为此他不惜贬低前任,抬高自己,费尽心机制造种种所谓的“政绩”。贾国华独断专行,一味行恶,酷似当年遭报身亡的原任公安局长孙吉彪。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善意的规劝贾国华立即停止行恶,用实际行动赎回自己的罪行,否则,在不归路上将越走越远,大限一到,悔已晚矣。
奉劝宾县的公安干警们不要追随邪党干迫害法轮功的勾当,别看邪党表面上咋咋呼呼,实则回光返照,死期就在眼前,你们千万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不要再去做迫害法轮功学员那种害人害己的傻事了。
在此,我们呼吁所有国内外正义人士伸出你们的援手,声援宾县近期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帮助他们早日恢复人身自由,与家人团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35.html
2008-07-03: 关于黑龙江宾县大法弟子于海燕,刘淑香被绑架一事的补充
黑龙江省宾县大法弟子于海燕,于2008年6月16日被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走手提电脑一台,打印机两台及大法资料。于海燕现被非法关押在宾县看守所。
大法弟子刘淑香于6月13日被宾县二龙山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宾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3/181354.html
2008-06-18: 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淑香、于海燕被绑架
2008年6月13日,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淑香在宾县二龙山做真相时被恶警摄像监控并绑架。随后被恶警非法抄家,掠夺物品不详。
2008年6月16日,黑龙江省宾县宁远镇法轮功学员于海燕被十馀名恶警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掠夺物品不详。
刘淑香、于海燕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宾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8/180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