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河南省女子监狱(新乡制衣总厂,省第五监狱, 新乡监狱) >> 冯建华

女, 47
个人情况: 许昌市毛巾被单厂(被工作单位无理开除工职)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许昌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8-07-19
案例分类: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事业/学业被影响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因诉江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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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1-06-11:◇河南省许昌市大法弟子冯建华已经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1/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57.html#21610205624-19

2021-06-11: ◇河南省许昌市大法弟子冯建华已经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1/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57.html#21610205624-19

2018-08-09:河南许昌冯建华女士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在许昌市看守所院内,许昌魏都区法院审庭庭长郭艳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冯建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然而,魏都区法院郭艳等人罔顾司法公正原则,对律师的正言不予采纳,继续延续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对冯建华女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使好人蒙冤。 回顾在法庭上,对魏都区

2018-08-09: 河南许昌冯建华女士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在许昌市看守所院内,许昌魏都区法院审庭庭长郭艳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冯建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然而,魏都区法院郭艳等人罔顾司法公正原则,对律师的正言不予采纳,继续延续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对冯建华女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使好人蒙冤。

回顾在法庭上,对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琳琳的蓄意指控,律师依据事实真相,有理有据的一一给予驳回;律师指出:法轮功倡导真、善、忍普世价值,福益家庭社会。《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拥有法轮功资料,和使用书刊、光碟、传单、标语等传播法轮功及其真相的行为是合法的。

冯建华认为法轮功真、善、忍好,她向别人弘扬法轮功、送法轮功资料的行为,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并没有给任何人造成损失和伤害。公诉人以《刑法》第300条对冯建华的指控,是错用法律。《刑法》第300条及其解释不适用于法轮功。

最后,律师从道德与良知的角度讲到,冯建华这些年来,只因修炼法轮功,受到这么多的(不公)处罚,但她仍然在按真、善、忍认认真真修炼,认认真真做好人。她不是我们的敌人。她送给别人法轮功资料,她的出发点是为别人好,叫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从中受益,而不是为了伤害任何人。从道义良知上,希望法官公平公正的做出评判,无罪释放冯建华

冯建华女士在最后的陈述中,平静祥和的讲述了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的事实,揭露了北京天安门自焚栽赃、1400例的骗局,最后她说:“这些充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无罪。”

冯建华女士因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下午在魏都区文博路附近给两名百姓讲法轮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她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警察韩仕宾、王某、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冯宇(手机号18637462758)等多人绑架、遭非法抄家,并被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至今。

冯建华今年四十八岁,原许昌市毛巾被单厂职工,她为人心地善良,朴实,常爱帮助别人,在工作生活中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受大家好评。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去北京上访,被原单位非法开除公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违法违宪,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发起铺天盖地的疯狂打压。冯建华多次遭到中共公检法、610等人的迫害,曾被非法拘留、抄家、关洗脑班等,并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她因控告元凶江泽民,再次被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半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9/河南许昌冯建华女士再被非法判刑-372248.html

2018-04-19:河南冯建华被非法开庭 律师要求依法释放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二十分,天气阴冷,小雨连绵,在河南许昌市榆林看守所院内东侧一座青灰色小楼里,许昌魏都区法院审庭庭长郭燕(音)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冯建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开庭前,冯建华女士的许多亲友,一大早冒雨打车五、六十里路赶来,准备参加旁听。几名法警堵住门,以法庭房间较小为由,只准四人进去旁听

2018-04-19: 河南冯建华被非法开庭 律师要求依法释放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二十分,天气阴冷,小雨连绵,在河南许昌市榆林看守所院内东侧一座青灰色小楼里,许昌魏都区法院审庭庭长郭燕(音)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冯建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开庭前,冯建华女士的许多亲友,一大早冒雨打车五、六十里路赶来,准备参加旁听。几名法警堵住门,以法庭房间较小为由,只准四人进去旁听。

四十八岁的冯建华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警察韩仕宾、王某、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冯宇(手机号18637462758)等多人绑架、非法抄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琳琳等人罗织罪名,以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下午冯建华在魏都区文博路文博名苑附近送给两名百姓两本法轮功小册子和三张真相光盘为借口,再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冯建华女士起诉构陷到魏都区法院。

法庭上,对公诉人罗琳琳的蓄意指控,律师依据事实真相,有理有据的一一给予驳回;律师要求公诉人给出法轮功是×教的相关法律依据,并指出:法轮功宣传“真、善、忍”普世价值,福益家庭社会。《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拥有法轮功资料,和使用书刊、光碟、传单、标语等传播法轮功及其真相的行为是合法的。

冯建华认为法轮功“真、善、忍”好,她向别人宣传法轮功、送法轮功资料的行为,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并没有给任何人造成损失和伤害。公诉人以《刑法》第300条对冯建华的指控,是错用法律。《刑法》第300条及其解释不适用于法轮功。

最后,律师从道德与良知的角度讲到,冯建华这些年来,只因修炼法轮功,受到这么多的(不公)处罚,但她仍然在按真、善、忍认认真真修炼,认认真真做好人。她不是我们的敌人。她送给别人法轮功资料,她的出发点是为别人好,叫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从中受益,而不是为了伤害任何人。从道义良知上,希望法官公平公正的做出评判,无罪释放冯建华

冯建华女士在最后的陈述中,平静祥和的讲述了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的事实,揭露了北京天安门自焚、1400例的骗局,最后她说:“这些充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无罪。”所有人都静静的听着。此时的她,站在大厅中央,就象一株浊世金莲,庄严而圣洁。

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过程中没有被打断。结束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冯建华今年四十八岁,原许昌市毛巾被单厂职工,她为人心地善良,朴实,常爱帮助别人,在工作生活中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受大家好评。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去北京上访,被原单位非法开除公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违法违宪,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发起铺天盖地的疯狂打压。冯建华多次遭到中共公检法、610等人的迫害,曾被非法拘留、抄家、关洗脑班等,并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她因控告元凶江泽民,再次被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半个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就法律而言,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对法轮功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9/河南冯建华被非法开庭-律师要求依法释放-364301.html

2018-03-29:河南许昌市冯建华被构陷到魏都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警察韩仕宾、王某、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冯宇(手机号18637462758)等多人,闯到她打工的地方,将她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冯建华女士被魏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琳琳等人

2018-03-29: 河南许昌市冯建华被构陷到魏都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警察韩仕宾、王某、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冯宇(手机号18637462758)等多人,闯到她打工的地方,将她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冯建华女士被魏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琳琳等人罗织罪名,以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下午冯建华女士在魏都区文博路文博名苑附近给两名百姓讲法轮功真相,并送给他们两本小册子和三张真相光盘为由,再次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冯建华女士起诉构陷到魏都区法院。

冯建华今年四十七岁,原许昌市毛巾被单厂职工,她为人心地善良,朴实,常爱帮助别人,在工作生活中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受大家好评。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去北京上访,被原单位非法开除公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违法违宪,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发起铺天盖地的疯狂打压。冯建华多次遭到中共公检法、610等人的迫害,曾被非法拘留、抄家、关洗脑班等,并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

她在二零一六年三月给两高的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中陈述道:

“我以前经常肚子疼、身体虚弱、脸色蜡黄,在1997年被诊断阑尾炎,本来是小手术,可手术一做就是两个多小时,原来阑尾在肚子烂掉,已经粘满整个肠子,手术过程是一点点将粘在肠子上的阑尾刮下来。医生说如果再疼一回就得肠穿孔,到时更重。手术后不久肚子还是疼痛,最后诊断是肠粘连,要做第二次手术,我整天是药不离身,苦不堪言。在1999年,我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从此走上修炼的道路。炼功后,十几年的肚子疼痛一下子就好了,身体一身轻,脸也红润了,从此节省了医药费,生活幸福了,是李洪志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这特此感谢李洪志师父的救命之恩!又教了我做人的道理,怎么做个修炼的人,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做更好的人。以前我在毛巾被单厂上班,毛巾头经常往家揣一块,这是很平常的事,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我知道以前做的不对,从此不再拿了,又把以前拿家的送回厂里。有时买东西多找的钱又送给老板。法轮功的高德法理使我人心归正,身心得到升华,知道人活着的真正意义。

可是江泽民出于妒嫉,一意孤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详情如下:

一、2000年7月份我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拉到前门派出所,被许昌610驻京办事处的人员带走,后被原单位接回,许昌北大派出所受理此事,在许昌市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这一次被厂里(毛巾被单厂)开除,厂子倒闭(破产),我没得到任何补助。

二、2003年5月13日我被人诬告抄家,就连我哥的店也被翻了个遍,又被拘留所拘留半个月(执法的是魏都区公安局文建伟等人),给我和家人造成了伤害,给周围的百姓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三、2009年7月底我给世人讲真相被人陷害,被丁庄乡派出所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手机和自行车。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一年。

四、2011年3月底,我在街上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再次被丁庄乡派出所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师父法像、人民币、手机和自行车,被判刑,在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两年半。

2013年9月底回到家,为了生存,就找了份活,在别人家帮着带孩子,这期间常受到610和东大办事处的骚扰,还给我父母打电话,让我年迈的父母也不得安宁。他们叫我到学习班学习,我说没时间,东大办事处的就到我干活的人家找,还逼着我带孩子去,给我造成负面影响,上级来检查工作时,东大办事处的人说是她们帮我找的工作,一边欺上瞒下,一边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2015年5月1日新法规定:有案必立,有理必诉。5月上旬我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写完寄走,在8月20日东大办事处和北大派出所来我家骚扰,强行抢走我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明慧周刊、神韵光碟等,每次他们到家就像一场浩劫。”

“我把事情原由写出,不是埋怨办案人员,其实你们也是受害者,只希望你们每个人都看看真相资料,明白过来,为自己和家人选择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9/河南许昌市冯建华被构陷到魏都区法院-363486.html

2018-03-29: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被构陷到区法院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冯宇等人绑架,现已被构陷到许昌魏都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9/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63491.html

2018-03-29: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被构陷到区法院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冯宇等人绑架,现已被构陷到许昌魏都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9/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63491.html

2017-12-14:河南许昌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被绑架关押在榆林看守所 冯建华女士今年四十七岁,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被原工作单位无理开除工职,并多次遭到非法拘留、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在许昌春秋广场讲真相时被绑架,十二月下旬,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河南新乡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冯建华女士因邮寄诉江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十二天。二零一七年十月份“敲门

2017-12-14: 河南许昌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被绑架关押在榆林看守所
冯建华女士今年四十七岁,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被原工作单位无理开除工职,并多次遭到非法拘留、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在许昌春秋广场讲真相时被绑架,十二月下旬,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河南新乡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冯建华女士因邮寄诉江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十二天。二零一七年十月份“敲门行动”监控、定位她的电话,跟踪到她打工的人家骚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她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强行闯入打工处,将她绑架带走。现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榆林看守所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4/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7878.html

2017-12-06:河南许昌大法弟子冯建华失踪多天 望知情者加以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6/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7562.html#1712523815-1

2017-12-06: 河南许昌大法弟子冯建华失踪多天 望知情者加以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6/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7562.html#1712523815-1

2017-05-11:河南许昌市20多名大法弟子被骚扰 进入四月至今,河南许昌市国保大队,不断骚扰大法弟子,指使派出所警察协同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到大法弟子家里骚扰、恐吓,有的打电话、有的直接上门骚扰,照相、询问“还炼不炼,家中有电脑吗,你都给谁联系,不要再写信了等”,见不到人,多次敲门骚扰。 被骚扰的学员有范金枝、王云霞、何占风、冯建华、张花香、刘美英、李林英、张红云、蔡启亮等大约有20多人。 http://www

2017-05-11: 河南许昌市20多名大法弟子被骚扰
进入四月至今,河南许昌市国保大队,不断骚扰大法弟子,指使派出所警察协同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到大法弟子家里骚扰、恐吓,有的打电话、有的直接上门骚扰,照相、询问“还炼不炼,家中有电脑吗,你都给谁联系,不要再写信了等”,见不到人,多次敲门骚扰。

被骚扰的学员有范金枝、王云霞、何占风、冯建华、张花香、刘美英、李林英、张红云、蔡启亮等大约有20多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1/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47548.html

2015-09-12: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2/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15318.html

2015-09-12: 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2/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15318.html

2015-08-31: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再次被绑架 2015年8月24日左右,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再次被许昌市北大派出所警绑架,现下落不明。 2015年8月17日上午,冯建华女士正在家中,被许昌市北大派出所片警、社区人员七、八人闯入家中,一边问她写诉江状的情况,一边开始翻箱倒柜抄家,抄走师父法像和十几本大法书籍,并把她绑架到北大派出所审问,第二天凌晨一点才把她放回。几天后,冯建华女士去北大派出

2015-08-31: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再次被绑架
2015年8月24日左右,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再次被许昌市北大派出所警绑架,现下落不明。

2015年8月17日上午,冯建华女士正在家中,被许昌市北大派出所片警、社区人员七、八人闯入家中,一边问她写诉江状的情况,一边开始翻箱倒柜抄家,抄走师父法像和十几本大法书籍,并把她绑架到北大派出所审问,第二天凌晨一点才把她放回。几天后,冯建华女士去北大派出所,想要回她的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时,遭绑架,至今未归。

冯建华女士,今年四十五岁,二零零零年七月,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原单位许昌市毛巾被单厂非法开除工职,又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曾遭到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二年半。二零一三年十月,冯建华女士才从新乡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2015年8月份,许昌市已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因邮寄诉江状,被所在辖区的社区人员、片警到家中骚扰。这些人中,有人手里还拿着学员邮寄到最高检察院的诉状。8月二十五日,许昌市法轮功学员李喜德、王素霞夫妇在八一路邮局邮寄诉江状时,被北大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关押在许昌榆林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31/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14947.html

2013-10-29: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已从新乡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9/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1797.html

2013-10-29: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已从新乡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9/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1797.html

2012-01-14: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下旬,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已送河南新乡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冯建华,女,四十岁,二零一一年四月在市春秋广场讲真相时遭绑架,期间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1766.ht

2012-01-14: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下旬,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已送河南新乡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冯建华,女,四十岁,二零一一年四月在市春秋广场讲真相时遭绑架,期间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1766.html

2010-07-01:河南许昌市党校再设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六月,河南省许昌市邪党六一零组织在许昌市党校办洗脑班,绑架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强迫他们洗脑,逼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目前已有六、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在洗脑班里,其中冯建华、宋凤莲是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绑架,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关押一年后回来的法轮功学员。 许昌市还有不少区、县的法轮功学员受到社区、单位、乡村邪党人员的到家骚扰迫害。 h

2010-07-01: 河南许昌市党校再设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六月,河南省许昌市邪党六一零组织在许昌市党校办洗脑班,绑架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强迫他们洗脑,逼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目前已有六、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在洗脑班里,其中冯建华、宋凤莲是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绑架,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关押一年后回来的法轮功学员。

许昌市还有不少区、县的法轮功学员受到社区、单位、乡村邪党人员的到家骚扰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6213.html

2008-07-19: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在讲真相时被恶警绑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七点半,河南省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三十多岁,在劳动路北段部队附近,给两名中学生男孩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当时被丁庄乡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到警车上带走,现具体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9/182302.html

2008-07-19: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在讲真相时被恶警绑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七点半,河南省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三十多岁,在劳动路北段部队附近,给两名中学生男孩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当时被丁庄乡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到警车上带走,现具体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9/182302.html

河南省女子监狱(新乡制衣总厂,省第五监狱, 新乡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373)

2021-01-07:
殷蒙派出所电话 0372-51184710372-5118472

安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拘留所人员
许敏 拘留所所长13903724587、186372811980
韩建国 教导员 13569038257、18637281211
秦发旺 副所长0372-5118892、13837251378、18637281163
王正兴 副所长0372-5118889、13598136966、18637281178

2020-12-27: 附: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化工路与劳动南路交叉口向南一公里
邮编:453000
监狱长:张传生13735092601
副监狱长:侯美丽13735092603
副监狱长:余海建13735092605
政委办电话:13735092602
管理科:李华荣(科长)13803738218
狱政科:电话13735092575
谷某(科长)、秦某(科长)
教育科:童国荣(科长)13735092570、13700731663
监狱接见室:电话13735092576
六一零人员:李某13523878416
刑罚科:吕某(科长)13783731392
生卫科:李华荣(科长)13803738218,李霞(教导员)
九监区:电话13735092690
李花荣(大队长)、熊秀英(教导员)、冯燕(队长)、崔淑芳(队长)、张献勤(队长)
袁文娟(一分队队长)13735092692
王新丽(三分队队长)
牛旭(六一零队长)13403736357
郑辉(狱警)13193853858
王辉(狱警)15903971756
五监区:
苗书生13017540435
韩志军13839058020
张衍卓13072616301
宋恩鸿13837335192
曾献存13782569020
王永林13069392120
宁锦太13084209315
张楠13598696254
王豫13803732428
其它监区电话:13735092626、13735092627、13735092628、13735092629、137350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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